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工业的自由一、现代的工业组织

英国摆脱中世纪的各种束缚而走向工业自由,实现了极好的变革。在欧洲大陆,(行会外的并为领主所允许的)自由的和特许的匠师制度,逐渐为特许制度准备了条件。行会制度是适应于旧时代政治组织的,同样,特许制度是适应于绝对君主政治的。在很多国家完全的工业自由从这里发展起来, 并与宪章运动平行地前进。工业禁止从业权的废除。行会债务的赔偿。法国和普鲁士的工业自由。自由行会,试图通过这种组织吸取旧行会的长处,舍弃它的短处。

在工业自由的条件下,新的工业的各种优点和缺点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工业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展开了,其数量和努力都增大,因而工业品的产量显著提高。有能力的人很快地发达起来,无能力的人很快地没落下去。庞

大人口的增长。因为所有的乡村手工业得到了解放,那些早就苦于地方工厂发展的小都市失去了最后的防线。这就更加促进了主要都市的绝对繁荣。但由于都市下层人口激增,贫困的苦恼往往更为严重。新兴工业的严酷法则—

少数富人与无数的穷人相对立,到处表现。因此必须注意促进一定文化阶段所不可避免的工业自由;并应设法使其在过渡时期得到缓和。工业自由应该从需要大资本的工业部门开始,还是应该从为贸易的生产部门开始呢? 在其他部门中应采用批准制度以避免过大的自由。考试、年龄限制等等。专利权。

〔参考文献〕主张工业自由的文献有:《关于商业、特别是对阿姆斯特丹的组合、结社及匠师的若干考察》, 1758 年。拜尔诺叶:《行会制度对工业的不利影响》,1822 年。本迪克特:《行会强制与禁规》, 1818 年。反对工业自由的文献有:曼:《关于必须恢复匠师及组合的建议》, 1815

年。劳:《论行会制度及其废除以后》, 1816 年。雷菲斯:《论行会制度,

恢复行会制度的反省》, 1818 年。奥斯特莱:《废除行会制度是否合适?》,

1833 年。《从手工业者阶层看组合和工业自由》,马格德堡,1834 年。诺伊曼:《论工业自由及其在一国的限度》,183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