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租税对商品价格的影响

  1. 对土地所有的租税。如果这种租税不是根据纯收益或总收益,而是根据土地面积、工人人数或所有者的身份等进行征课的话,那些并不产生地租而为整个消费所不可缺少的土地也会被课税。这种情况必然要引起土地产品价格的上涨。消费者因价格上涨而多支付的金额,只有一部分归于国家, 大部分则归于走好运的地主。不考虑生产成本而对总收益课税,如果消费情况不变,会引起剧烈的转嫁,使总产品价格上涨。反之,如果租税是纯地租中的一定部分,则租税将不影响生活资料的价格,而完全落在地主头上。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要使税收清册臻于完善,并使与土地密切结合的资本分离出来,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已耕种的土地虽不产生地租,但将它完全放弃也不容易;所以在对地租征课的租税中,常常含有几分纯粹对总收益课税的性质。反之,由于农业资本转投于其它事业是最困难的。对农业资本的课税常常也含有几分地租的性质。

  2. 对工资的课税。对工资的绝对的或相对的课税、直接的或间接的课税。凡是引起生活资料价格上涨的课税都要间接地落到工资上面。如果工资很高,在扣除租税后尚可充分满足工人的一般需要,那么工人就应当自己担负租税。但加工资已被压到最低程度,即令在经济危机深刻的情况下,对它的课税也必然要转嫁到雇主身上。为什么由于这种原因对劳动的需要总的说来会减少呢?(缩小生产。)凡是由于对劳动课税而发生的一切转嫁都落在资本家身上。

  3. 对资本利息的课税。由于资本利息已在很多的土地课税和劳动课税中间接地承担税负,所以再对资本利息直接进行课税就不妥当了,何况这也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对每一种投资都要课税,那么这些投资就要等到利息增长了的时候才投下去,这就会导致资本缺乏。如果对全部资本都课税,资金就会通过对外国贷款形式外流,从而引起利率高涨。就固定资本而言,情况将会怎样呢 ?

对货币的课税,由于货币处于不断流通状态,无法作出规定。只是利用债权证书的贷款,还算一个问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公债进行课税, 将有害于国家的信用。如属私人债务,将产生这样的结果,即资本家自己使用他的资本,直到资本的利率提高时为止。

一切租税的转嫁都要看国民的意志如何。这就是说,租税虽然增加了, 但它的转嫁只在消费不变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当然它要受一般福利、生产部门的增减、时尚等各种条件的限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转嫁不可能完全实现,课税的一部分仍由纳税人负担。并且对产品的课税,对一起生产、共同享受的一切人都发生影响,影响的程度同他们参加这些活动的情况成比例。谷物关税和铁矿关税等发生的影响是广泛的。一切课税开始实行时,由于必将引起巨大损失的转嫁,总是受到极其激烈的抵制。

李嘉图的法则——租税高的国家,物价自然高昂。在这里,流通手段的价格变动对各种物价的影响是极不一致的;而在没有课税的国家中,它对所有物价的影响是一致的。

〔参考文献〕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 8—17 节。

将所有租税统一为一种租税的提案。伏邦关于皇室什一税的提案。重农主义者的土地租税。佐登的对生产者的课税。

〔参考文献〕泽格:《优良税收制度的物价表》,1811 年。伏邦:《皇室什一税方案》,170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