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种指数的上升,主要是由某些奢侈品及其他有替代品的商品的稀 缺造成的,则价格的实际上升一般要大大低于指数所指出的情况。

以上考察指出,虽然加权算术指数的应用很广泛,但它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它暗中假定,在有关的各组商品之间,不管它们的相对价格如何变化, 支出分配的比例都将保持不变;因此对它们所加的权数也保持不变。但事实上,对涨价物品的消费量是会下降的。

对跌价物品的消费,可能会有所增加,但也并不一定如此。因为,如果那些涨价物品是人们绝对必需的,或者是几乎不可缺少的,那么对它们的总支出就多半会增加;而对不太重要的物品,尽管其价格已下降,对它们的消费仍可能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指数不变,但人们收入的有效购买力却将降低。

另一方面,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即大部分不可缺少的物品都已跌价,而涨价物品完全可以用其他价格基本不变的物品来代替。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物价指数不变,但货币的实际购买力却大幅度增加。①上述情况往往被人忽视,但却很重要。因为对商品的选择在一般情况下固然有相当代表性,但如果这种选择只包括能相当满足同样需要的几种物品中的一种,而且这种物品的价格又比另外几种物品变化大;那么,根据这种选择得出的结果就可能是错误的,就需要加以修正,也就是要考虑到人们已不再消费价格较高的物品,而消费供给量相对丰富的物品。②

假如认为这个问题值得详细研究的话,是能够使指数更能代表货币购买力的真正变动的;其办法是把满足差不多同样欲望的所有主要物品归于一类,并按照每种物品在相对价格的各种情况下,在总消费中所占的比重来加权。如果在任何时候,都有某类商品 A 涨价,而另一类商品 B 跌价,那就必须考虑原来分配于基年的相对权数是否适合于现在的情况。分配于 A 的权数应予降低,并乘以其上涨的价格;分配于 B 的权数应予增加,并乘以其下降的价格。同目前采用的方法相比,用这种方法编制的指数,能更准确地反映平均价格的变化,从而使各种特殊需要得到满足。

① 举例来说,假定一个人在物价变动前将总支出六百镑平均地购买两组物品 A 和 B。后来A 组物品涨价一倍,B 组物品跌价一半。他发现 B 组物品中有一些东西对他的用处几乎和 A 组的一些物品一样。因此他将一百镑的支出由 A 转于 B,以四百镑买 B,以二百镑买 A。这样他所得到的 A 和过去用一百镑买到的一样。但对 B 支出的四百镑却得到老价格之下八百镑的东西,也就是说,他总共得到价值九百镑的东西,比过去增加了一半。

② 1917 年 10 月的《劳动公报》第 359 页指出食物的加权指教已超过了 1914 年 7 月数字的 97%,但补充说, 假如把鸡蛋去掉,以人造奶油代替白脱油,并把鱼类和食糖的消费减少一半,则 97%就会降低到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