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的对外贸易对其内销产品价格的影响。

一国的贸易主要是通过出口货物的价格对其物价产生影响的。出口货物的价格一般取决于其货币生产成本;而出口货物的货币生产成本与内销产品的货币生产成本保持着相当稳定的关系,因为一国内部劳动力的流动会使各不同行业中种类相同和数量相等的工作收入相等。但这种倾向在各国并不具有相同的力量。所以,一些国家同另一些国家相比,不可避免地较为缺少某种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从而这种劳动可以得到较高的报酬。

当然,在下述情况下,一个国家的一般物价水平的涨落,不一定会和其出口货物价格水平的涨落一致,即:如果出口工业在生产方法、活力和能力等方面都不代表该国的一般情况;如果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在国内各地区和各工业之间不能自由而迅速地流动:如果该国的许多农产品和其他笨重产品的产地离边境很远,以致它们在边境的价格比卖给自己人民的平均价格高得多。

所以,亚洲的物价较低,尽管亚洲的主要出口货物是茶叶、丝绸、香料和其他一些产品,这些产品在国外有很大的需求,而且在一定的体积中包含极高的价值。另一方面,一些新兴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主要出口矿物和农产品,除少数例外,这些产品的体积部相对大于其价值,而且都不是特别迫切需求的东西;然而这些国家的一般物价水平却特别高,甚至它们的主要出口货物的零售价格,常常同把这些东西卖给三千到一万二千英里以外的英国消费者的零售价格一样高,有时甚至更高。

英国城市和欧洲大陆城市的物价在某些方面比英国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物价更相似。在农村,较简单的手工业品和个人劳务一般都比较便宜。

此外,由于在边境上只是商品的批发价格直接受对外贸易的影响,所以必须把国内运输和销售费用对一国物价水平的影响考虑在内。当然,这里必须把水陆运输和铁路运输的效率和低运费以及在这个国家内批发和零售贸易的组织估计在内。在西方,特别是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简单手工业品和个人劳务价格的提高,会使零售贸易很需要的那种简单而耐心的劳动的价格也提高。但在大部分批发贸易部门和某些零售贸易部门中,需要的却是活力、创造精神,很强的时间观念以及大量低息资本。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的人民并不缺少这些品质,因而这些品质在这些国家不能卖得高价。众所周知,

① 这句话引自 J.S.穆勒的《政治经济学》第三编第十九章第二节,但靠近旷山这个条件现在已不那么重要了,原活中为了对称,还有这样一个条件,即该国主要进口体积大而价值低的货物,列出这样的条件显得大琐细了。

总的来看,零售商在这些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收取的销售费高。但盎格鲁撒克逊的购买者要求有多种多样、经常变化的大量货物供他们选择,有时还要求零售商做许多其他地方没听说过的事,如把小件货物迅速送到家里。忽视问题的这一方面,往往会把高生活水平和高物价水平混为一谈。①

① 我们对一个世纪以前(1822 年)劳氏发表的下述青法(《民族国家》,第 164—165 页)特别感兴趣, 部分原因是,他提到了荷兰拥有的巨大财富,这使我们想起海外的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和德国只是最近物价才普遍高涨起来,尽管德国的大部分地区和意大利一样,在英国还未摆脱中世纪的贫穷时,己很富有,很开化了。劳氏说:“我们只是希望指出这样一条一般的规律,即稠密、进步而富裕的人口不一定使一个国家比另一个贫穷而人口稀少的国家物价高。差别是在于生活方式而不在于物品的价格。人口的增加,导致了劳动的节约和大规模交易的出现,从而迅速扩大了供应,由此而增加的供应等于,而且我们认为要大于增加的人口所需要的供应只是在发展过快的京城如伦敦或巴黎,而不是在中等城市(不管它们相距多么 近),真正不可避免的开支才变得很大。的确,荷兰和英国的所有地方城市的物价高于欧洲其他城市的物价,但这部分要归因于生活方式,部分要归因于重税——归因于这两个国家为了维持其在欧洲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而付出的代价。如果我们分析个人开支,并把个人开支同国家开支区别开来,我们就会发现,总的说来,我国市场上的物价并不比其他国家的物价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