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济贫制度

一、贫困的原因

  1. 绝对的不能劳动。这同人们的意志几乎没有关系,因此在各个文化阶段,大体上存在于同一范围。只是由于维持家族生活困难的增加,私生子的人数增加。

  2. 相对的不能劳动。在没有劳动意志的场合——即低级文化阶段出现的乞丐生活;在人们想劳动却没有任何工作的场合——即失业。就失业而言, 有的是暂时的、地方性的,只是在个别产业部门发生,有的是人口过剩引起的普遍的、永久性的。这在交易发达的时代更容易频繁出现。能够得到救济的过剩人口,通常不久就变成不能得到救济的过剩人口。

  3. 过多的支出。这种情况导致贫困,总的说来,在任何文化阶段都是相同的。不过在低级阶段是用于救灾的支出,在高级阶段则是用于多子女抚养的支出。

贫民人数与罪恶事件发生次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