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西欧、日本同美苏关系的变化

西欧联合的加强及其同美苏关系的变化 战后的欧洲一分为二,形成美苏对峙的局面。西欧国家同美国结成了联盟,从经济、政治和防务上普遍依赖美国,处于从属的地位。由于美苏冷战对峙的加剧,美国极力笼络西欧盟国,使西欧成为它对抗苏联、东欧的屏障和进攻基地。然而,西欧国家并非甘当美国的附庸,只因自己是夹在两强之间的弱者,不得不从依赖中求生存、求发展。它期望依靠美国的援助以恢复经济,借助美国的力量以抗衡苏联,稳定欧洲局势。西欧国家希望促进西欧本身各国之间的联合,永远消除欧洲国家再度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并以联合起来的力量共谋西欧的振兴,改善自己的国际地位。

1948 年 3 月,英、法、荷、比、卢五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规定“在维持国际和平和安全以及抵抗任何侵略时,彼此提供援助”;还规定缔约国之间加强联系,以消除它们经济政策上的冲突,协调生产及发展商品交换来组织和协调它们的经济活动。1949 年 5 月,西欧十国签署了欧洲委员会正式章程。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和欧洲委员会的建立,是实现西欧联合的最初尝试。1952 年 5 月,西欧六国又签订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建立“欧洲军”,

试图实现军事一体化。但这一条约因被法国国民议会否决而夭折。1954 年 10

月,美国、加拿大和欧洲英、法、意、联邦德国等 13 个国家签订了巴黎协定, 其中规定把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称为西欧联盟,吸收联邦德国、意大利参加。西欧联盟在军事上纳入北约防务体系,联邦德国加入北约组织,实际上替代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

在冷战时期,美苏激烈对抗,出现了三次柏林危机。美国和西欧领导人都强调“俄国的严重威胁”。西欧国家基于安全的考虑,是把西欧联合置于美欧联合之下的,主要是联美抗苏,并非要同美国闹独立性。因此,50 年代西欧统一运动,是在美国的积极支持下进行的,美国力图在一个联合的西欧中实现重新武装联邦德国,以减少法国的抗拒,增加西欧抗衡苏联的力量。 1958 年 1 月,法、联邦德国、意、荷、比、卢六国根据罗马条约成立了

欧洲经济共同体之后,欧美关系开始发生变化。随着共同体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同美国在经济领域内的矛盾和斗争日益尖锐,贸易战、投资战、货币战愈演愈烈。西欧国家联合自强和同美国争平等、闹独立的倾向有所增强。1958 年戴高乐再度执政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方针,积极推行以“法国—联邦德国轴心”为基础的西欧联合,打破美国在西方联盟中的霸主地位, 由法国取代美国充当西欧盟主,企图建立起足以与美国相抗衡的“第三种力量”。戴高乐一上台就要求彻底改组北约组织,建立一个美英法三大国组成的常设小组,分享北约重要政治和战略问题的决策权。他坚持发展法国的独立核力量。1960 年法国成为核大国。1963 年,戴高乐断然拒绝肯尼迪提出的要求法国放弃独立核力量的多边核力量计划,并宣布法国对禁止核武器试验不感兴趣。1966 年 3 月,戴高乐宣布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10 月, 北约理事会被赶出法国。翌年 3 月,驻法美军被迫撤走。1963 年,法国还同联邦德国签订合作条约,组成推动西欧联合的核心力量。戴高乐把它看成是与美抗衡的“首要因素”。他公开宣称,法国和联邦德国的合作“构成了欧洲结构的条件和基础,现在是我们大陆安全的首要因素,将来,它也许是从东方到西方各国间的和平均衡的首要因素”。然而,戴高乐企图建立一个“欧

洲人的欧洲”的主张,并没有得到其他五国的全力支持。他大力推行法德和解与合作政策的结果,也未能使联邦德国支持他倡议的由法德共同实现的“欧洲的雄心”。联邦德国联邦议院在通过法德合作条约时,特别坚持要增加一个序言,阐明条约不影响联邦德国签订的多边条约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促进欧洲同美国特别密切的合作,包括北约组织防务一体化,实现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联合。联邦德国还拒绝了戴高乐用法国核保护伞来取代美国核保护伞的劝告,不愿意因法德合作而背弃大西洋联盟政策。

1973 年 1 月,英国、丹麦、爱尔兰正式成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新成员国, 共同体从六国扩大到九国。英国最终放弃了“英美特殊关系”和“英联邦特惠制”,加入共同体,这标志着以共同体为主体的西欧国家联合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欧洲共同体扩大,内部磋商和“用一个声音说话”增强,经济实力增长和与东方关系打开局面,西欧国家就要力争同美国做平等的伙伴了。从尼克松政府开始,美国越来越感到联合的西欧的挑战。但是,1973 年的石油危机和随之而来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使西欧联合停滞不前,大大削弱了它对美国挑战的锋芒。1974 年 6 月,北约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签署了《北大西洋关系宣言》,强调加强共同防务,密切磋商和合作,以对付西欧面临的苏联的威胁。共同体国家与美国的紧张关系有所缓和。欧美仍然矛盾重重,一些长期积累的分歧难以克服。但是,“欧美利益的交融仍然是极其密切,欧洲的均势仍然十分有赖于美国的存在”。西欧和美国毕竟是同一体制下的不同部分。在它们的关系中,有相互制约、相互排斥的因素,同时也有相互需要、相互吸引的因素。西欧一方面对美国高利率进行抨击,另一方面又同意美国在欧洲部署潘兴Ⅱ式导弹和巡航导弹。双方都认为,欧美联盟是需要加强的,然而欧美关系也必须调整。核心是美国必须平等地对待西欧盟国。

西欧与苏联、东欧的关系变化也是很大的。1960 年 3 月,戴高乐邀请赫鲁晓夫访问法国,会谈时提出著名的“缓和、谅解、合作”三部曲政策和“从大西洋到乌拉尔”的欧洲建设构想。1966 年 6 月,戴高乐访问苏联,同勃列日涅夫签订了贸易文化协定以及空间探索和技术合作协定,决定在巴黎和莫斯科之间架设直接通话的“热线”。

联邦德国也努力调整同苏联及东欧国家的关系。朝野人士深感继续维持“哈尔斯坦主义”、推行对美国一边倒的政策,越来越使自己陷入困境。既然美苏关系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民主德国已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承认, 两个德国的局面已经巩固,联邦德国要解决德国问题,就只能“承认战后现实”,以换取苏联的谅解。从联邦德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希望打开东欧市场。因此,此时已是“经济巨人”的联邦德国,急切要求重新制定自己的“东方政策”,改善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关系。

1969 年 9 月,社会民主党的勃兰特出任总理,正式宣布实行“新东方政策”,加强“与西方合作”并“与东方谅解”;承认战后欧洲现状,改善与苏联、东欧关系;承认两个德国并存,两个德国加强联系。勃兰特政府随即向苏联建议,就签订一项互不使用武力的协议进行谈判,苏联立即响应。1970 年 8 月,勃兰特亲赴莫斯科,同苏联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条约规定:双方保证“不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无条件地尊重所有欧洲国家的现有边界的不可侵犯,扩大两国的合作。同年 12 月,联邦德国又与波兰签订了《关于两国关系正常化基础的协定》,确认两国现有边界“不可侵犯”。这两个

条约被称为“东方条约”。

西欧两个大国法国和联邦德国冲破了 50 年代的樊篱,对苏联、东欧推行缓和与对话的政策,使欧苏关系改善。西欧国家越来越认识到,缓和政策是符合西欧的根本利益的,一则对经济发展有利,一则可以带来欧洲的安宁。它们认为,既然现在还看不到欧洲有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两个欧洲的局面尚不知将延续到何时,双方只好接受雅尔塔格局这个现实;既然“从什切青到的里雅斯特”一线两边的欧洲人都有开展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的需要和愿望, 那末,实现政治上的缓和对欧洲各国都是大有好处的。当然,西欧并没有忘记苏联尚有重兵压境,其南下战略又从侧翼包抄西欧,西欧仍然面临苏联的严重威胁。因此,西欧重视发展防务,一向把加强防务作为支持其缓和政策的后盾。“防务加缓和”实际上概括了西欧的“东方政策”。1977 年苏联在东欧开始部署 SS—20 导弹,1979 年苏联入侵阿富汗,1981 年支持波兰军管, 这些行动引起西欧国家严重不满,但这期间西欧同苏联的贸易仍有所发展。1980 年,苏联同西欧贸易额为 245 亿卢布,1983 年增加到 317 亿卢布。1985

年共同体国家对经互会欧洲七国的贸易额为 439 亿美元,虽只占共同体世界贸易总额的 3.4%,但却占整个经济发展合作组织与经互会之间贸易总额的60.5%。西欧同苏联的工业、科技合作也有发展。1983 年,苏法签订了十年科技合作协定,1984 年又签订了 1985~1990 年经济、工业、科技协定。欧洲天然气管道则是苏联与西欧最大的经济合作项目。1984 年 1 月 1 日,苏联开始向西欧输送天然气。西欧感到苏联的威胁,十分重视加强同美国合作, 但它也要凭借其资金、技术的优势,加强与苏联东欧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获取经济实惠,保持欧洲和平。

日本同美苏关系的变化 日本在美国的援助下,50 年代中期生产恢复到战前的最高水平,60 年代开始经济起飞。1965 年,日本对外贸易从入超转为出超。到 1973 年,它的出口贸易额仅次于美国和联邦德国,跃居世界第三

位,黄金储备 1978 年达 330 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从 70 年代起日本对美贸易顺差与年俱增。1976 年是 53.5 亿美元,1980 年是 99.1 亿美元。日本的海外投资额 1975 年达 580 亿美元。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日本已是资本主义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日本已跻身于西方大国的行列。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形成了日本与美国、西欧三分天下的局面, 尼克松称其为世界“五大力量中心”之一。70 年代以来,日本一再强调要发挥其与经济大国相称的政治作用。1981 年 7 月,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明确提出,“要在世界政治中加强日本的发言权,不仅增加日本作为经济大国的分量,而且增加其政治大国的分量”。70 年代初,田中内阁修改了战后历届政府对美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使日本同美国的关系由依赖、从属逐渐向“平等的伙伴关系”转变,实行“多边自主外交”,即以“日美同盟为基础,借重中国,同苏联抗衡”。日本面临苏联的威胁,需要“继续保持同美国的安全条约”,“继续在美国的核保护伞之下”。虽然日美经济矛盾不断增加, 贸易摩擦连续不断,货币金融之战十分激烈,但由于双方经济上的互相依赖以及共同的战略利益,矛盾总是通过谈判求得缓和。日美贸易摩擦总是以日本的让步而暂且收场。田中以后的历届日本政府仍然强调“日美合作是日本外交的基础”。 1981 年铃木首相访美,以声明的形式再次肯定了日美的“同

盟”关系。 1983 年中曾根首相访美,又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军事合作在内的日美同盟关系,强调日美两国是“命运共同体”。日美经济矛盾虽在发展,

但日美合作关系仍是主要的。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继续增强,其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日本外交的“自主性”进一步增强,日美双方都更加重视它们之间的“建设性伙伴关系”。

1956 年 10 月,日本与苏联签署了《日苏联合宣言》,宣布两国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外交关系。1961 年 8 月,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访日, 提出加强日苏“睦邻关系”的和平、友好、合作三原则。日苏经济、政治关系有所改善。1973 年田中首相访苏,同勃列日涅夫签署联合声明,明确指出战后日苏间尚未解决的各项问题,应通过和约谈判予以处理,并承认“北方四岛”属于尚未解决的诸问题之一。但是,70 年代中期以后,苏联否认苏日之间有什么没有解决的领土问题,并在四岛范围内修建大型军事基地,加强军事力量。由于北方四岛问题,日苏和约未能签订。1977 年苏联宣布实行 200 海里经济区,单方面废除日苏渔业条约,此后日苏渔业斗争趋于激烈。苏联取得金兰湾、岘港和磅逊港作为海空军基地后,日本愈发感到本土及其海上交通的安全受到威胁。日本与苏联的矛盾是全局性的,难以解决。因此,日本要以日美同盟为轴心,加强日美中三角关系,扩大日本在东南亚的影响, 配合美国的远东战略,以抗衡苏联势力。

尽管如此,在经济上日苏双方互有所求。苏联市场,特别是西伯利亚的丰富资源对日本垄断资本有很大的吸引力。苏联开发西伯利亚也急需日本的资金、技术和机械设备。从 1968 年 7 月到 1976 年 3 月,日苏就开发西伯利

亚资源问题签署了七个合作项目,日本提供 15.6 亿美元的贷款。1975 年 7

月到 1977 年,日本又向苏联提供一般项目贷款共 18 亿美元。1981 年 3 月, 日苏签署了第三次远东森林开发计划,日本提供贷款 9 亿美元。6 月签订了合作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协议,规定从 1988 年起,每年向日本提供 300 万吨液

化天然气和 150 万吨原油,日本则提供贷款 32 亿美元。日苏贸易额也增长较快,1968 年为 6 亿美元,1977 年为 33 亿美元,1980 年上升到 46 亿美元。1983 年苏联击落韩国客机事件,使日本对苏态度冷淡,日苏贸易额逐年递减。1982 年为 56 亿美元,1984 年降到 39 亿美元。70 年代日本在苏联同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中居第一、二位,1984 年降到第六位。戈尔巴乔夫上台后, 亲自向中曾根提出要全面发展双边关系,争取在各个领域内同日本签订条约或协定,并在“关系亚洲各国人民命运的问题上积极合作”。1986 年 1 月, 苏外长谢瓦尔德纳泽访日,双方签署了租税条约和 1986~1990 年贸易与支付协定,确定两国外长定期协商。苏联力图绕过领土问题,促成苏日缔结睦邻合作条约,牵制日美、日中关系的发展,特别希望在日美之间打进楔子,以增强其在亚洲同美国争霸的地位。因此开展对日“微笑外交”,通过“政经分离”手法以密切日苏经济关系,带动政治关系的改善。日本则想利用苏联调整内外政策之机,促使它在归还北方领土问题上的立场有所松动,谋求缓解苏联在远东对日本周围的强大军事压力,在经济贸易上取得新的资源和市场。由于各自目的不同,影响日苏关系的北方领土、渔业纠纷和安全威胁三大问题没有改变,日苏关系虽较前有所松动,经济合作有所发展,但“全面发展双边关系”尚无可能。日苏关系的改善仍是有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