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正轨构就
为使我国连锁经营健康发展,由国内贸易部制订的《全国连锁经营发展规划》1995 年出台,其中明确提出了我国连锁经营的发展目标和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拟出了发展连锁经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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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连锁店的规范化管理。现阶段的规范化是指几个“统一”,包括统一店名、统一店貌、统一培训、统一采购、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广告、统一信息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统一核算、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和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具体标准, 实行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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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配送中心,一是有条件的企业自建配送中心。在建店初期, 可先将原有的物流设施、装备进行改造,为连锁店进行配送活动。待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后,再注入资金,促成规范化配送中心的实现。二是改造批发企业发展配送中心。实力雄厚、集散能力强、信誉良好的批发企业可改造成连锁店的总部,组建以批发企业为龙头,包括若干零售企业在内的连锁企业,使之切实承担指导店铺经营、及时提供信息、合理配送货物等多种职能。
对于部分实力较弱,不具备充当龙头条件的批发企业,可在原有仓储运输设施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再增加一些先进的配送设施,拓宽业务范围,从单一的储运向全方位、多功能,储前储后和运前运后多种需求,集物流、商流、信息流为一体的配送中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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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特别强调,今后的商业科技贷款要重点扶持连锁店的发展, 以支持连锁商业的现代化,提高流通效益。具体政策正在制定过程中。同时, 要求连锁企业加快计算机、条形码等硬件设施的开发和运用,争取到 2000 年连锁商业中,计算机普及率达到 50%左右,条形码管理系统要逐渐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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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国际惯例接轨,做到有法可依,《规划》提出要尽快制订商业连锁经营标准和管理条例等法规。除了国家立法以外,地方也可以在自己权限范围之内制订相应的法规条例。
另外,《规划》还要求各级政府在连锁商业发展初期在资金、税负、网点用户、经营专营商品、简化工商登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求连锁企业搞好人才培训,组建行业自律组织,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