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静态和循环

今天的需要,由于一般的生产过剩,似乎是一般的限制产量。在这种时候说租税政策应该根据促使人们增加国家财富的诱因,和古典经济学家反抗重商主义时的政策一样,无疑地是矛盾的。这确实是资本主义文明的矛盾。

可是,我们认为人们混淆了两种政策:稳定物价,目的在于抑制周期性的一般生产过剩,或者防止萧条;适当地分配捐税,目的在于增加生产。这是现代集体行动在利润边际狭小而变化无常的情况下所碰到的两个搅混不清的问题。

这种左右为难的局面需要对捐税的影响作进一步的分类,弄清楚我们是研究物价、生产和就业的静态的变动,还是循环的变动。以上的分析是关于一种假设的、从古典派的传统推论出来的静态的情况,在这里人们假设各项因素都获得充分使用,和其他因素处于平衡状态,当事人有一种理想化的选择的自由。可是,这不是实际的历史情况。在物价上涨和繁荣日增的时期, 各项因素所起的作用,和在停滞或者繁荣日减和物价下跌的时期不同。扩张和抑制交替发生,此起彼伏,像波浪一样,静态的分析为周期的循环所隐蔽。

有四种可以辨别得出的方法,纳税人用来避免捐税的负担:偷漏、迁移、转嫁和抑制。这些方法随着循环而变化。偷漏是隐蔽或者低估应该课税的财产或所得。迁移是财产或者人从高税地区迁移到低税地区。偷漏和迁移使政府不得不把负担增加在其他纳税人的身上,以便取得它所需要的钱。可是这些负担,和政治或财政腐败的负担一样,在普遍繁荣的时期不受人注意。

转嫁是用较高的价格把捐税负担向前移转给购买者和消费者,或者用较低的价格和工资把捐税负担向后移转给售出者和生产者;抑制是减少作为课税对象的生产数量。转嫁和抑制不是总是加以区别的,可是两者不同,像价格和数量不同一样。两者不是并行的,因为也许只有转嫁而没有抑制,或者只有抑制而没有转嫁。可是,甚至捐税的这些影响在普遍繁荣的时期也简直不受人注意。

转嫁和抑制比偷漏和迁移较为微妙。后者可以看得出。只无形体的或无形的财产为对象的较旧的税种,因为逃避,已经放弃或减少,或者改变为所得税。只有形的财产为对象的捐税,可以用低估价值来逃避。所得税可以用迁居来逃避。这些主要地是行政的问题。可是转嫁和抑制需要经济的分析。不管怎样,四种避免的方法,随着一般繁荣和萧条的变化而大不相同,

人们变更租税政策本身来适合这些变化。在涨价的时候,像我们的应税边际图表所表示的那样①,转嫁捐税极其容易,因为人人能简单地“抬高”他的价格,甚至超过捐税的数目。那捐税被“堆叠”上去,由最终消费者负担。可是最终消费者起初并不抱怨。他能负担。因为他充分就业,或者在普遍涨价的时期,他作为生产者,完全能够涨起并取得他的价格。如果销货总值的曲线上升,像我们图表里显出的那样,显然捐税对于抑制生产数量没有什么影响。可是在相反的价格下跌以及销售和就业减少的时期,捐税负担所耗用的甚至超过利润边际,因为那时候价格的“拾高”只是一种无用的姿态,只有抑制生产和就业,才能避免捐税。

因此,对捐税的转嫁和抑制的影响的静态的分析,必须和一般物价涨落的循环结合起来。在一个时期,转嫁很容易办到。它不是一种负担,不起抑制的作用,“没有人感到捐税的负担”——在乐观的利益的协调中公共政策无足轻重。在另一个时期,转嫁几乎是不可能的。负担受不了,生产和就业已轻受到抑制,“人人感到捐税的负担”——公共政策,因为人们硬要把捐税转嫁给别人而搞得乱七八糟。

① 参阅本书下册,第 216 页,《应税边际》。

这些概括需要由对各种不同捐税的特别研究加以修正。我们可以用两种极端的例子来说明:保护税则,和地基价值的课税。保护税则的目的在于维持国内价格,使其高于世界价格,以便刺激受保护的产业在国内扩张。地基价值税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和改良,并且由于减低建筑物的捐税和增加没有改良的土地的捐税,从而抑制土地投机。”两者都是保护的——保护税则, 由于抑制进口业,促进国内制造企业:地基价值税,由于限制抬高地基价值的营业,鼓励制造厂、办公房屋、公寓和住宅的建筑在两种情况下,都是由于抑制一方面而促进那另一方面。一种可以区别为积极的保护,因为它提高被保护的行业的价格,从而提高利润:另一种可以区别为消级的保护,因为它减低对被保护的活动的平均课税,因而提高利润。不管在哪一种情况下, 总有一方面的活动受到束缚或抑制,在普遍萧条时期,利润边际已经消失的时候,抑制最受人怨恨。

就税则来说,预期受保护的企业会以较高价格把捐税转嫁给购买者,虽然最后是以增加效率来降低价格。符合上述情况的捐税,在繁荣时期实际上随着普遍上涨的价格而转嫁,对购买者没有负担过重的影响,因为他们也能堆叠成本,提高售价。可是,在萧条和物价普遍下跌的时期,受保护的产业不能以单纯地提高价格而转嫁捐税,因为顾客们本身不能提高他们的售价, 包括所增加的生产成本在内,那所谓受保护的产业并没有受到保护。

正是为了这种原因,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受到重视, 并且通常能减低税则;可是在物价普遍下跌的时期,大众就要求更高的税则, 所有的国家提高它们的关税壁垒,对付从其他国家输入的进口货的跌价。国内生产者的集团尽可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组织卡特尔,孤立跌价竞争者, 并限制出产。美国和外国历史上大多数保护税则都是伴随着或者紧跟着一个跌价的时期。近年来,尽管各国提出许多专家意见,甚至达成了国际友好的外交协定,提高税则仍然是全国人民对物价下跌的深得人心的抗议。它使得许多议会和国会拒绝各国派往国际联盟的著名经济学家和专家们提出的减低关税的建议。

因此,征课关税的公共政策,虽然通常受静态分析的谴责,认为把关税成本加在最终消费者身上,实际上并不总是这样。政策反而是追随世界范围的一般物价变动的起伏。在物价上涨的趋势中,例如 1897 至 1914 年那样, 人们听到消费者诉说生活费用高涨的痛苦,他们竟然能引起税则的减低(1913 年的威尔逊税则)。可是在物价下跌的时期,诉苦的人是生产者,他们引起越来越高的税则(1920,1930 年)。不断变化的政策在转嫁上是不是有效力, 或者在抑制生产上是有害还是有益,以及在什么时候发生这些作用,需要研究公共政策和一般物价起伏变动的相互关系。

把捐税转移到地基价值上,从而使建筑上的改良和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免于课税,也是同样的情况。各项改良的供给预期最后会增加,从而减少为了使用这些改良所必须付出的利息和利润代价。可是,既然这些改良所用的资金是由新发行的长期证券供给。租税政策的影响被交替发生的繁荣和萧条所隐蔽。新建设决定于长期的预测。一般说来,在萧条时期中长期利率低的时候,新建设增多;在繁荣时期中长期利率高的时候,新建设减少。总之,新建设的数量上的增加,受物价循环和物价趋势的支配甚于受捐税豁免的支配。

因此,租税政策的影响,不管是偷漏、迁移、转嫁或者抑制,因投机的

忽上忽下而致隐蔽、混淆甚至颠倒,这种变动使经济科学从研究静态改变为研究循环。可是,即使如此,循环可以使人们格外需要回到李嘉图的地基价值地租以及联合在一起的利润、利息和工资的区别,这是他对地主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最近,一家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组织,经营着五百五十五所药房①的里盖特公司,写信给它的五百五十五个房东,说:

“本公司已经想尽⋯⋯一切可能的方法来减低损失⋯⋯除了租金以外,各项开支已经减到最低限度。职工的工责已经大大地减了三次,而他们工作更加努力,表现了服务的忠诚。⋯⋯不能再要求职工们作进一步的牺牲;又不可能再减少营业费用。⋯⋯唯一的还没有按现在价值调整的一项成本是⋯⋯各药房所使用的地位的成本。”

这里的情况类似法国革命后那一时期的情况,以及李嘉图形成他的关于矛盾利益的学说时物价极端变动的情况。可是,现在的资本家是里盖特公司, 地主是那五百五十五个城市地基所有人。根据我们以前使用的金氏的计算①, 1925 年房东收入的租金只占美国人民全部货币所得的百分之九,但是就这一实例来说,租金的固定开支,在萧条时期,在效率增加以及工资和就业减少以后,吸引剩余的利润边际的百分之百以上,使得一个庞大的和具有相当效率的公司前途必然破产。尽管有资本主义的商业循环,李嘉图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意义和他的地主制度的意义不一定就要混淆不清。在李嘉图的地基价值的意义上,地主制度从共同财富中抽取私人财富,而不作出等值的服务。可是,资本主义制度,在李嘉图的意义上,以促使私人增加自己的财富,来增加共同财富。捐税应该和纳税能力成正比例以及和服务于共同时富的能力成反比例的课税原则,大致相当于季嘉图的地主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

可是,经济分析上从静态转变到循环,是从李嘉图的静态的以生产的劳动成本作为价值尺度,转变到对未来金钱所得(作为价值的尺度)的投机的循环。一切资本主义的估值都是投机性质的,土地价值上的投机,其投机性并不超过商品、股票和债券上的投机。由于这个原因,李嘉图的地租和利润的区别又混淆了。

这种混淆出现在金氏的议论里,他说不仅土地的所有人而且产品的所有人,都不是按照生产成本,而是按照超过生产成本以外的价值上投机性的增加,取得他们的利润。这些价值上的增涨都是“投机性的或者偶然的利得”; 如果一种是“非劳动所得”,其他的也是“非劳动所得”。因此,对它们作不同的待遇,对地基课税而对各项改良和产品免征,是不公平的。

从私营企业的私人观点来说,这种议论是有理由的。可是它不承认从社会观点、从地基投机对工业和农业的影响来说时,必须作出的区别。诚然, 一切利润都是在微薄的利润边际上投机的利得;一切捐失都是投机的损失, 部分地决定于幸运和机会。这正是资本主义文明中利润的理由。对于工业和农业上的利得,和对于地基价值的利得,都是这样。实际上,由于商业循环和估计错误,土地投机的结果也可能不是利润而是损失,和在工业或农业上的投机一样。如果我们的标准仅仅是个别机构的管理好坏,或者运气好坏, 那就像金氏所说的那样,“没有任何合理的原因要区别土地价值上的利得以

① 原文是 Drug Store,美国的这种药房大都附设咖啡室。——译者

① 参阅本节下册,第 169 页,《利润的份额》。

及证券或商品的价值增涨上的利得。如果一种是不劳而获的增值,另一种一定也是。”

可是,如果我们的原则也可以是投机对国家财富的经济影响,那未,股票、债券、工业或农业上房屋、机器、土地出产力的价值变动所引起的利润或损失,以及随着商业循环由社会(不是个人)造成的地基价值的变动所引起的利润或捐失,就有区别。单一税者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权利学说,或者个人主义的单一税反对者的同样自然的买、卖或使用的权利——不管这种投机的买、卖和使用对共同财富的影响——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按照习惯法, 一个人对于他自己过去劳动所得的东西享有权利,可是这并不意味着警察权力或者课税权力不能在合理范围内用来决定他可以谋利的有益于公众的方向,对那种从不利于公众的方向得来的利润,加以捐税的负担。就工业和农业来说,个人在增加衣、食、住的供给的活动中获得利润或者受到损失,这是对“共同财富”的贡献。就地基价值来说,他在投机中获利或受捐,这并不增加共同财富。

一切投机都是如此,不管是股票、债券、土地价值或者商品上的投机。为了公众的利益,也许有必要想出其他方法,例如稳定物价,来防止物价上涨、债务增多的市场上的过度投机,这种过度投机消灭物价下跌的市场上的利润边际。这些补救办法是所谓警察权力的其他运用,例如限制股票市场的投机,不是防止有益于共同财富的投机,而是防止不利于共同财富的过度投机。

因此,静态的分析使我们能把复杂的课税因素分解为它们的基本成分, 并且形成关于它们的容易变化的影响的一般法则,但是繁荣和萧条的分析使我们了解课税政策以及它对个人行动的影响这两方面实际的历史上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