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垄断理论
第一节 我们现在将比较垄断者从高价格所得到的收益和低价格对公众的 利益。
从未有人认为,垄断者在追逐其本身利益时,是自然而然地走向最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福利的途径的,因为我们没有把他看得比社会任何其他成员更加重要。最大满足理论从来没有应用于垄断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但是,研究了垄断者与其余社会成员的利害关系,研究了比垄断者只考虑自己利益时对整个社会更为有利的那些可能措施的一般条件,可以了解许多东西。为此目的,我们现在要寻求一种方法来比较垄断者采取不同方针时铂公众和垄断者所带来的相对利益。
在下卷中我们将研究现代企业同盟和垄断组织的各种不同形式,其中某些最重要的垄断组织形式,如“托拉斯”,只是新近的产物。现在我俩只考虑决定垄断价值的那些一般因素,而这些因素在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有权规定所销商品的数量或销售价格的备个场合下是可以多少明白地加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