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补充所得。家庭所得。

其次我们必须计及某人的环境对于补充他的报酬的机会,亦即除主要职业的报酬外,由其他工作所得的报酬。同时这种环境对于他的家庭成员所提供的工作机会也必须加以考虑。

许多经济学家甚至主张把一个家庭的报酬作为他们建议的报酬单位。在这方面,关于农业和旧式家庭手工业有许多可说,在农业和旧式家庭手工业中,全家人都在一道工作,规定应酌减妻子疏忽家务而造成的损失。不过在现代英国,这种手工业是罕见的。家长的职业,除能使他的儿子学习该业外, 对家庭其他成员很少起多大的直接影响。当然,如他的工作地点固定,则他的家人便于参加该业,但就业量是受邻区资源的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