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其他条件相等,一国登记的输入有超过其登记的输出的倾向,其超 过的数目等于在本国与任何一个外国之间或两个外国之间运送货物以及运 送外国旅客所花的全部费用,再加上其船主、商人、代理人和银行家的全 部纯利润(只限于来自对外贸易和带回国的利润)。

在中世纪初期,白银和黄金曾被看作是国家繁荣的尺度,有时甚至被看作是繁荣的真实所在,因而对任何输出金银的人都加以处罚。但重商主义者放松了这条规则。他们允许商人输出金银,只要商人能再输出一部分进口货,换回至少数量相等的金银。重商主义者的另一同样重要但不那么显眼的进步之处是,他们坚持认为:商业也是一种工业,认为“水手的劳动和船只的运输具有输出商品的性质,其超过输入额的部分可以带回货币以及其他东西。”①

现在让我们来作具体的说明。如果一个农民答应向一个马车主供应麦秸以换取肥料并自己运去麦秸运回肥料,那他运去的麦秸在城里可能值十镑而在农场只值六镑,换回的肥料在城里可能值十镑而在农场值十四镑。如果需要运四十次,每次运费为四先令,这种交易就是公平的交易。但是,虽然马车主的“有形”输入和输出的价值相等,即备为十镑,但农场的“有形”输出在农场上只值六镑而其输入则值十四镑。农民实际上提供了八镑的运输劳务:第二年或许这样安排:由马车主负责全部运输,农民将在农场交货,他除了提供麦秸外,还必须提供在农场值八镑而在城里或许值十一镑的干草。现在马车主的输入在城里将值二十一镑,而他的有形输出只有十镑,但他还要付出十一镑的运输费。由于农民的一切输入和输出都是有形的,因而其价值将相等,实际上,输入和输出在农场都价值十四镑。如果货物一部分由马车主运送,一部分由农民运送,那用少量干草就可以弥补差额。

两群人之间的贸易,两个城市之间或一个城与其附近农业区之间的贸易,都和个人之间的贸易一样。但一般只有跨越国境的贸易的统计资料。

再假设有一个英国人以英国为其业务活动的基地,用自己的船运货到巴西出售;用所得到的收入购买巴西货物,再用自己的船运回国;最后以使他能获得本行业正常利润的价格在本国出售。他的输入价值将超过其输出的价值,其超过的数目等于他作为一个运输者和商人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和所得的利润。如果他出钱雇一个英国人为他运送一部分货物,其结果将是一样,只不过他将动用一部分输入超过输出的余额,来偿付为他工作的那个英国人。但是,如果这个商人的一部分工作由一个外国人来做,也就是由一个住

在另一个国家的人来做,结果就不同了。举例来说,如果他的回头货很重, 他雇用一个挪威托运人把一部分货物运回国,他就将不得不把其对巴西货物的一部分支配权让给这个挪威人,或更正确地说,把在英国出售巴西货物的一部分收入让给这个挪威人。这将使这个挪威人能从英国得到商品而不偿还任何东西,这样就将减少英国的输入超过其输出的数目,减少额等于那个挪

① 这句话出自比重商主义者还要进步的配第之口,但其实质在托马斯·曼的以下看法中也可以看到,曼认为,“长途贸易必将给共和国带来最大的好处”,因为英国船只在这种贸易中提供的劳务具有输出货物的性质,最终往往可以带回金银。在《工业与贸易》第一编第三章及附录 C 至 G 里,我曾谈到重商主义者与其前人及其继承者的关系。

威人为运输工作所付出的代价。

此外,船上的高级船员和普通水手也要在巴西花一些钱,用来购买补给品和其他东西,用来雇代理商和搬运工等。这种开支将直接地或间接地从在巴西卖货所得的收入中支付。这或者将减少该船运回国的巴西货物,或者将使巴西能够从英国再得到一些货物而不用输出任何东西与之交换。

综上所述,该商人有能力带回巴西的货物;这些货物在英国出售时,其价值要超过他输出的货物的价值,超过额等于来往航程的全部费用。但其中一部分将变成从巴西购买的船用补给品,这些补给品将在航行中消费掉,因而不列入英国的输入。而且他把一部分购买力给予了水手,而水手可能把其中一部分花在当地的劳务或货物上面,这些也不列入英国的输入。所以,产生于来往航程的英国输入超过其输出的数目,应减去该船在巴西所付出的开支总额。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国的表面输入有超过其表面输出的倾向,超过额等于在国内因进行国外贸易而付出的一切费用,加上归其自己人民所有的这种贸易的利润。

至此我们还没有考虑这条船在运货的同时还很可能运送旅客。外国旅客必须汇钱来买船票,因而相对于输出而言,该国的输入将相应有所增加。当然,必须减去该船在外国港口为运送旅客所支付的开支。但如果旅客的钱来自这个国家本身,则票价的支付只不过是金钱在其境内转移而已,因而并不影响输入和输出的平衡。所以,一个国家因从事航运业而输入超过输出的数额,等于该国航运业运货和运送那些不住在其境内的旅客所获得的总收入。但必须减去航运业在国外的开支和国外居民在该行业中占有的那部分利润。①

此外,如果一个商人或其他人在甲国长大,而在乙国度过大半生,他也许会把他的一些储蓄以贵金属的形式带回国。甲国用于他的早期教养的费用的利益主要归乙国所得,乙国从这个精明强干的人身上得到的好处,也许要大于此人带回国的财富,不管这种财富是不是以贵金属的形式带回国。目前英国与印度之间的情况正是如此。英国向印度输出许多年轻有为的人,而他们并不列入印度的输入表,但可以说,他们为它服务的价值要超过它付给他们的全部报酬。他们往往是在年老体衰的时候才返回英国(如果真的返回的话),他们是未被计算的英国输出品。但他们节省下来的那部分收入或迟或早会以有形货物的形式列入英国的输入表。另一方面,印度也把这些有形货

① 几年前 R.吉芬爵士曾估计过英国船舶和商人的服务所需的费用;他认为这些费用必须和利润一道送回国,以使资本和人力得以继续流到这个行业里。他的结论是,英国的有形输入超过输出的数额中每年必须有一亿到一亿二千五百万镑用来支付这笔费用。自他说这话以来,造船业的改进已大大降低了有同样运输能力的开船费用。但最近的战争及随之而来的原料和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又起了相反的作用。还要再过几年我们才能比较有把握地估计这种费用的未来数额。

物算作它向英国的输出,虽然它并不把英国运送给它的那些花很多钱培养起来的年轻人记在自己的输入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