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浙江调查和人民公社“六十条”

1961 年 1 月中旬,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快要结束了,毛泽东把田家英叫去, 说:“你这次没有参加会议,我怎么不知道?”随后让会议组的同志给田家英送去一套会议文件。

  1. 月 20 日,田家英接到毛泽东的一封信。田家英同志:

(一)《调查工作》这篇文章,请你分送陈伯达、胡乔木各一份,注上我请他们修改的话(文字上,内容上)。

(二)已告陈胡,和你一样,各带一个调查组,共三个组,每组组员六人,连组长共七人,组长为陈、胡、田。在今、明、后三天组成。每个人都要是高级水平的,低级的不要。每人发《调查工作》 (1930 年春季的)一份,讨论一下。

(三)你去浙江,胡去湖南,陈去广东。去搞农村。六个组员分成两个小组,一人为组长,二人为组员。陈、胡、田为大组长。一个小组(三人) 调查一个最坏的生产队,另一个小组调查一个最好的生产队。中间队不要搞。时间十天至十五天,然后去广东,三组同去,与我会合,向我作报告。然后, 转入广州市作调查,调查工业又要有一个月,连前共两个月。都到广东过春节。

毛泽东一月二十日下午四时

此信给三组二十一个人看并加讨论,至要至要!!!

毛泽东又及1 月 20 日下午,我正在中央档案馆同那里的同志一起编辑毛泽东著作全

目,突然接到田家英的电话,要我立即回中南海。我急急忙忙赶回来,读了毛泽东的信,即做出发的准备。

田家英领导的浙江调查组迅速组成,第二天离开北京,22 日到达杭州。这次调查,是在国民经济持续恶化、接近崩溃的地步,是在毛泽东面临

严重经济困难头脑比较冷静的时候,也是在毛泽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决心扭转困难局面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贯热心作农村调查、对国家困难深为忧虑的田家英,此时此刻被委以重任,能为国家和人民奉献一点力量,自然感到高兴。

浙江调查组经与浙江省委商量,按照毛泽东抓两头的调查方法,决定在嘉善县(后同嘉兴合并)选一个差的生产队,在富阳县选一个好的生产队。我被指派到那个差的生产队,叫和合生产队,是田家英重点抓的点。当时所说的生产队,就是后来的生产大队,大略相当于现在的大自然村。调查组有省里的同志参加,当时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的薛驹,自始至终地参加了这次调查,毛泽东注在杭州,随时听取调查组的汇报并给以指导。

调查组在田家英的领导下,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既在调查中发现了一些重要问题,又在当地干部中起了表率作用。

田家英对这次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两句话:“打开脑筋”,“敢于发现问题”。他拟了一副对联,作为调查组的工作守则,上联是“同吃同住不同劳”,下联是“敢想敢说不敢做”。还有两句话,叫做“同心同德”,“忧国忧民”。为什么不讲“同劳动”呢?当时正值冬闲季节,调查工作又很紧张,搞“同劳动”,势必流于形式,反而影响调查。但在生活上,田家英对

调查组的同志要求十分严格,不准搞特殊。有一个调查小组,一到公社,公社干部送来一大碗猪肉,调查组的同志吃了。田得知此事,赶到那里,狠狠批评了一顿,生气他说: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你们还吃肉!让他们都作了检讨。后来,在富阳县委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他还就此事向当地干部作了自我批评。他说:“调查组有缺点,开始公社给肉吃,没有断然拒绝,是我们的缺点。”所谓“敢想敢说”,就是要打破思想框框,在调查组内部不设禁忌, 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意见都可以提。所谓“不敢做”,是指对外特别是对当地工作,有意见要通过组织向省委领导反映,不准在下边指手画脚,随意指挥,以免干扰地方工作。

田家英在调查中,十分注意搞好同当地干部的关系,很尊重他们,又用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原则引导和教育他们。在一次有县、社干部和调查组成员参加的会议上,田说:“调查组的同志,不能骄傲,不能有居高临下的态度。从上面来的调查组总是给老百姓做好事,而不是要东西(公粮),所以往往给人家好的印象。公社干部的日子比我们不好过。挨骂的是你们,好话都是我们说。”这一番话,既教育了调查组的同志,又深切地体谅当地干部的难处,增进了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团结。

说实在的,当时下去调查,只要态度端正,发现问题并不困难,实在是问题成堆,俯拾即是。但要说容易,也并不那么容易。关键在于能不能冲破思想束缚,有没有提出问题的勇气。经过反右倾运动,大家的思想被束缚得紧紧的,真是不敢越雷池一步。有一些问题明知不对不敢说,也有一些则是把错误的误认为是正确的。就拿食堂问题来说,调查组的两个点就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个点上的调查,由于没有深入下去,仍然受旧框框的束缚,得出的结论是应该如何把食堂办好;另一个点上的调查,由于真正了解到群众对食堂的强烈不满情绪,认为食堂难乎为继,应当解散。田家英参加了那后一个点的调查,赞成他们的意见。但是,善于不善于发现问题是一回事,敢于不敢于向毛泽东反映像食堂这个特别敏感的问题又是一回事。当时,主张维护食堂的人,包括一些高级负责人,包括其他一些调查组,还大有人在; 过去有些人因食堂问题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事,人们记忆犹新; 中央刚刚发出的“十二条”指示信明文规定,必须“坚持食堂”,等等。所有这些,田家英不是没有考虑,但最后还是向毛泽东反映了真实情况并陈述了自己的意见。田家英敢于直言的精神,在重要关节上又一次显示出来。还有一个问题,即造成农业大幅度减产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就我们所调查的地方来说(有相当的代表性),既不是天灾,更不是民主革命不彻底、阶级敌人复辟,完全是“五风”造成的。田也向毛陈述了这个意见。我参加调查的那个位于杭嘉湖平原鱼米之乡的和合生产队,水稻亩产通常是 400 斤以上,

1960 年竟只有 291 斤。这个数字深深地触动了毛泽东。

田家英很重视作历史的调查。他直接指导我的调查工作,让我和省里的一位同志对和合生产队的生产情况,从土改后到公社化的全部历史,作了详细调查。参加的人不多,请来一位老贫农、一位老雇农,一位老中农和生产队队长,共四人。我们促膝交谈,有问有答,既是调查会,又是讨论会,连续谈了五六天。这样,对这个生产队的历史及现状了解得比较透彻,这对于了解土改后中国农村各个历史发展阶段的情况,大有益处。有了历史的比较, 哪些东西是好的应当恢复,哪些东西是不好的应当抛弃,以及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就看得比较清楚了。田家英把这个生产队的情况,从历史到现状

(包括规模、体制、生产等),向毛泽东做了汇报。

就在这次汇报中,田家英建议中央搞一个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被采纳了。后来,毛泽东在广州会议上提到这个工作条例的由来时,是这样说的:“我是听了谁的话呢?就是听了田家英的话,他说搞条例比较好。我在杭州的时候,就找了江华同志、林乎加同志、田家英同志,我们商量了一下,搞这个条例有必要。搞条例不是我创议的,是别人创议的,我抓住这个东西来搞。”

  1. 月 6

    日,毛泽东在听取田家英等人的汇报时,提出一些重要意见。现根据我当时听传达的记录,将要点记载于下:

一、怎样克服“五风”改变面貌问题。问题主要是“五风”,瞎指挥。除自留地、蔬菜地以外,再留百分之三的土地归小队(按:即后来的生产队) 机动使用,可以多种多样。

二、退赔问题。要决心赔,破产赔。谁决定的由谁退赔。要使干部懂得, 剥夺农民是不行的。这种做法是反动的,是破坏社会主义而不是建设社会主义。

三、自留地问题。几放几收,都有道理。两个道理归根是一个道理—— 还是给农民自留地。要把反复的原因向农民交待清楚,基层干部要从反复中取得经验,作对比,就有了理论上的根据了。再反复,搞下去就是饿、病、逃、荒、死。

四、起草一个工作条例,规定公社三级怎么做工作。调查时,看看坏的, 也看看好的,不然就要钻牛角尖。(田家英着重汇报的是和合生产队的情况, 这是一个工作差的队。毛泽东是针对这一点讲的。)

五、规模问题。和合生产队太大了,是否分成三个,或者把小队当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变大队,明升暗降。小队变成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几个小队悬殊大,拉平分配,破坏积极性,基本原则是增产。

六、食堂问题。按群众要求办事,可以多种多样。单身汉、劳力强没有做饭的,要求办常年食堂,多数人要求办农忙食堂,少数人要求自己做饭。这个问题要调查研究一下,使食堂符合群众的需要。三十户中有五户要求办常年食堂的,那就要办。养猪的要求在家里做饭,是可以的。总之,要符合群众的要求,否则总是要垮台的。

七、干部手脚不干净的问题。百分之三四十的贪污面,百分之七八十的手脚不干净。统统撤掉不行。处理要按群众意见办,群众允许过关的就放过, 不允许的就撤职。

以上这些,大体反映了毛泽东当时对人民公社以及农村政策问题的一些基本看法,有些是已经明确了的,有些是正在酝酿之中。后来他又听了湖南、广东等调查组的汇报。这就为广州会议的召开和主持起草《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做了准备。

  1. 月 21 日,田家英和我遵照毛泽东的指示,离开杭州去广州。23 日,三个调查组在广州会合,准备起草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起草工作一直是在毛泽东的指导下进行的。2 月 26 日起草委员会召开会议,主要是确定条例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出席会议的有:陶铸、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廖鲁言、赵紫阳、邓力群、许立群、王力、王鲁,我也参加了会议。从 27 日起,进入具体起草阶段,主要由廖鲁言、田家英、王鲁、赵紫阳分别起草。

  1. 月 10 日,由毛泽东主持的“三南”会议在广州开幕,参加会议的是中

南、华南、西南三个大区的中央局书记和各省市自治区书记,主要讨论公社工作条例和农业问题。与此同时,由刘少奇主持的“三北”(指华北、东北、西北三个大区)会议,在北京召开。

3 月 13 日,毛泽东在“三甫”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主题是反对两个平均主义,即人与人之间、队与队之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是他根据三个调查组的调查得出的一个基本思想,成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核心和基石。

反对两个平均主义,在今天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我们对待任何一个问题都不能离开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这个问题,浙江调查组没有提出来,湖南调查组没有提出来,广东调查组没有提出来,其他众多的调查组都没有提出来,尽管各个调查组都各自提出了一些好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而这个思想是由毛泽东根据大量调查材料概括出来的。它使人们思想豁然开朗,不能不对他的高度概括能力和善于抓住问题本质的洞察能力表示钦佩。当然,他提出反对两个平均主义,既受当时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 也受他自己主观认识的限制,所以还是不彻底的。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它是党在一段时间内解决农村问题的指导思想。

3 月 14 日,“三北”、“三南”两个会议合并召开,在广州继续进行。

3 月 15 日,工作条例经过修改,写出第二稿。第二天,送给毛泽东。当

天下午 3 时,毛泽东召集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廖鲁言谈条例问题,决定将条例印发会议讨论。会议共讨论了两天,有一个争论的问题,就是关于是否以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会议没有作出结论。 3 月 15 日,刘少奇在中南、华北小组会上有一段插话。他说:(一)对 “五保户”实行部分供给制,实际上是社会保险,农民是赞成的。但其余的统统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多劳多吃。活劳动转化为死劳动,劳动力就是钱,就是物资。所谓经济工作越做越细,就是要节约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

率,所以加班加点一定要给钱。(二)搞家庭副业、自留地,这是经济民主。刘少奇这段话很重要,蕴含着深刻的思想。这表明当时刘少奇已经对平均主义的供给制持否定态度。

3 月 19 日,开始修改工作条例第二稿,吸收每一个大区一至三人参加。华北是陶鲁前,西北是白治民,东北是冯纪新,中南是王延春、赵紫阳,华东是林乎加、薛驹、魏文伯,西南是黄流。胡乔木向起草组传达了毛泽东当天中午的谈话。根据我当时的记录引证如下:

这个条例怎么样?没有危险吗?农业问题抓得晚了一些。这次一定决心解决问题。第二次郑州会议,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只开了三天会,而且是一批一批地开,开会的方法也有问题。庐山会议本应继续解决郑州会议没有解决的问题,中间来了一个插曲,反右,其实应该反“左”。 1960 年上海会议对农村问题也提了一下,但主要讨论国际问题。北戴河会议也主要是解决国际问题。“十二条”起了很大作用,但只是解决了“调”的问题,没有解决“平”的问题。 12 月中央工作会议,只零碎地解决了一些问题。农村问

题, 1959 年即已发生,庐山会议反右,使问题加重, 1960 年更严重。饿

死人,到 1960 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

3 月 22 日,中央工作会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同日,党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 要求各地对条例进行认真讨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解决人民公社中的问题。

  1. 月 23 日,中央工作会议最后的一天,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这封信是胡乔木代中央起草的。信很长,别的内容人们大概都忘了,但有一句话比较不容易忘记:“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践检验推翻了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通过这封指示信的时候,毛泽东把田家英请到主席台上,坐在他的旁边,田家英一面读,毛泽东一面解释。最后,毛泽东专门对《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作了说明、讲解和发挥。当天晚上,毛找田谈话,指示把调查工作延长到 5 月,再到江苏去调查 20 几天,搞三个点。后来,我们没有去江苏,而是继续在浙江调查。

广州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会议,用毛泽东的话来评价,这是公社化以来中央同志第一次坐下来一起讨论和彻底解决农业问题。广州会议的主要成果就是制定了人民公社“六十条”。

“六十条”集中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和要求。但是,它是不是正确? 是不是符合实际?行得通行不通?还有一些什么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再拿到群众中去征求意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一番。这就是毛泽东历来倡导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广州会议一结束,田家英和我就于 3 月 26 日回到杭州,主要任务是搞“六十条”的试点和讨论工作。田在向调查组布置这一任务时,强调要“继续打开脑筋”。他说:“对这个文件,一方面要有充足的评价,另一方面也不要盲从,因为还有一些问题,例如手工业、商业等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在条例的试点和讨论中,仍然要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敢于发现问题。”由于这一段不单是调查,还带有工作的性质,有时还需要决定一些问题,因此,田家英特别嘱咐大家:“这一阶段更要严肃纪律,特别是搞试点的。现在是要拍板。是不是真正群众的意见要弄清楚,不要为假象所迷惑。特别是对大的问题,更要慎重,不要急,要对群众负责。‘临事而惧,好谋而成。’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决定问题,凡是大事,要一再商量,有些事我们还要同省委商量。我们调查组受到省委的重视,越是这样,我们越是要兢兢业业。”

我们的试点工作,一直进行到 4 月中旬。在这期间,一个调查小组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富阳县有一个生产大队,在一些严重违法乱纪分子的把持下,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极端困难,发生了非正常死亡的现象。田家英得知后,立即于 4 月 9 日同我一道赶到那里。他听了调查组的汇报, 第二天召开全管理区干部大会。田家英作长篇讲话,对违法乱纪分子进行了声色俱厉的批评和斥责,对其他干部进行了入情入理的说服教育。全场秩序井然,大家被他的感人、有力的讲演所吸引。他揭露了这里一些惨不忍睹的事情,当他说到“共产党员看到这种情况,是很痛心的”时候,哽住了,长时间说不出话来,难过得流了泪。’最后,他宣讲了“六十条”,并对这里如何讨论和试行“六十条”提出具体意见。田家英这次的到来和讲话,成为这个生产大队的转折点。在县委的领导下,加上调查组的协助,这个大队很快恢复了生机。不到两年,丰收欢快的景象又重新展现在这块美丽富饶的江南土地上。1980 年 3 月 29 日晨,当这个大队的干部和群众从广播里听到中央为在“文革”中含冤去世的田家英平反昭雪的消息,许多人十分悲痛,含泪奔走相告。这个大队立即给董边写来慰问信,并要田家英的照片,永作留念。

田家英对人民,特别是对广大的贫苦农民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爱人民,

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利益。他在浙江调查和“六十条”试点工作中,始终贯彻这个思想,坚持以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理论教育和武装干部。

他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中特别提到要关心群众生活,要有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首先是全心全意关心群众的生活。要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为群众谋利益同对上级负责是一致的。符合群众利益的事就做,否则就要抗。所谓抗并不是无组织无纪律,要经过一定的手续。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必须坚持这个原则。凡是违反群众利益的,破坏生产的(按:这里指瞎指挥),都要反对。如果对上面错误的东西不提意见,盲目执行,自己就要负责。”又说:“由于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强,使我们的工作缺乏坚定性, 这是一条重要的教训。必须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有一个干部说:‘我们过去怕整风,怕批评,怕丢面子,就是不怕老百姓没有饭吃。’”“工作上出现错误和缺点,对有些人来说是对人民负责不够。要有不怕丢乌纱帽的精神。有些同志明明看到群众没有饭吃,不敢反映,怕丢乌纱帽。有人不敢抗歪风,主要是群众观点薄弱。上级的指示要执行,但是如果有错误,就应当反映,提意见。无非是妻离子散,打成右派,儿子不叫父亲,死于非命,怕什么!要坚持真理。何况我们党不是不听意见的。”在讲到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时,田家英说:“人民的利益是衡量动机好坏的标准, 凡是违反人民利益的要马上制止。这几年的一些工作,是蛮干,是傻干,效果不好,要马上改。”

田家英讲这些话离现在快 30 年了,这些话都是针对当时情况讲的,但今天读来仍然掷地有声。他讲话时的神态和音容笑貌,还活生生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就在浙江嘉善搞“六十条”试点的时候,一天晚饭后,我们一起散步, 田家英向我背诵了郑板桥的一首诗,诗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这是郑板桥在山东潍县做知县的时候,在送给巡抚包括的一幅画竹上题写的四句诗。他深为感慨地说:一个封建时代的县官尚且如此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何况我们是共产党员呢!的确,作为共产党员的田家英继承了中国知识分子忧国忧民的优良传统,并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加以发展。

田家英出身贫寒,自幼受到社会的和家庭的不公道待遇。因家庭不供给他上学, 13 岁就辍学,在他哥哥开的一个中药铺里当学徒。他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又目睹旧社会的黑暗,深切体会到平民百姓的苦难,极易接受革命思想。抗日战争爆发,在民族危亡的时刻,满腔爱国热情的田家英离开家乡成都,奔赴革命圣地延安去找共产党。当时他才是一个 16 岁的少年。他参加革命以后,自觉地走上毛泽东指引的知识分子与工农大众相结合的道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下,使自己朴素的阶级感情上升到理性阶段, 思想升华到相当的高度。他的群众观点是坚定的、牢固的、始终如一的。1947 年他到晋西静乐县张家庄搞土改,亲身经历了这场伟大的反封建的土地改革运动,同当地贫苦农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常常给我讲那段历史。他说, 他住在一户贫农家里,那位老大娘对他特别好。那时很困难,老百姓没有粮食吃。可是每天晚上回来,在他枕头下面总是放着一个小口袋,里面装着一点炒黄豆。那个山庄有狼,夜晚出没在山野里,田家英经常晚上出去开会, 一位老雇农自愿为他保镖,身背一把大刀,跟在他的后面。 1956 年我们到

山西调查,又特地来到这里,见到了那位老大娘和老雇农。我们进村以后, 村民听说田家英来了,都来看他,“老田”、“老田”地称呼着,叫得特别亲热。我们走的那一天,村里的群众站在黄土岗上,一直看着我们远远地离去。

浙江调查和“六十条”试点工作,4 月中旬告一段落。调查组全体成员搬到杭州刘庄,同毛泽东住在一起。

  1. 月 23 日,毛泽东找田家英谈话,研究下一步的调查工作,既谈到全党范围的,也谈到浙江调查组的。4 月 25 日,他写信给当时在杭州的邓小平, 提出 5 月召开中央工作会议,继续广州会议尚未完成的工作:修改人民公社“六十条”和继续整顿“五风”,并要求到会同志利用这一段时间,对农村中的若干关键问题①进行重点调查。请邓小平找田家英一起起草中央通知。当天上午,田把写好的通知送邓审定。晚上,田参加了毛泽东召集的会议,会议开到次日凌晨 2 时。在这次会上,决定浙江调查组继续就上述问题进行调查。第二天,调查组分赴三个地点,又投入了新的紧张工作。我们这次调查, 是党中央布置各地作重点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所有这些调查,为 5 月北京会议做了准备。

田家英领导浙江调查,从 1961 年 1 月 23 日开始工作,到 5 月 3 日结束,

中间参加广州会议,参加起草“六十条”和“六十条”试点工作,整整 100

天。在这 100 天里,不论在工作上思想上,内容都是十分丰富的,田家英过得紧张而又愉快。他向毛泽东提出许多重要意见,帮助毛做了许多工作,受到毛的称赞。他言传身教,循循善诱,带出一支好的调查工作队伍。他以身作则,平易近人,积极宣传毛泽东思想,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事迹,在当地干部和群众中广为传扬。他在一些场合中,对如何搞社会主义这一问题, 提出一些颇有见地的思想,在今天看来仍然有一定的意义(这在后面将作专门介绍)。在整个调查和试点工作中,充分显示出田家英是一位有个性、有特色、有思想、有才能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1961 年 5 月 21 日到 6 月 12 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会议。会议根据中央和各地区、各部门的调查,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制定了工作条例的“修正草案”。修改部分主要是取消了原草案中关于食堂和供给制的规定。会议还讨论了商业工作和城市手工业工作。

会议期间,田家英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四个问题(调查研究、群众路线、退赔、甄别平反),为中央起草了《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指示提出,对几年来受批判处分的党员和干部进行实事求是的甄别平反。其中特别规定,以后在不脱产干部和群众中,不再开展反右倾反“左”倾的斗争,也不许戴政治帽子。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规定。鉴于几年来在政治运动中,动不动反右倾,随意地给人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帽子, 伤了许多人,其中也有不脱产干部和一般群众。这是一个严重教训。反倾向斗争,不论是右倾还是“左”倾,本来是共产党解决党内问题使用的概念, 即使在党内也不能随意使用,何况对不脱产干部和一般群众呢。

毛泽东在会议上作了自我批评,对党所犯的错误承担了主要责任。他说:

① 毛泽东提出的这些问题是:食堂问题;粮食问题,供给制问题,自留山问题,山林分级管理问题,耕牛、农具〔归〕大队所有好还是〔归〕队所有好的问题,一二类县、社、队全面整风和坚决退赔问题,反对恩赐观点、坚决走群众路线问题,向群众请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问题,恢复手工业问题,恢复供销社问题。

“违反客观事物的规律,要受惩罚,要检讨。”五月会议以后,全国经济形势继续好转,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恢复正常。①

“六十条”是毛泽东提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出的第一个硕果。这个文件对于扭转农业局势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困难局面,起了重大作用。在它的带动下,全国各条战线相继制定工作条例,形成一整套比较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具体政策。“六十条”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毛泽东当时的农业政策思想,其中也包含着田家英的一份贡献。

同对待任何事物都要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一样,对“六十条”也不能简单地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它。“六十条”基本上还是坚持实行以政社合一为特征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对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发展农业生产,是不适应的。从 80 年代初起,我国大多数农村逐步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制,获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一部分农村虽然改变了人民公社制,仍然保持集体经济,这些地方一般发展水平较高, 发展速度较快,这一点也需要着重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