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战败国的处置
对意、罗、匈、保、芬五国和约的缔结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希特勒德国的欧洲仆从国先后投降,签订了停战协定。这些停战协定已经规定了对战败国的处置原则,具有和约的初步性质。盟国首脑德黑兰、雅尔塔和波茨坦会议以及莫斯科三国外长会议已就战败国的处置和缔结和约问题达成了一些协议。波茨坦会议决定设立美、苏、英、法、中五国外长会议,负责对意、罗、保、匈、芬的和约准备工作。
但是,由于美苏等大国对战后欧洲的安排各有打算,在讨论五国和约时争吵激烈。美英企图通过订约与苏联争夺东欧,防止苏联在地中海取得立足点。苏联希望通过订约尽量巩固和扩大它在东欧的地位。在讨论意大利的非洲殖民地处置问题时,英国只提出意大利应该放弃这些殖民地,但不提其归属,实际上是由英国占领当局控制;美国主张由联合国托管十年,反对英国独占;苏联则要求将的黎波里塔尼亚交它托管。关于意、南边界问题,美国主张的里雅斯特的主权属意大利,行政上由“国际共管”;苏联主张主权归南斯拉夫。结果把的里雅斯特划为自由区。1954 年,西方国家单方面决定由意大利合并该自由区的城区,郊区部分归入南斯拉夫。在对罗、匈、保和约的讨论中,美英打出贯彻雅尔塔会议的旗号,坚持要求在这些国家实行“自由选举”和改组政府后,才能同它们缔结和约。苏联则指责美国破坏和约缔结程序,谴责英美干涉希腊内政。1945 年 9 月伦敦外长会议正式开始和约的讨论。经过长期争论,先后开了三次外长会议,才达成一定协议。1946 年 7~ 10 月召开有 21 个国家参加的巴黎外长会议,通过了对五国和约的正式文本。
1947 年 2 月 10 日,各有关国家分别在五个和约上签了字。和约主要规定了五国的领土边界变更、政治民主化、限制军备和经济赔偿等问题。
五国和约是战争结束时欧洲军事、政治形势在法律上的反映,是美英苏妥协的结果。和约的缔结巩固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对实现欧洲和平与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德国的形成 德国投降后,苏、美、英、法四国分区占领德国:东区由苏联占领,西北区由英国占领,西南区由美国占领,西区由法国占领。大柏林也由四国分区占领,并由四国总司令组成盟国管制委员会。根据波茨坦协议规定,处置德国的政治和经济原则是:德国境内最高权力由苏、美、英、法四国总司令分别在各占领区内执行,并共同处置有关全德国之一般事件;在民主的基础上改造德国的政治生活;永远消灭德国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消灭纳粹党及其一切附属机构;消灭德国的垄断组织;准备缔结一项符合波茨坦协定原则的和约。但是,四大国在各自的占领区实行军事管制, 只按照本国政府的政策行事,对本国政府负责。而各国分歧甚多,斗争激烈, 都想把战败国德国的处置纳入自己欧洲战略的轨道。盟国管制委员会只有四国完全一致才能作出决定,很难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协议,因而形同虚设。各占领区实际上成了彼此独立的政治实体,波茨坦协议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实行。
美国强调德国的统一必须先实行经济统一。1946 年 7 月 20 日,美国提出合并占领区的建议,得到英国的支持,签订了美英占领区经济合并协议。1947 年 1 月 1 日,成立双占区。同年,苏占区和美英双占区分别成立各自的政治机构。在德国的土地上,形成两个社会制度迥然不同的政治实体,一切
想实现全德统一的努力均告失败。美英决意率先单独行事。1948 年 2~6 月, 举行了美、英、法、比、荷、卢六国伦敦会议,决定双占区与法占区协调经济政策,共同管制对外贸易;召开西占区制宪会议,制定宪法;西占区实行货币改革,参加“马歇尔计划”;国际共管鲁尔。
针对美国的行动,苏联采取针锋相对的措施。1947 年 12 月,在柏林召开第一届德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以威廉·皮克(1876~1960 年)为主席的常务委员会。1948 年 2 月,改组了苏占区经济委员会,使其具有准政府的职能。3 月,苏联抗议美英法片面召开伦敦会议,宣布退出盟国管制委员会。1948 年 6 月 18 日,美英法宣布在西占区单独实行货币改革。6 月 22 日,苏占区也开始实行货币改革。6 月 24 日,苏联封锁柏林,全面切断了西占区与柏林的水陆交通和货运,结果爆发了“柏林危机”。美英法派出大量飞机向西柏林空运粮食、煤炭和各种日用品一百四十多万吨,以维持当地居民的生活。苏联没有对这一空运活动进行干扰。美英法也对苏占区实行反封锁。11 月,苏占区建立了柏林的市政机构。12 月,西占区也采取同样的行动。大柏林市正式分裂为各自有其市政系统和货币制度的两个城市。经过长达 11 个月
的斗争,双方于 1949 年 5 月达成协议:取消一切封锁,召开四国外长会议讨论柏林形势所引起的诸问题。“柏林危机”暂趋缓和。
美国利用“柏林危机”所造成的紧张局势,加快分裂德国的步伐。1949 年 5 月 23 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同年 10 月 7 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也正式成立。从此,在德国的土地上出现了两个德意志国家。
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和旧金山片面对日和约 日本投降后,美国军队以“盟军”的名义占领了整个日本,由太平洋美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担任盟军最高统帅。1945 年 9 月 22 日,美国发表了《对盟国占领管制日本最高统帅部受降的基本指示》,宣布对日占领的目标是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建立“一个以支持美国为目的的负责政府”;并宣称“天皇和日本政府的权力应从属于最高统帅”,“如果主要盟国之间发生意见分歧,美国政策应居主导地位”。这表明美国一心要单独占领日本,使日本成为美国称霸亚太地区的工具。
苏联强烈反对美国独占日本的政策,9 月 24 日,在伦敦外长会议上要求成立美、英、苏、中四国代表组成的对日管制委员会,遭美国拒绝。12 月, 莫斯科外长会议达成协议:在华盛顿设立“远东委员会”,由美、苏、中、英、法、荷、加、澳、新(西兰)、印(度)、菲等 11 国组成。它在名义上是盟国制定对日政策的最高决策机关,但其决议要通过美国政府传达给占领军总部去执行。另外在东京设立由美、苏、中、英、澳、新、印组成的“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由盟军最高统帅任主席。它只不过是个咨询机构。这两个机构的成立,并没有改变美军单独占领日本的性质和美国对日本的支配地位。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美国亚洲政策的重点由中国转向日本。美国加速扶植日本,积极策划单独对日媾和。1951 年 9 月 4~8 日,在旧金山召开了有 52 个国家参加的对日媾和会议。中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没有被邀请,印度、缅甸拒绝参加。会议签订的片面对日和约规定,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南威岛、西沙群岛、千岛群岛、南库页岛等岛屿的权利,但只字不提这些岛屿的归属。和约还规定盟国可与日本缔结协定,驻军日本;日本同意把琉球群岛、小笠原群
岛等交美国“托管”。这完全反映了美国的战略要求。苏联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方案,美国拒绝讨论。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对日和约签订的同一天,美日签订了日美安全条约,美国取得在日本领土及其周围无限制地驻军及设置军事基地的权利,美国可以出动驻军“平定” 日本的“内乱”。美国还指使日本政府与台湾国民党政府签订了所谓“和约”, 日蒋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外交关系”。旧金山和约和《日美安全条约》签订后,以军事同盟为基础的日美特殊关系确定下来,日本完全纳入美国世界战略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