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从《十条》到《二十三条》

进入 1963 年,家英同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从 1962 年 12 月起, 苏共领导纠合一班追随者,先后在欧洲一些兄弟党的代表大会上,公开攻击我们党和阿尔巴尼亚党,挑起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公开论战,我党被迫

应战。我和一班搞国际问题的秀才们,日夜忙于起草答复信件和答辩论文。1963 年 5 月,毛主席在杭州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议程一个是讨论北京起

草的和杭州起草的对苏共中央来信的答复信草案(后来改称《中共中央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另一个议程,我到杭州才知道,是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若干问题的指示(后来通称四清运动的第一个《十条》或叫《前十条》)。这两个文件的起草工作,家英都没有参加。前者属国际问题,家英不参加可以理解。奇怪的是后一个关于农村人民公社问题, 一向是家英的本行,这次却没有参加。他根本没有被通知到杭州来开会,留在北京。是陈伯达起草《前十条》,不过内容是毛主席口授的,有的段落还是毛主席自己写的。

毛主席委托小平同志主持关于总路线建议两个草案的讨论,并派林克旁听,详细记录向他汇报。会上,北京来的同志指出陈伯达在杭州起草的稿子的主要缺点,争论很激烈。毛主席最后召集只有常委加陈伯达、康生和我参加的小会,表示支持北京来的同志的意见,并指示重新起草。

回到北京,我第二天就到家英家中,把《前十条》起草的情况告诉他, 他说他也知道了,反正是试行,试试看罢。我然后又将总路线建议两个草案讨论的结果告诉他。家英笑着说,陈伯达本来就是专搞空洞理论的人,这次碰钉子毫不奇怪。不过他马上严肃地对我说,你这次闯祸了,脱不了手了。陈此人历来受不得半点批评,而且记仇。目前他正在独占鳌头,乔木病了, 我也赋闲,他更不可一世。这次你得罪了他,特别在毛主席面前他输了,你准备他报复就是了。家英这番话出自肺腑,而我当时自以为这样辩论在钓鱼台起草班子中习以为常,完全为了工作,别无他意,不致招陈毒手,因而并未十分在意。

1963 年 9 月间,小平同志为防止四清运动中发生“左”的偏向,讨论起草第二个《十条》,又称《后十条》,家英是主要起草人之一。那时我正在忙于起草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的论文,连书记处和政治局讨论《后十条》也没有参加。只是在 1964 年夏初的一次见面中,家英告诉我:毛主席已指定少奇同志负责领导四清运动,少奇同志认为,《后十条》需要修改。家英说他为此犯愁,又不能下去搞调查研究,如何修改没有把握。 1964 年 8 月,家英随少奇同志去南方修改《后十条》。回京后家英告诉我,在广州修改时少奇同志提出要在运动中摧垮“反革命两面政权”,搞比土地改革更深入的革命运动。而且有关方针和工作方法写得相当详细,如组织工作队、扎根串连等, 比前两个十条长多了,很可能不合毛主席的意思(这个文件于 9 月 18 日发出, 称为《后十条》修正草案)。

这一年的年底,中央决定在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同时,召开中央工作会议。这次工作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根据毛主席的建议, 重新搞一个关于农村社教运动的文件。我当时正起草周总理在人大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参加社教运动文件起草工作。家英参加了,但主持人是陈伯达。经过半个月的反复讨论,搞了一个《十七条》,工作会议准备结束, 有些省委书记已启程回家了。

但是, 12 月 27 日下午,毛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常委会,中央局第一书记参加。毛主席提出中央工作会议不要匆忙结束,要把已走的省委书记都接回来,重新起草农村社教运动的决定。会后我赶忙回人民日报给家英打电话,把毛主席召开紧急会议的情况告诉了他。

元旦过后不久,家英打电话告诉我,他仍然参加起草工作。陈伯达天天到毛主席那里去听取意见。决定草案差不多是毛主席口授一条,陈整理一条, 会议通过一条。

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我准备去京郊通县参加四清运动。出发前我专门去看家英,向他请教。因为前后四个文件的起草工作我都没有参加,对中央几次修改的来龙去脉不甚了了。

家英告诉我,《前十条》本来没有什么大问题,原可以照此试点。三个月后搞了一个《后十条》,原意是防止搞得过火、打击面过大。但主席不高兴,曾说才搞了三个月,哪有那么多经验好总结的呢。其后主席让少奇同志挂帅指导四清运动。少奇同志尽力想把运动搞好,特别强调这次运动比土地改革(在解放战争时期,少奇同志主持中央土改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还要深刻。毛主席当时也联系国际反修斗争来考虑国内防修。少奇同志在广州修改

《后十条》时用了很大功夫。现在看来主要毛病是把基层四不清估计得过于严重,因而方针和方法都规定得同土地改革差不多。

家英说,《后十条》修改草案出来后;各地都有些不同意见,主要是实际工作中对基层干部打击面过宽,方法也过于繁琐,束缚地方干部按照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置的创造性。

家英说, 12 月间中央工作会议起草的《十七条》(起初名为会议纪要) 原想纠正《后十条》修正草案的缺点,不料毛主席又认为言不及义,没有强调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要重新起草。后来起草的《二十三条》,在保护大多数基层干部方面有些规定比较稳妥,但全文的关键提法大大超过了

《后十条》修正草案。

家英要我特别注意:《二十三条》强调党的十几年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经验,是整个过渡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当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不再称为“四清运动”) 的根本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二十三条》特别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且说这种当权派不仅下面有,上面也有,地方有,中央也有(最后定稿时,在“中央”之后加了“部门”两字)。家英说,你这次下乡在基层搞四清,照《二十三条》做还不至于出大问题,但运动发展下去,从下而上,问题就越来越大。望好自为之。

家英谈到他自己的工作说,他自北戴河会议后,即全心校订《毛选》第一至四卷注释,至今尚未完成,还有工作可做,不致荒废光阴。

这次辞行叙活,无形中有一种压抑感,最后相对默然而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