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利息率一词运用于旧投资时必须慎重。

来自总源的黄金流入生产中的投资有二:其中较小的一股是加在旧有资本品上的新投资;而较大的一股只是用来补偿已消耗的资本的投资,不管它是由于即期的消费,如食物、燃料等,或由于耗损,如铁路的铁轨,或由于时间因素,如茅草屋顶和商业样本的陈旧;或由于上述各因素的结合。第二股的年流量,甚至在像资本通常采取耐久形式的英国那样一个国家,大约也不会少于资本总量的四分之一。因此,有理由假设,一般资本的所有者大体上能使资本的形式和当时的正常条件相适应,以便从这种或那种投资中获得相同的纯收入。

只有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我们才有权说一般资本是在对一切资本形式预期相等的纯息的条件下积累起来的。我们不能不反复申述,“利率”一词, 用在旧有资本投资品上,意义非常受限制。例如,我们也许可以说,投于本国工商业的资本,约为七十亿镑,年得纯利三厘。不过这种说法虽然方便, 在许多场合也是容许的,但并不正确。我们应当说,如果在各工商业中新投资本所得的纯利率的为年利三厘,则各工商业旧有投资的收入,若以三十三倍乘之(即用三厘利率),以收入还原为资本,则约等于七十亿镑。因为资本一经投于改良土地,建造房屋,铁路和机器,则该资本的价值是它预期的未来纯收入(或准租)折成现值之和;如果该资本在未来 产生收入的能力减少, 则它的价值相应减少,它的新价值可以从较小收入中减去折旧,再加以资本还原化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