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一些实际建议。土针供给的永久局限性以及集体行动对其现在价值 的巨大贡献,为了征税目的,有必要把它列入单独项目。

本书主要从事于科学研究,但对那些有经济研究旨趣的实际问题也不无涉猎。①在这里关于租税政策的某些讨论似乎是相宜的,因为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为,早开发国家中的土地在许多方面和其他财富形式相同,而在另一些方面却有所区别;在最近的某些争论性文献中,有把不同点降至次要地位, 而把相同点提到首要地位的趋势。如果只有那些相同点对迫切的实际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那末,适当地偏重这一方面也许是明智的。但事实恰恰相反, 因此似乎有必要来考虑财多行政方面的某些重大问题,其中那些其他财富形式大多没有而土地所有的特点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首先必须谈一谈公平原则。

如因某特定用途而征收一种特别税,同时在这种场合政府当局又不干涉现存的所有制(例如,像建立土地排水系统时),则对地产收益户可以适当地按“股份原则”征税,根据这一原则,受益多者多出,受益少者少出。每一种这样的税,公平与否,必须分别加以判断。相反的,一切无偿税,公平与

① 在 1760 年后的二十五年中,工业上的改良发明相继出现,其速度甚至驾乎农业之上。在这个时期,布伦德莱的运河使笨重货物的运输便宜了,瓦特的蒸汽机使动力的生产费用低廉了,柯特的炼铁法,以及娄巴克用煤代替木炭(当时已感缺乏)的冶炼法,使铁的生产费用降低了;哈格里夫斯、克朗普顾、阿克赖特、卡特赖特和其他的人,发明了纺织机、锤纺机、梳棉机和动力织布机,或至少是使得它们经济适用。韦季伍德大大地促进了那正在迅速发展着的陶瓷业的进步。在印刷方面,在用化学方法漂白方面,以及在其他生产方法方面,都有重大的发明。在这个时期的最后一年,即 1785 年,出现了第一个直接使用蒸汽动力的棉纺厂。十九世纪初,出现了轮船、汽力印刷机、城市照明上使用了煤气。不久以后,又有了火车、电报和照像术。详见克拉潘;《剑桥近代史》,第 10 卷。

① 参阅赫耳德:《英国社会史》,第 2 篇,第 3 章。

① 工业撤出基尔特管理过严的那些地方的倾向,由来已久,十三世纪时就有了这种倾向,虽然当时这种倾向较为薄弱。参阅格罗斯:《基尔特商人》,第 1 卷,第 43、52 页。

否,必须从总体上加以判断。差不多每一种无偿税,就其本身而言,都对某阶级或其他阶级加以不当之压迫但是这并不重要,倘各种税的不均为其他税的不均所抵销,且各部分的差异同时发生。如果这个困难条件得到满足,则租税制度可以说是公平的,虽然只就其中任何一部分来看却有欠公平。

其次,一致认为租税制度应当根据人民的收入或最好是根据他们的支出划分适当的等级而加以调节。因为一个人所储蓄的那部分收入在用完以前, 又有助于国库的充实。因此,当我们考虑到我们的现行租税制度(一般的和地方的)加于房屋的负担很重这一事实的时候,决不应该忘记,房屋大支出也大。一般支出税,特别是等级支出税,对征税人有很大的技术上的困难。此外,它们使消费者直接或间接所出的费用比给国库带来的收入要大得多。而房屋税则简便易行,征收费用低廉,不易脱漏,且易于划分等级。①第三,不过这个论点,不适用于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由于这种原因,对店铺、货栈和工厂等比对房屋课以较低的税,也许是公平的,无论如何,就新税而论, 应该如此。旧税业巳从营业所占用人那里转嫁出去,一部分转嫁给他们的房东,一部分转嫁给他们的顾客。转嫁是在不断地进行着。困此。如果对城区商人阶级从新税的每一便士中一次征收一法寻,其余三法寻的一部或全部以后逐年再按很小的百分比加以征收,则他们不去感受很大的痛苦。如果市政府的经费增加得很快,则这种方法也许是必要的。

上述种种考虑使我们不得不重申这样一种看法,即不论在早开发的国家或新兴的国家里,一个有眼光的政治家在进行土地立法比在进行其他财富形式的立法时,对后代将感到有更大的责任;从经济和伦理的观点来看,土地总必须处处被划作一个独立自在之物。如果国家最初就把真正地租保留在自己手中,则工业的元气和积累未必受到损害,虽然在少数场合下向新开发国家移民略有耽搁。而对来自人为产业的那些收入却决不能这样说。但在讨论土地公有价值是否公平时,有关的公共利害关系是如此之大,以致使我们特别有必要牢记的是,国家忽然把其私有权曾为它所认可的那些地产的收

人攫为己有,就会破坏安全和劫摇社会的基础。轻率而极端的措施是不公平的。部分地由于这种原因(而不是完全由于这种原因),远些措施是不明智的,甚至是愚蠢的。

警惕是必要的。但地基价值很高的原因是由于人口的集中,而这种集中有使新鲜空气、阳光和活动场所发生严重不足的危险,以致毁坏青年一代的体力和幸福。从而,巨大的私人利益不仅是由那些社去性质(而不是个人性质的)的原因造成的,而且是以牺牲一种主要的公共财富形式为其代价的。取得新鲜空气、阳光和活功场所是需要巨额经费的。而这些经费由以开支的最适当的来源似乎是土地私有的那些极端权利,而这些权利从代表国家的国王是唯一土地所有者的时候起就几乎不知不觉地形成了。私人只是土地持有者, 有义务为公众的福利服多。他们没有用拥挤不堪的建筑来损害那种福利的合法权利。

① 在和平时期,没有人敢公开地把金钱看得和人的生命同样重要;但是在费用 浩大的战争的紧急关头,金钱往往能被用来拯救人的性命,一个将军,在紧急关头为保 护物资而牺牲一些生命,这种物资的损失,会造成许多人的死亡,他的行动就被认为是 正确的,虽然在和平时期没有人敢公开主张为了保护少许军用物资而来牺牲士兵的性 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