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历史的方法

早在亚里士多德及孟德斯鸠的著作中就已萌芽。后由德国历史法学派的缪赛尔、赫伦学派(许尔曼、扎托里乌斯、扎尔菲尔德等)以及伯克等人积极发展。

在经济学者方面有:亚当·斯密、斯图亚特、马尔萨斯、施托尔希以及劳等人。

还有克劳泽:《国民及国家经济学体系的研究,特别是对国民文化发达

的源泉的德国的观察》,2 卷, 1830 年。吉布拉里奥:《中世纪的政治经济学》,2 卷,184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