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通业大门敞开

国内贸易部新闻发言人丁俊发在 1995 年 PECC 第十一届大会分组会上从以下几方面谈到了我国流通业的对外开放:

  1. 吸收外资,兴建、改建流通基础设施。他说,中国欢迎外商投资进行房地产开发或提供先进设备。设施建成后,可以由中方管理,外方分红,也可以尝试双方共同管理。

  2. 在流通加工工业中开办“三资”企业。他说目前己开业的有 3500 多家。以江苏省的粮食加工企业为例,到目前为止,已与美国、瑞士、德国、日本、韩国等十几个国家开办“三资”企业 100 多家,利用外资近亿美元,引进 28 项先进技术与设备,使这些“三资”企业成为江苏粮油、食品加工的骨干企业。又如中国木材总公司、上海市木材公司与香港大宏公司创办的“上海森大木业有限公司”,年出口 1000 多万美元,投产两年即收回全部投资。3. 开办中外合资合作零售商店。他说中国政府目前正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等地进行中外合资合作零售商业企业的试点。现已批准十四家。现在要求申办的不断增加。凡批准试点的百货店,都享有一定的进出口经营权,但进口商品只限于本企业零售的百货商品,总量不超过当年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并通过自营出口取得外汇收支平衡。考虑在经过一段时间试点后,要逐步地扩大试点城市,并增加试点的数量。

4.试办中外合资合作的连锁商店、配送中心。

他说我们准备试办一至二家全国性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连锁商店。 5.积极探索中外合资合作批发业务。他说对批发企业,如何实现中外合

资合作经营,既要积极又要慎重。其实,中外合资合作试办全国性连锁企业, 实际上也是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日用工业品批发业的试点。对于农副产品批发与生产资料的配送中心也可以积极探索中外合资合作的可能性。

  1. 与已取得进出口权的 206 个内贸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2. 开展人才、技术交流与培训,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