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信用的条件和作用

国家完成各种任务的能力,不仅有赖于国民的财富,而且依存于国民倾注全力支持国家的习惯,尤其是依存于财政组织的好坏。国家机构与国民教养的诚实性是必要的。因此在不发达国家以及已经老朽的国家中信用是最坏的。不能只从利息低廉和借款容易这些情况来推论信用的好坏。人们不可能对国家进行裁判,国家借入款项又多数用于非生产目的,从这些方面看,国家信用不及私人信用。但公债便于在商业上流通,从这一点看国家信用又比私人信用好。

国内借款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动用国民的资本,因此,如果用于非生产方面,就会引起破坏。可以买卖的公债证券,不过是人为地增加的国家收入的一种凭证。虽然公债证券以后得到偿还,利息也支付了,但这种情况并不能使国民总资本发生任何变化,不过是一定的金额由纳税义务者的口袋转入国家债权者的口袋而已。在这种转移过程中,官吏等等花费的费用,形成现实的损失。梅隆、伏尔泰、宾托、奥邦以及萨哈里埃等人的错误。

因此,国家向国内举债,这在文化高度发展阶段虽然经常发生,但是借入资本一旦收缴完毕,国民的绝对负担就不再存在。如果利息负担数额最后达到最初的国民收入总额,则该国的财力仍和过去一样,只是全部金额落入国家债权者手中而已。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一种租税制度的不完备总有一定限度,租税越增加,压力也越加强。同时,这种限度也存在于人们的这种感情当中,即人们只愿意在某种程度上从自己的所有中拿出一部分。外债的情况。国家破产的例子。国家的破产既不使国民贫困,也不使他们富裕。它除改变国民收入的分配,同时引起严重的生产危机外,还必然要长期损害国家信用,从而损害国家政权的主要手段。平时不打算切实偿还债务的国家, 最后必然要破产。必须警惕隐瞒国家破产状况的欺骗行为。

公债比摧残国民资本的重税要好一些。它有这样一些有利之点: (1) 公债根据人们的自由意志从最容易抽取的地方取得资本;(2)公债将债权人与国家政权的利害结合在一起。公债证券的市价是公信用的一种晴雨计。在平衡贸易差额等方面可以利用公债证券的买卖。但它有各种弊害:(1)将公债与所有一切有价证券密切联结在一起,它会促进世界主义的思想,但并不会因此而减少任何战争。(2 )扩大幸福财富的不平等,对价值变动显著的所有要扩大其影响。激化流通手段的价格变动所引起的各种危机,增大怠情的食利者的人数和地位,这些情况显著增加了金权寡头政治的势力和危险。

(3 )公家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将来的诱惑力很大。

(参考文献)宾托:《论流通与信用》,1771 年。柯拜特:《纸币对黄金,或英格兰银行的历史及秘密》, 1821 年。威埃茨:《论公信用的魔术》,

2 卷,1824 年。赖昂:《论公信用及公债》, 1825 年。格纳:《论公债及其偿还准备》,1825 年。萨哈里埃:《论当前欧洲各国的公债制度》,1830 年。拜尔诺叶:《是什么支持国债?》, 1832 年。鲍姆施塔克:《关于国

家信用、公债及国家纸币的国家学的研究》, 183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