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算及汇兑

结算。伦敦的票据交换所。

出票人、受票人。支付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汇票的样式。出票人在发出票据的同时承担对受票人按面额支付的义务。背书人对被背书人的关系亦然。

票据合同的特点在于:它是所谓书面契约(Literalcontract),附有履行合同的手续,在特别严格的情况下,一般附有和人的责任相结合的、履行合同的手续。承兑及其他、承付拒付。委托支付。共同承兑。决定过期的各种方法。

凭票即付的票据及其他。期票、汇票。开空头票据。票据贴现。

当二地之间应支付数额彼此相同的时候,汇价处于平价状态。顺差及逆差的汇价。汇价涨落的界限决定于输送现金的费用及风险等。汇价牌价。汇兑的裁定。总的说来,一个城市不会因汇价变动而有所损益。汇兑市价在贸

易差额的决定上是无能为力的。票据的效用。古代人对此认识得极不充分。票据法的成立及其历史。

〔参考文献〕马尔登斯:《论票据法的起源》,1197 年。席贝:《票据学》, 183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