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为的简化条件下,用图解来表示一国得自对外贸易的净利益。

第三编第六章第四节中所描述的 G 在贸易中的剩余,以及那里所指出的限度,现在用第九图来表示。A 是 G 用 AB(70,200)包换到 E 的 OB(90,000) 包的交换点。在任何方便的距离上画一条固定线 DR 与 Oy 平行;这里令 OD

① 下面是 e 的几何证明,e 是 E 的需求弹性,由曲线中 P 点表示,等于 。T 是点 P 切线切 Ox 调的一点。这个证明同时适用于第七和第八两图,在这两个图中 e 分 别大于或小于一,因此在图中 T 分别位于 M 的左边或右边。(见第七图,第八图) 令 P,P′为 E 需求曲线上连续的两点。因此 PP′事实上即是 P 点上的切线, 是贸易条件发生微小的实际变化(或如我们普通所说,它所支付的实际价格稍有降低)后,E 的购买由 到 的相应变化。 现在 或 ,由于 因此,E 所偿付的价格的相应变化即为 所以 e(即是 E 购买 G 货物的相应变化)除以贸易条件的相应变化 微分可以使我们较为简便地得到以上结果,假设(x,y) 为 P 的座标,贸易条件由(x,y)到(x+△x, y+△y)的有利于 E 的相应变动即为: 求方程的积分: ,在 e 为常数的假定下,得: , 不用说,关于比我们现在所研究的数量小得多或大得多的贸易额的弹性,不可能 作出合理的推测,即使这种推测的弹性接近常数。类似的局限性几乎适用于任何经济 理论部分的一切数学例证和图解。假如 e 无限大,则曲线将变为通过 O 的直线,假如 e=1,则变为 x 等于常数,假如 e=0, 则变为 y 等于常数,与前述结果一致。应该注意,因为 必须为正数,因此 ,亦即 OT,必须为正数;这样定理 9 就可直接内定理 2 推论出来。再让 e′改为代表 E 愿扩大销售的弹性,而不是愿购买的弹性。这颇类似国内价值中的“供给弹性”(参阅我的《经济学原理》第五编,第十二章,第一节);但这与递减供给和递增供给的影响有特殊关系;假定卖者收到的是对他的边际效用几乎是接近于不变的货币。在 E 愿意增加售卖量的情况下,决定性因素就将是它换取货物的不断变化的边际效用。这并不暗示,E 的输出品有显著的收益递减成收益递增的倾向。现在要求得的结果属于大类型,似乎和现在的问题没有实际联系; 但假如把它放在书架上准备以后使用,可能有意想不到的用处。 假定 e′为常数,来做积分,就得

出:ye’=cxe’+1, 假如 e′=(,我们和上面一样,得到曲线为通过 O 的直线;假如 e′=1,我们就得到以 Oy

为轴的抛物线;假如 e′=0,我们就得到平行于 Oy 的直线,这些结果本身就是合理的。

代表 E 的 100,000 包。令 OA 的延长线切 DR 于 K;并画 KH 垂直于 Oy。令 OR 切 OG 于 O 点,通过 OG 的任何一点 P,画 OPp 线割 DR 于 p;并延长 MP 于 P

′;因此 M′成为割 HK 的一点,M′P′可能等于 KP。这样,G 就愿意以它自己的 PM 包换 E 的 OM 包的比率来偿付 E 的第 OM 包;亦即是,愿意以它自己的 pD 包换 L 的 OD 包的比率来贸易。因此它在第 OM 包的地方即得到 Kp 比率的剩余,这和以 M′P′来换 E 的 OD 包的比率一样。

第九图

因此,它的第 OM 包的剩余由它自己的 M′P′包中的第 OD 部分来表示。

假如 P 由 O 开始沿着 OG 移动,P′即由 R 对 Oy 的垂直线脚 U 开始移动, 形成一条曲线至 A′为止,A′即是 BA 延长线与 HK 相交的一点。因此,当 P

′由 U 到 A′的时候,G 得自对外贸易的总剩余或净利得即是 M′P′全线中伪第 OD 部分,也就是说,它是 UHA′面积中的第 OD 部分。

画 VW 平行于 Ox,因此长方形 VHKW 等于面积 UHA′。所以相当于一包的单位线 VH 即是长方形 VHKW 的第 OD 部分,同时也是代表我们想要求得的 G 在贸易中所获得的总(直接)净利得或剩余得。

很明显,点 P 由 O 沿 OG 移动得越快,即切线 OR 与 Ox 的角度越大,UHA

′(也就是剩余)也就越大(假定 A 的位置为已知);同时对 OA 的距离也就越远。换言之,C 需要 E 的小数量货物越迫切,并能按对它有利而没有大变动的交换率获得 E 的货物越多,则剩余越大。另一方面,如 OG 一直很接近于OA,表示 C 在比以 E 的 OB 包交换其自己的 BA 包的比率要不利得多的条件下,连 E 的少数货物也不考虑,但它的需求却有这样大的弹性,使它愿在该比率下得到大量货物,那么面积 UHA′将会变得很小,表示 G 在贸易中只获得很少的净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