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对外开放新措施

为加快国内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面发展,并打进国际市场,国家农业部提出进一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措施。

  1. 对具有生产、加工优质农产品能力的农业企业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赋予外贸出口权。

  2. 对农副产品出口实行代理制。

  3. 放宽对从事外向型农业人员的出国限制,鼓励农民企业家直接参与国际竞争。

  4. 除被动配额外,取消出口配额限制。

  5. 组织农业劳动力到国外,尤其是周边国家兴办种植、养殖和加工业, 产品就地销售。

  6. 开展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发展资金和科学的经营方式与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