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格

价格是指一种财的交换价值由与它相交换的另一种财之一定量来表现。“kostbar”与“theuer”这两个字都是表示高价格。“kostbar”是指一种商品与其他同种商品相比价格较高,“theLier”是指一种商品自身相比,即该商品与它在其他场所、其他时期相比价格较高。

一切价格决定是通过相互对立的双方之斗争来实现的,即卖者对于买者希望尽可能贵卖,而买者则希望从卖者手中尽可能廉价买到。因此,决定的因素是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竞争者的多少和强弱。

在这种情况下,支配买者决心的条件是: (a)财的使用价值。个人的以及国民的性格对于财的评价的影响。不可缺少的财和可以缺少的财是稀少了还是丰富了等各方面的作用。尤其是在谷物交易的场合。(b)买者的支付能力。萨伊的财产金字塔型。①

支配卖者决心的条件,除去完全孤立的交换以外,则是生产成本。生产三要素都构成生产成本,流动资金的全部、固定资本中消耗掉的部分、其他危险等等都构成生产成本。

总之,市场价格具有不能远离生产成本之上或之下的趋向。由于财的使用价值的减少,由于买者支付能力的减低,以及由于其他生产者竞争的优势所引起的价格下落,将会产生各种不相同的结果。不顾损失而继续生产的场合属于例外。生产成本降低,国民财产的使用价值就增大。但在这同时,跌价产品的消费常常要比价格下落的比例更高,所以一般的情况是,价格下落后产品的总量会比以前具有更高的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