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加强对出口退税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出口退税海关环节的管理,海关总署重申,在方便合法进出,对守法企业实施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力度,同时希望进出口企业能够与海关及有关方面密切配合, 树立全局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据悉,今后各地海关将执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在加强对出口货物审单、审价的同时,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对出口报关单进行防伪验核,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假单证和高报价格骗取出口退税。对高税率商品、出口数额大的重点商品以及资信较差企业的出口商品,提高查验率,加强实际查验,防止以少报多、以次充好、伪报品名或搞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申报出口货物在运抵出口口岸,海关验核有关发运单证有效后才接受报关(对出口港澳的鲜活、冷冻商品除外),无论以海运、空运或陆运方式出口的货物,待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将出口退税报关单退口给出口企业。转关运输出口货物, 启运地海关在收到出境地海关货物出口后退寄的回执联后,将出口退税报关单追还给出口企业。存入出口监管仓的货物,手续完备实际入仓后,海关签章将出口报关单退给出口企业,并在仓储期限内,采取措施保证货物运出境外。对属于外商提供或卖断给国内企业加工复出口的货物,海关要严格审核有关单证手册,防止出口骗税和货物倒流。对高税率商品仍坚持由海关将出口退税报关单密封,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并协助税务部门核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