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哲学的国家理想之主观性

哲学的国家学说最通常的表现形式是理想国的形式,其表现有各种各样,其根据和结果也极不相同。但几乎所有的国家理想,尽管看来好象是抽象的,其实都不过是它的作者在现实条件的制约下、或它的作者所属党派力求实现的政治状态的一种不甚高明的描绘罢了。在自然主义者及唯美主义者当中也有类似情况。不在此列的(即玩弄脱离现实的议论的人)是折衷主义者和回避一切详细论证的独创的哲学家。

上面的论断可以在近代一流理论家中得到证明。这类理论家有马基维尼、宗教改革论者、耶稣派、十七世纪的绝对主义者、洛克、孟德斯鸠、革命主义者、反动派、稳健的立宪主义者等等。即使在柏拉图那里也是这样。对下面规律的说明——伟大的国家论理论家的作用,通常在于这样一点:他们将其同时代的人所怀抱的还不够鲜明的感情和尚未获得根据的愿望,给予科学的表现和科学的根据。然而国民的现实欲望归根结底必须在日常生活中得到满足。随着世代的变迁,人民逐渐发生变化,变化了的人们势必要求不同的政治制度。如果这种危机通过合法的途径结束,就叫做改良;如果通过暴力,就叫做革命。由此看来,虽然两个哲学家各自将两个不同政党的政治主张加以理论的体系化,如从历史方圃来观察,两者之间并无任何矛盾。双方对其人民、对其时代都可以说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