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欧洲共同体的成立与发展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苏两大国崛起, 欧洲各国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急剧下降。西欧的一些领导人迫切感到必须加强西欧各国间的合作以防止走下坡路,沦为美国的附庸。此外,西欧在美苏冷战对峙的局势下,十分担心苏联的扩张,希望各国联合以保证自身安全,提高西欧的国际地位。美国对西欧的联合持赞同态度,希望建立一个在美国控制下的“经济发展、军事强大、政治稳定的统一欧洲”,来帮助它抗衡苏联。

战后初期,英国对西欧联合十分积极。它想凭借自己和美国的特殊关系, 领导这一联合。1946 年 9 月 19 日,丘吉尔发表演讲,说欧洲国家再相互厮杀下去,终会有一天重新回到黑暗的中世纪去。办法只有一条,那就是:“重建欧洲大家庭,或尽我们所能地给它提供一个机构,使欧洲大家庭得以在和平、安全和自由中安居。我们必须建立一种类似欧洲合众国的组织”。1948 年 1 月,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在下院发表演说,表示要摒弃传统的均势外交, 实现西欧的统一。1948 年 5 月 7~10 日,欧洲统一运动代表在海牙举行会议。英国的丘吉尔,法国的雷诺、皮杜尔、舒曼,意大利的加斯佩里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由发起团体组成联合委员会,以推动欧洲的统一。经过筹备, 1949 年 5 月 5 日英、法、比、荷、卢以及意、爱(尔兰)、丹、挪、瑞(典) 十国正式签署章程,成立欧洲委员会,研究欧洲联合问题。由于英法对合作的方式意见不一,欧洲委员会没能发挥什么重要作用。

进入 50 年代后,随着西欧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愈来愈多的人主张建立一个比较密切合作的联盟,这个联盟不那么依赖美国,有某种独立性。这种想法同英国的设计不一致,因此,英国逐步失去它在西欧联合中的重要地位。在寻求欧洲联合途径中,法国人让·莫内(1838~1979 年)起了特别重

要的作用。莫内靠自学努力,成为一名很有才华的经济学家。他一生为创建欧洲联邦而奔波,被誉为“欧洲之父”。1949 年,他提出一份报告,主张通过经济合作,通过对煤炭和钢铁实行联营共管走向联合。莫内的方案得到法国外长舒曼的支持。1950 年 5 月,舒曼正式提出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译欧洲煤钢联营)的计划,即舒曼计划。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积极支持这一倡议。经过协商,1951 年 4 月 18 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六国政府签订《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建立一个管理煤钢事务的超国家组织机构。这个机构有权决定六国的煤钢生产、投资、价格和原料分配,以至发展或停闭某些企业。它还掌管煤钢共同体同其他国家、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煤钢共同体的形成促进了法国与联邦德国和解,也促进了六国经济的发展。1951~1954 年期间,六国的煤产量增加了 23%,钢产量增加了 14.5%。

在煤钢共同体取得成绩的情况下,荷、比、卢三国于 1955 年 5 月联合提出一份备忘录,要求六国实行电力、原子能、运输等部门的一体化,并成立全面关税同盟。同年 6 月,六国外长在意大利墨西纳开会,讨论三国备忘录, 确定了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基本设想和目标,并决定由各国政府代表和专家组成筹备委员会,具体筹划此项事务。

由于六国的经济政治情况不同,要求各异,筹备委员会经过两年的努力才达成协议。1957 年 3 月 25 日,六国政府的首脑或外长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为罗马

条约。

罗马条约共有六大部分,248 条,还附有 11 份议定书和三个专约以及若干清单。条约规定了共同体活动的内容、方式和争取的目标。同一般国际条约不同,该条约是无限期的。它没有规定退出条约的程序,却有欢迎其他欧洲国家参加共同体的条文。这说明,六国把共同体看作是一个更加广泛的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基础和起点。

罗马条约设立了一系列组织机构,以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主要机构有: 一、部长理事会。它是共同体的决策机构,负责协调各成员国的社会经济政策,拥有制定共同政策、颁布法规和指令的权力。理事会在表决中一般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所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成员国都有约束力。二、委员会。它是共同体的执行机构,负责监督条约的实施和共同体各机构所作决定的执行,代表共同体进行对外联系、谈判和签订协议,管理共同体财务。委员会成员只对共同体负责,不对本国政府负责。三、议会。它与煤钢共同体和原子能共同体组织的议会是合一的。1962 年 3 月被正式命名为欧洲议会。议会基本上是咨询和评议性机构,无立法权。它有权以三分之二多数的不信任票, 迫使共同体委员会辞职。议员由各国议会推派,1979 年起改为直接普选。四、法院。它也是同其他两个共同体组织的法院合一的。法院是仲裁机构,负责解释罗马条约和共同体各机构颁布的法令和决议,裁决共同体各成员国之间、各机构之间、各公司之间的纠纷。条约还规定设立一系列附属机构和专门机构,如预算委员会、货币委员会等。

1967 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组织的机构完全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又称西欧共同市场。

英国为了对抗欧洲经济共同体,拉拢丹麦、挪威、瑞典、瑞士、奥地利和葡萄牙于 1960 年组成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这个七国集团也采取削减税收措施,但是,它不接受欧洲经济共同体想要达到的那种国际化程度。英国这一措施并未奏效。自由贸易联盟远远敌不过经济共同体。1961 年 8 月,英国正式申请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由于英国当时不愿放弃英美的特殊关系,不愿放弃帝国特惠制,法国等共同体其他成员国否决了英国的申请。直到 1973

年,欧洲共同体才接受英国、爱尔兰、丹麦三国加入。1981 年 1 月 1 日起, 希腊成为第十个成员国。1986 年 1 月,欧洲共同体由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加入,发展为 12 个成员国。

经济和政治一体化的最初政策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后,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已实现了关税同盟、共同的农业政策,并着手建立货币同盟。政治联合也日益加强。

关税同盟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重要基础。《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规定, 关税同盟应从 1958 年 1 月 1 日起,经过 12 年过渡期,分三个阶段,于 1970

年 1 月 1 日建成。实行关税同盟的具体内容与做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成员国逐步降低直至最后取消相互间的关税。在过渡时期的第一

阶段(1958 年 1 月 1 日至 1962 年 1 月 1 日)削减 30%,第二阶段(1962 年

1 月 1 日至 1966 年 1 月 1 日)再削减 30%,第三阶段(1966 年 1 月 1 日至

1970 年 1 月 1 日)完全取消相互间的关税。

第二,逐步拉平成员国对共同体以外国家的关税,统一对外关税率,以1957 年 1 月 1 日六国对外关税率的平均数作为共同税率。现行税率高于共同关税的国家,超出部分在第一、第二阶段各减 30%,第三阶段减至共同税率

水平。现行税率低于共同税率的国家,则在每一阶段各按同样比例调高到共同税率水平。

第三,逐步放宽并最后取消成员国相互间的进口限额,每年放宽限额 20

%,直至全部取消定额限制。

经过六国的努力,关税同盟顺利实现。1962 年,六国间工业品进口限额全部取消。1968 年 7 月 1 日,即提前一年半,全部取消了共同体成员国间的工业品关税,并实现了 10.7%对外共同关税率。1972 年 1 月,又将共同税率减为 8.5%。

关税同盟的建立对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首先,它促进了对外贸易的扩大。1958~1972 年期间,共同体六国的出口额从 227 亿美元增长到 1412 亿美元,增加了 5.2 倍,而美国只增加了 1.7 倍。共同体国家间

的相互贸易增长更为迅速。从 1958 年到 1972 年的 15 年间,增长了 9.7 倍。同期共同体内部贸易在六国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从 30%提高到 51.7%。其次, 关税同盟的建立,刺激了六国经济的发展。六国间关税的逐步消除,使各国不能再用关税保护本国市场。为了提高竞争能力,它们必须加速资本积累, 增加企业投资,提高装备水平,以降低产品成本,这在一定时期促进了经济的增长。1959~1969 年期间,共同体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5.5

%,高于美国的 4.3%和英国的 3%。

欧洲共同体在实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的农业政策。六国通过逐步取消相互间农产品关税和统一农产品价格来实现六国间农产品的自由流通;建立农产品进口壁垒,对共同体以外的进口农产品征收差价税;建立共同农业基金,用于补贴出口,调节价格和改革农业结构。由于六国各自的农业状况很不相同,对于实行农业一体化存在着比实行关税同盟严重得多的分歧和矛盾。联邦德国农业不发达,农产品价格高。共同体统一农产品价格将对联邦德国不利。另外,联邦德国进口的农产品,70%来自共同体以外的国家,价格低于法、意的价格。因此,联邦德国对实施共同农业政策一直是借故拖延。经过长期的争吵和协商,直到 1963 年,大部分农产品才实行了统一价格,建立了农产品共同市场,即在六国内部农产品免税自由流通,对外部进口的农产品由征收进口关税改征差价税。与此同时,各成员国按比例缴纳款项组成农业基金,用于保证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鼓励农产品出口和促进农业结构改革。共同的农业政策对农业发达的法国最为有利。1958~1973 年间,法国农产品对共同市场其他成员国的出口增加了 17 倍,促进了法国农业的发展。共同体其他成员国也从共同体农业政策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好处。在 60 年代,共同体还基本实现了内部劳动力自由流动和资本自由流动,不过后者仍有某些限制。

在实现关税同盟和农业一体化后,协调货币政策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没有各国币值和汇率的稳定,六国农产品统一价格制度就难以维持,工农业产品的自由流通也要受到影响。另外,60 年代以来的美元危机冲击着欧洲金融市场。不少人要求建立欧洲统一货币以抗衡美元。1971 年 2 月,六国达成协议,开始建立货币同盟,目标是通过统一各成员国的财政金融政策,到 1980 年底建立统一的欧洲货币。1972 年 3 月,六国制定第一批措施,决定建立欧洲货币合作基金,以稳定各成员国之间的货币兑换率。但是,不久就爆发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严重经济危机,原定计划的实施被搁置下来。

1978 年,共同体首脑会议决定,从 1979 年起建立欧洲货币体系。主要

内容为:第一,建立欧洲货币单位,作为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每个参加国都确定本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中心汇率,并据此确定彼此货币之间的汇率。第二,扩大共同体各国货币联合浮动体系,以稳定各国货币之间的比价, 使各国货币的上下波动幅度一般不超过中心汇率的 2.25%。第三,建立货币基金,用于干预外汇市场,维持成员国货币的共同浮动。欧洲货币体系的建立,为统一欧洲货币,建立全面的经济货币同盟迈出了重要一步。

欧洲共同体不仅在经济一体化方面取得了进展,而且还加强了政治合作,朝着政治联盟方面迈出了步伐。1960 年 7 月,法国总统戴高乐同联邦德国总理阿登纳会谈时提出六国政治合作的主张。法国建议共同体国家在保持各国独立主权的前提下,组建“欧洲邦联”,以对抗美苏。联邦德国不同意这一建议。它不愿法国在邦联中居领导地位。同时,感到还有求于美国,须冲淡反美色彩。因此,主张建立一个在大西洋联盟内的、超国家的“欧洲联邦”,企图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在联邦中掌握实权。共同体其他成员国担心受法国和联邦德国的控制,因而对上述两个方案都不感兴趣。1973 年,英国加入共同体后,政治联盟问题更趋复杂,更难于达成一致协议。但是,共同体国家的政治合作在曲折中还是取得了进展。1974 年底,共同体九国首脑会议决定把成员国首脑会议制度化,每年举行三次会议,成为凌驾于部长理事会之上的最高决策机构,定名为欧洲理事会。1979 年 6 月,九国公民直接选出了欧洲议会议员,为政治一体化增添了新的因素。

80 年代的新发展 80 年代,资本主义国家走出滞胀,进入发展时期。美国的发展势头不断增强,而西欧国家相对减弱。社会上由此再起“欧洲衰落论”。面对这种形势,欧共体国家感到需要加强联合,以扭转不利形势。1985 年 12 月,欧共体在卢森堡举行欧洲理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 12 个国

家的首脑,其中包括 1981 年加入欧共体的希腊和即将于 1986 年 1 月 1 日正式加入的西班牙、葡萄牙三国首脑。会议就加速经济一体化、改革决策机制等问题达成原则协议,通过《单一欧洲文件》(—译《欧洲一体化文件》), 对罗马条约进行 30 年来第一次重要修改。1986 年 2 月 17 日和 28 日,12 国代表分别在卢森堡和海牙正式签署这一文件。

《单一欧洲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二:一是规定在 1992 年年底以前实行商品、资本、劳务、人员自由流通的统一大市场,一是限制否决权,实行特定多数表决制。共同体委员会的建议如获欧洲议会赞同,理事会只需特定多数就可通过决定。后来规定,理事会共有 76 票,其中法、联邦德国、英、意各

拥有 10 票,西班牙 8 票,葡、比、荷、希各 5 票,丹、爱各 3 票,卢森堡 2

票。特定多数为 54 票。换句话说,否定决议需要有 23 票,需要有三个或更多国家的反对。

为了按期建立统一大市场,共同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于 1987 年向首脑会议提出实施方案——《为单一欧洲文件的成功而奋斗》。在德洛尔的推动下, 欧共体先后通过两百多个法规,以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规格,为建立统一大市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