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产品实际价值的提高一般地提高剩余的产品价值,而使其实际价 值提高得更多。农产品的劳动价值和它的一般购买力的区别。

我们曾相当详细地研究过,农产品价值的上涨,使各种土地特别是报酬递减趋势作用较弱的那些土地的生产者的剩余(用产品计算)得到增加的情况。②我们也知道,一般说来,和优等土地比较起来,它更能提高劣等土地的价值。换言之,如有人预计农产品的价值上涨,则他用一定的货币额按当前的价格投于劣等土地所能预期的未来收入大于优等土地。①

其次,生产者的剩余的实际价值,即其用一般购买力计算的价值,将相对于它的产品价值,和用相同方法计算的产品价值按同一比例增加。这就是说,产品价值的增加使生产者的剩余的价值也随之而增加。

产品的“实际价值”一词,意义含混。从历史上来看,它往往指的是对于消费者的实际价值。这种用法颇为危险。因为有些场合从生产者的观点来考虑实际价值是比较相宜的。但注意到这点时,我们可以用“劳动价值”一词来表示该产品行将购买的某种劳动的数量;而“实际价值”则指的是一定数量的产品行将购买的生活必需品、安逸品和奢侈品的数量。农产品的劳动价值增加,可以意味着人口对于生活资料的压力日益增加,而这种原因所造成的生产者的剩余—来自土地)的增加,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恶化相伴而行,同时也是它的一种尺度。不过另方面,如果农产品的实际价值的增加,是由于

② 参阅第 3 篇,第 5 章,第 3、4 节;与第 4 篇,第 7 章:第 8 节。注意下述事实很可以纠正这种错误, 即把我们世界的现状略加改变,就使我们进入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们是如此急于预计将来和准备后事,任何形式的积累财富之有利用途的新场所又是如此之小,以致人们为了安全保管财富而愿意支付的财富数量会超过他人所愿借的数量;因此,在这个世界中,甚至那些看到使用资本而有利可图的人也能取得种保管资本的报酬;利息皆等于负数。

① 比较第 3 篇,第 5 章与第 4 篇,第 7 章。

农业以外的生产技术的进步,则其结果可能会提高工资的购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