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假定国际运输费用不大时,最能看清国际贸易问题的主要特征(特别是 它与比较成本而不是与绝对成本的关系);这里最好是考察具有不同的自然 或人为生产条件的两个相邻岛国的情况。

一个世纪之前,曾有人说,人的区别于脑力劳动的体力劳动,只是移动东西而已。很显然,渔夫和采煤者除了移动东西外不作别的事。农夫使小麦

① 本附录附于第三编,第六章。其推理必然较为困难。

② 变动无疑是一种需要时间的过程;因此,那个边际(在其上最好把变动和价值一起研究)是随着有关问题的时间长短而变动。这就引起一些困难而重要的问题;但却和当前研究的问题没有多大关系。在我的《经济学原理》第五篇,特别是第八章,谈到了这个问题。

生长,但其直接工作只是移动土壤、肥料和种子,使它们处于自然力对它们起作用的位置。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就可以这样说,假如不需成本就可以作出一切可看得到的运动的话,则生产的唯一劳动成本即是思考的成本了。

但我们可根据李嘉图的方法,而不必作这样极端的假定。假设 E 和 G 是彼此贸易的两个邻岛,两岛的货物都以公费来运输,其路程是各岛一半,那么,运费就可不记在贸易账上。但假定两岛的人民不能适应彼此的生活习惯,且不允许在两岛之间迁移。虽然两岛的土壤、气候、农业及矿产资源的差别,引起其各种商品相对成本的许多差别,但假定两个岛上每一种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保持不变,并忽略不计不同行业所需要的技能的差异及帮助每人劳动所需要的资本额的差异(或者以标准效率的劳动价值来表示各类劳动和资本的价值),这样,就可以认为任何一个岛上任何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都与所使用的该岛的标准劳动量成比例。而且,运输既是免费,岛上不同货物的相对价值自然也就大体上一致;假如一夸特燕麦和一英担食糖在一岛上是同价值,则在另一岛上也是同价值①。

在开始时我们可简化我们的问题,假定两岛可运输的货物共分七大类, P、Q⋯⋯V,按照 B 在生产上优于 G 的递降顺序排列。因此,我们令 E 的十个工所生产的数量为:

G 的 16 个工所生产的 P G 的 12 个工所生产的 Q G 的 11 个工所生产的 R G 的 10 个工所生产的 S G 的 9 个工所生产的 T G 的 8 个工所生产的 U G 的 6 个工所生产的 V

让我们考虑 E 和 G 之间贸易均衡的各种可能位置。我们可假定,E 对 U 和 V 的需求很迫切,而 G 生产它们较方便,G 输出这两种商品,使 G 几乎能满足自己对 P、Q、R 和 S 的需要。那么,U 和 V 就将只由 G 生产,而 P、Q、R 和 S 将只山 E 生产;T 则在两国都生产。

这样所决定的国际成本关系是什么呢?那就是 G 的九个工生产的(可运输的)产品在两岛上到处都可以换 E 十个工的产品(运费不计);或简言之, 即是 G 的一个工等于 E 的九分之十个工。

很显然,情况必然如此。因为,假如 G 一个工所生产的 U 产品数量能够换得 E 丸分之十个工以上的产品,则 U 的输出就会代替 T 的输出,所以,达到均衡的条件必然是 G 的一个工等于 E 的九分之十个工。纵然 E 对 U 和 V 的

① 象这样的假定李嘉图并没有明确指出,他假定他的读者会补充。 自然,如果国外对制造品的需求增加, 则制造品的生产将获得更大的效益,因此也就会使制造品更容易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而如对原料的需求增加,则人们必须深耕细作,虽然投入的劳力和资本比以前多,但收益却不会按同一比例增长。

需求仍继续增加,但这种比率将维持到它满足了 G 对 T 以及对 P、Q、R、s 等的全部需求为止。

假如 E 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则将达到一种新的均衡。因为,由于它对 V 的需求很大,它可能已按照九分之十个工的产品换 G 一个工的产品的比率, 供给了全部的 P、Q、R、S 和 T。如果它的需求仍继续增加,它就不得不提供越来越有利于 G 的条件。换 G 一个工的产品,它就必须给予:最初是八分之九个工的产品,以后是七分之八,六分之七,五分之六,最后甚至是四分之五,即八分之十个工的产品;这是相当于在 E 的 U 的劳动成本与在 G 的 U 的劳动成本的比例。到了这一点,也就达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新均衡;从这个时候起,E 的需求可能继续增加而不进一步改变这个交换比率。这时,交换比率就将取决于 U 在 E 和 G 的比较成本而保持不变,除非 E 完全停止输入 U。这样,则 V 的交换比率将是十个 E 工等于六个 G 工。

我们还可以来看与其相反的完全相同的过程。假如 G 对 E 的货物 P、Q 和 R 的需求增加,而不是 E 对 U 和 V 的需求增加,则第一步将是,G 供给 E 对 T 以及 U 和 V 的全部需求。这样做了以后,均衡就将建立于 S;于是 G 的一个工正好等于 E 的一个工。假如这种进程继续下去,S 就将完全在 G 国内制造。如果再继续下去,G 将开始运 R 到 E,于是 G 的一个工就只等于 E 的十一分之十个工,其他可以依此类推。

只是为了使问题简化,才把 E 和 G 的可运送的产品象楼梯似的安排了七个阶梯,每一个都很宽。假如把它们排成好几百类,以符合于这两个岛的相对优势的细微连续变动,问题的性质仍不会有很大的改变,但用语言说明将较为复杂。在任何一定的国际供求情况下,恰恰在 E 输入 G 而不是在 G 输入E(或相反的情况)的那个边际上的那一类产品一定很少;因此 G 的一个工等于 E 的九分之十或十一分之十或任何其他比例的阶梯也一定是很窄的。靠近这一中立类两边的货物很容易因为国际供求关系的微小波动而改变由E 运到G 或由 G 运到 E 的方向。国际供求关系往往因以下原因发生波动,例如收获、式样或信用的变动,发明或方法的改进,乃至一国或两国的个别商人或生产者亲善关系的轻微变动。正如第三编中所指出的,正是由于这样一些原因, 工业发展水平相同的比邻国家才相互交换类似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