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各单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就公布橡胶、钢材、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棉花等七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单发出通知,主要内容是:

各部门、各地方进口上述七种商品均可委托所核定的专业公司及综合性外贸公司代理进口,核定为工贸公司及物资仅限于分别代理所属部门的橡胶、钢材和羊毛进口。所核定的经营棉花进口的地方公司仅限于代理本市配额棉花进口。目前,均须通过海外网点采购,或委托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生产自用的上述 7 种进口商品,仍按《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制度及办法办理。

使用贷款外汇(包括世行贷款和亚行贷款)进口上述 7 种商品不受核定公司限制,可由承担该项目的外贸公司经营,并按有关贷款协议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易货贸易、来料加工的进口经营管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经济特区进口自用上述 7 种进口商品的外贸公司,由特区政府主管部门自行核定后报外经贸部备案。地方核定公司名单中的经济特区核定公司在不享受经济特区有关待遇的情况下,可代理所在省份上述商品的进口。

经贸部核定的公司名单如下:

橡胶: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钢材:中国五矿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

木材: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

棉花:中纺进出口总公司(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

胶合板: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

羊毛:中纺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中纺物资总公司。

腈纶:中纺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