应税边际

会种捐税,不管是所得税或财产税,不管是不是用较高的价格转嫁给顾客,每个私营企业都正确地认为它们是一种政府强派的固定的间接费用的生产成本。利息也是这样。利息是一种相对地固定的费用,应该付给债券持有人和银行家,我们称为财务开支。那末,为了分开捐税和利息这两种间接费用,估计每一种对上文所讲的最后利润边际的影响,我们需要把每一种分开来研究。因而我们就有利润的“应税边际”,在利息已付之后计算,以及利润的“财务边际”,在捐税已付之后计算。

再则,一切捐税,和利息一样,必须从现时的收入中支付,在我们的例证中这种收入是销货总额。因此我们有四种不同的比率要计算:(1)捐税对销货总额的比率,(2)捐税对生产总成本(营业、利息和捐税)的比率,(3)捐税对营业边际(包括利息、捐税和利润),以及(4)捐税对捐税边际的比率(捐税和利润)。在表Ⅰ中我们已经列出连续各年的捐税总数。根据此表, 我们在图表 12 和表Ⅱ中算出捐税对总成本、对营业边际、对包括利润和捐税的应税边际(利息已付以后)的各种不同的关系。

① 埃梅特,博里斯:《百货商店》1930 年版,可以作为边际分析的一个范例。书中所用名词是商业会计的术语,可是埃梅特的分析类似我们在对制造公司的边际分析中所用的那一套。埃梅特的“纯利润”就是我们的利润边际。拿销货一百万元以上的百货商店来说,这一数字,作为对销货的比率,最高达 1923 年的百

分之三点六,最低到 1928 年的百分之一点五。这样,我们看到百货商店的利润边际低于我们所估计的制造公司的“一般的”边际。埃梅特说明百货商店的利润边际大部分决定于周转率,因为较快的周转减低费用对销货的比率。

我们省略了捐税对销货总额的比率,因为(例如图表 9 中所表现的)销货总额和总成本那样接近,甚至彼此交叉,以致表示捐税对销货的比率的曲线在图表上和那表示捐税对总成本的比率的曲线,不可能有多大的区别。

表示捐税对总成本的比率的曲线说明一切捐税在生产总成本中所占的份额真是多么微小。

1918 年,由于对过分利得的战时高税,全部捐税(二十四忆元)是生产

总成本的百分之五点八。可是,由于战后捐税减低以及从利润转变到 1921 年的损失(图表 11),全部捐税负担(七亿九千三百万元)降低到生产总成本的百分之二。1926 年,由于更低的所得税和更大的销货额,捐税虽然增加到十亿元以上,可是只占总成本的百分之一点九;1928 年只占总成本的百分之一点八。大体上,除了在战时,国内税①只占销货总额或者总成本的百分之二。

可是这百分之二不是测量产业和利润上捐税负担的尺度。产业上的负担必须由捐税对营业边际的关系来测量,利润上的负担必须由捐税对捐税边际的关系来测量。

营业边际是营业纯收益,在表Ⅰ里可以看到此项数字最高是 1918 年的五

十三亿八千五百万元,最低是 1921 年的一亿七千五百万元。这种营业纯收

益,或者营业边际,是利润、利息和捐税的来源。图表 12 说明在战时的 1918 年,捐税负担(二十四亿元)是

图表 12 应税边际① 捐税的百分比

营业边际的百分之四十五,可是在 1921 年它是营业边际的百分之五百。

后一种情况下的示数是 1921 年的捐税负担五倍于作为捐税、利息和利润来源的平均营业纯收益。

如图表 12 及表Ⅰ和表Ⅱ所显示,捐税负担是平均营业边际(包含利润、利息和捐税)的百分之七十六,而十年中捐税负担的最低点(1919 年)大约是平均营业纯收益的百分之三十。那些中间的负担每年不同,从 1923 年的百

分之三十八到 1924 年的百分之五十七;可是捐税负担的最低和最高限度是

1919 年平均营业边际的百分之三十和 1921 年的百分之五百。

可是,这种捐税对营业边际的关系不能充分表现捐税负担的重要性。当我们不仅从捐税负担对营业边陈的关系,而且在减去了“营业成本加利息” 以后,从它对利润和捐税两项的边际的关系来估计的时候,我们大大地扩大这种重要性。这不是因为利息是一种比捐税更重要的、有优先权的支出,它根本不是。这样做的理由是,如果一个企业是一种“运行中的机构”,它必须支付利息和捐税这两项支出。

这种已经支付利息以后的边际,我们称为应税边际,因为在这个边际里只有利润或损失和捐税面对面地站在一起,其时营业费用和利息两项支出已经付过。

① “国外的”或者对进口货的关税被吸收在物资的价格里,隐蔽在营业的生产成本里面。

① 根据表Ⅰ和表Ⅱ。

图表 12 说明,用包含利润和捐税的边际(或者纯收益)来说,捐税负担在最低点的时候(1921 年),平均占这种付过利息以后的纯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四。在 1921 年,捐税未付以前就是损失。既然包含利润和捐税的边际已经消灭,我们可以说加于可以用来付税的所得(利息已经付过)的捐税负担, 在这一年平均是无穷大。从另一种观点来看,我们可以说在这萧条的年份, 销货损失的百分之六十二是由于捐税。这一年是“不正常的。”拿其余年份的最重的负担来说,我们看到最重的负担在 1925 年,该年的捐税是可供支付捐税和利润两项的边际的百分之一百三十四。在这一年(1925 年)销货遭受损失,部分地因为对财产的捐税完全没有调整,不适合于萧条的年份。

这样,在生产工业品的百分之九十的制造公司身上征收的捐税,通常少于全部生产成本的平均百分之二,而利润上的捐税负担平均占已付利息以后可供支付捐税和利润的纯所得的百分之三十四到百分之一百三十四。在最坏的年份(1921 年),当时没有一种可供征税的捐税边际,而是在捐税的开支未付以前就有平均的损失,平均损失的百分之六十二是由于捐税——像以上图表 1.2 中所表示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