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复合供给。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类似于合成需求的复合供给问题。一种需求根据替代原理,往往可以通过儿种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来满足。这些不同的途径是彼此竞争的;从而相应的商品供给也是彼此竞争的供给。但它们在对需求的关系上是彼此合作的;“复合”成满足需求的总供给。①

如果支配它们生产的原因大致相同,则在许多场合它们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商品。②例如,在许多场合,牛肉和羊肉可以当作一种商品的变种;但是在其他场合,例如在讨论毛的供给问题时,它们就一定得分别对待;不过,竞争品往往不是制成品,而是生产要素,例如,用于制造普通印刷用纸的纵维就有许多种。如上所述,当需求由可以替代它的那种竞争品的竞争供给得到满足时,对几种辅助品供给中的一种像对泥水匠劳动供给的派生需求的强烈作用,是怎样易于受到削弱的。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