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直接成本和总成本同连带产品的关系。销售成本。风险保险。 再生产成本

第一节 使混合企业的各部门适当分担生产费用特别是销售费用的困难。

现在我们再来考虑直接成本和补充成本,特别着眼于把补充成本适当分配于企业的连带产品。

某企业的一个部门所生产的一种产品往往在另一个部门当作原料使用, 从而两个部门的相对赢利只有用精密的复式簿记制度才能加以确定;但实际上靠主观猜测作出概算较为普遍。农业,特别是当同一个衣场把永久牧场和长期输种的耕地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是说明这种困难的最好例证。1

另一个说明这种困难的事例是船主必须把他船的费用分配给很重的货物和体积大但不很重的货物的事例。他尽量设法载运这两种混合船货;竞争港口生存斗争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那些港口所处的劣势,它们只能提供体积大的船货,或只能提供很重的船货;而一个港口,它的主要出口品很重但是体积不大,把能从该港按低廉运费装运出口品的那些工业吸引到自己的周围。例如,斯塔福德郡各陶器厂成功的部分原因是由于按低廉运费把它们的货物由从默尔西河来的载有铁和其他重船货的船装运的缘故。

但是船业中却存在着自由竞争,关于船的大小和形状,以及航路和一般的经营方法,它具有很大的抉择权;因此,在许多方面可以应用下述一般原理,即:某企业的连带产品的相对比例,必须调节得使各产品的边际生产费等于它的边际需求价格。①换句话说,每种船货的载运量有不断趋于均衡点的倾向,在该点该数量的需求价格在正常商业状态下恰够补偿它的运费,这种运费的计算不仅要包括它的直接成本(货币),而且要包括企业在长期内因运输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全部补充成本。②在加工工业的某些部门中,任何一类商品的总生产成本的初步计算,通常是用假定它们所负担的企业补充成本的份额和它们的直接成本或生产它们所用的特别工资额成比例的方法进行的。然后再对那些比平均额需要较多或较少的场所,照明或贵重机器的使用的产品加以酌算;余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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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杜斯诺普教授(《美国经济评论》附刊,1914 年,第 89 页)认为,“凡产品由一个厂生产时的总生产成本小于由几个厂生产时的生产成本总和,都可以叫做连带产品”。这个定义不及我们在本节末所述的那个定义普遍;但就某些特殊场合来说,它是方便的。

② 如果想把连带产品的供求关系分开,那末,淀生供给价格的求法正如同在类似需求场合下某生产要素的派生需求价格的求法一样。但必须假定其他条件不变(这就是说,必须假定整个生产过程的供给表仍旧有效,除分出去的以外,连带产品中每个的需求表也必须有效)。派生供给价格的求法是,它必然等于整个生产过程的供给价格超过所有其他连带产品的需求价格总和之差;其中各种价格完全对各种相应数量而 言。我们可以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其中假定二连带产品的相对数量不变。设 SS’为提供固定数量的肉和皮的牛的供给曲线,dd’为牛肉的需求曲线。于 Ox 上任意一点 M ,作垂线 Mp 交 dd’于 p,并延长至 P 使 pP 代表 OM 皮的需求价格。则 MP 为 OM 牛的需求价格,而 P 之轨迹 DD’为牛的需求曲线。它可以叫做总需求曲线。设 DD’交 SS’于 A;作 AaB。那末,在均衡时,按价格 BA 所生产和销售的牛为 OB,在价格 BA 中 Ba 归于肉,而 aA 图(22)归于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