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在谷物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对货币需要的强度通常没有显著的变 化。但在劳动市场上确实有这种变化。参阅附录六。

上面的例证暗含着一个符合大多数市场实际情况的假设,但是这个假设

① 这个例证指出看法对交易者的行动,从而对市场价格的影响的简单形式:至于它的较复杂的发展,我们以后还要详细讨论。

应当加以明辨,以便使它不致潜入那些不应有的场合。我们曾暗中假定,买主们购买第七百夸脱谷物所愿付的货币额和卖主们出售第七百夸脱谷物所愿收取的货币额,是不受以前按较高或较低的价格成交这一问题的影响的。我们考虑到买主们对谷物的需要(它对他们的边际效用)随着购买量的增加而减少,但我们未曾考虑在他们不愿出手货币(它的边际效用)方面有任何显著的变化;我们曾假定不论以前支付的款额是多是少,货币的边际效用实际上是不变的。

就我们实际上所涉及的大多数市场交易来说,这个假设是站得住脚的。当一个人为了自己消费而购买某种东西的时候,他用在那种东西上的钱只占他总资金的一个很小的部分,而当他为了经商而购买的时候,他还要再卖它, 因此,他的潜在资金并没有减少。无论在哪个场合下,在他出手货币的意向方面是没有显著的变化的。这对有些人来说也许并不适用。但肯定有一些拥有大量货币的人在场,他们的影响对市场起着稳定作用。①

在商品市场上,这些例外很少,也不重要;但在劳动市场上,它们却屡见不鲜,而且也是重要的。如果一个工人有枵腹之虞,则他对货币的需要(货币对他的边际效用)是很大的。如果开头他在议价方面处于劣势,并以低工资受雇于人,则他对货币的需要仍然是很大的,他也许继续按低工资出卖他的劳动。这种可能之所以越大,是由于在劳动市场上议价方面的优势往往处于买主方面,而不处于卖主方面,但在商品市场上买方和卖方多半都有分沾这种优势的机会。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另一个区别是由于各劳动卖主只有可出售的一个劳动单位这一事实。这是许多事实中的两件事实,我们在讨论过程中用它们将会大体说明工人阶级对经济学家特别是对雇主阶级把劳动看作是商品而把劳动市场看作是一般商品市场的那种做法的本能的反抗。其实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区别,虽从理论的观点来看并不是根本的,但是十分显著的,而在实践中也往往是很重要的。

因此,当我们计及边际效用既取决于商品量又取决于货币量的时候,交易理论就变得更加复杂了。这种考虑的实际重要性并不是很大的。但在附录六中我们曾把物物交换和在每次交换中一方总以一般购买力形式出现的交易加以对比。在物物交换中,某人所交换之商品量必须密切适应他个人的需要。如果他的存量太多,他也许没有适当的用途。如果他的存量太少,他也许很难找到满足其所需而用其所余的那样一个人。但是不论什么人,只要他拥有一般的购买力,一旦遇到有多余东西的人,就能获得他所需要的那种东西:

① 例如,某买主有时因缺乏现金,不得不放弃那些毫不过于他曾乐于接受的别的交易。因为他自己的款已经用完,除了按把交易乍看起来所提供的全部利益吞尽的条件,他也许是不能借到钱的。但是如果交易真正是一宗有利的交易,则不缺乏现金的其他买主差不多总是要买的。此外,很可能,在那些被认为准备接三十六先令的价格出售的卖主中间有几个卖主是情愿出售的,唯一的原因是由于他们急于需要一定数量的观念;如果他们能以高阶销售一部分谷物,则现金对他们的边际效用也许会有显著的下降;因此,他们也许拒绝接三十六先令一夸脱的价格出售过去完全接三十六先令所愿出售的谷物。在这种场合下,实主们由于在市场开始时的交易中占了优势,也许会把高于真正均衡价格的那种价格坚持到底。收市时的价格是一种均衡价格,虽然它不是真正的均衡价格,但和真正均衡价格却相去无几。相反地,如果市场开始时对卖主们有很大的不利,并且他们以很低廉的价格出售了一部分谷物,从而他们仍然急需现金,则货币对他们的最后效用也许始终是如此之大,以致他们继续按远低于三十六先令的价格出售谷物,直到买主们买到他们所愿买的数量为止,该市场在没有达到真正的均衡价格时也许就会收市,但和它也许相去不远。

他无须找到一个“一身而二任焉”的人,他可以供其所需,而取其所有。因此,各个人特别是经商的人,能存得起大量的货币,从而,能大量购买,而不会用尽他的存款,或使它的边际价值有很大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