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释和预断是方向相反的同一过程。只有以全面分析为基础的对过 去材料的解释才能作为将来的借鉴。

可见,经济学上分析和演释的作用,并不在于锻造几条推理的长链锁, 而在于恰当地锻造许多短链锁和基本环节。但这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如果经济学家漫不经心地进行草率的推理,他就很容易使自己的研究工作处处都联系得很坏。他需要仔细利用分析和推理,因为只有借助于它们,他才能选择正确的材料,进行适当的分类,并使它们在思想上有参考价值,在实践上有指导作用;同时因为每次推理都必须建立在归钠的基础上面,所以,每个归纳过程势必包括分析和推理。换言之,解释过去和逆料未来并不是两件不同的事,而是同一件事的两个相反方面,一个是从结果到原因,另一个是从原因到结果。希穆勒税得对,“要获得各个各别原因的知识,我们需要归纳法,它的最终结论不是别的,而只不过是演绎法所用的三段论法的倒置而已⋯⋯归纳法和演绎法都建立在同样的趋势,同样的信念和同样需要我们的理性的基础上面。”

只有通过发现能够影响某事件的所有事件和其中各个事件独自影响的方式,我们才能全部说明该事件。如我们对其中任一事件或关系的分析不完全, 如我们的解释有错误的倾向,则内在的推论已经向建立那种归纳发展,这种归纳虽似乎可以自圆其说,其实却是错误的。而如我们的知识和分析是完全的,则我们只要颠倒我们的思维过程,我们就能够推知未来,几乎像我们根据同样的知识对过去所能作的解释那样准确。只有当我们越过第一步的时候,预断的准确性和解释的准确性才有了很大的区别;因为在预断的第一步中所作的任何错误,在第二步中将有所积累和加剧;而在解释过去方面,错误多半不易积累起来;因为观察或有记载的历史在每一步中都可重新予以检查。归纳和演绎的同一过程在解释历史上的已知事件和预断未知事件方面, 几乎可以同样地加以运用。①

因此,决不能忘记,观察或历史虽然可以告诉我们一件事和另一件事是同时发生或连续发生的,但不能告诉我们第一件事是否为第二件事的原因。只有通过作用于材料的理性,才能求得答案。当人们说历史上某事件教

导这点或那点时,该事件发生时所存在的全部情况是从未加以正视的。有些情况被暗地(如果不是无意识地)假设成不相关的;这种假设在某特定场合可能是对的,但也可能不对。丰富的经验和较仔细的研究可以证明,被认为引起这一事件的那些原因,如无外援,或许不会造成那一事件;甚至也许证明, 这些原因阻碍了该事件的发生,而它是由遣漏了的其他原因产生的。

① 参阅前述第 1 章,第 2 节。这种误解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一般锐敏而稳健的罗雪尔的影响。他特别喜欢指出古代和现代问题上的相同点;虽然他也指出了其间的差异,但是他的著作的一般影响有使人误解的趋势(克尼斯对他的立场有适当的批判,参阅《从历史观点来看的政治经济学》,特别是第 2 版,第 391 页)。

这种困难在关于我国当代事件的最近争论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每当从这些事件作出有反对意见的结论时,它须付诸公决;不同的解释提出来了;新材料被发现了!旧材料被审查和重新整理了,而在某些场合还支持最初从它们所作的那种相反的结论。

分析上的困难和对分析的需要,因没有两个经济事件在各方面都完全相同这一事实而增加。当然,两个单纯事件尽管十分相似,如两个农场的租佃条件尽管由几乎相同的原因所决定;交给咨询委员会的两个工资案件尽管可以提出大致相同的问题,但是,即使小规模的完全重复也是不存在的。不论两个事例如何相似,我们必须决定,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否因实际上无关重要而可以忽略;而这也许是不很容易的,即使这两个事例所指的是同一个时间和同一个地方。

如果我们讨论的是古代材料,我们就必须考虑到同时涉及经济生活全部性质的那些变化;不论现在的问题和历史上所载的另一个问题在外貌上如何相似,很可能,进一步研究会发现它们在本质上有根本的区别。除非这样, 从前者到后者不可能作出有效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