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师良友

杨波

田家英这个名字,我在 1949 年进北京以后就听说了,知道他是毛主席的秘书,并以敬佩的心情读过一些他写的介绍毛主席著作、宣传毛泽东思想的文章,从中受到很多教益。

我与田家英同志相识于 60 年代初,并在他领导下工作过一个短时期。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个人之间的同志感情却是很深的。我把家英同志当作自己的益师良友。

1958 年开始的“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特别是对农业生产带来的危害,很快就暴露出来了。毛主席及时察觉了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并于 1958 年 11 月和 1959 年 3 月先后两次在郑州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纠正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一平二调”共产风等错误; 但由于当时“左”的指导思想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全党对形势的看法也不一致,工作中的错误也就难于纠正,到了 1960 年,全国经济呈现更加困难的局

面。这一年,农业的总产值不仅比 1958 年、 1959 年减少了,而且比 1957

年也下降了很多;粮食产量降到 2870 亿斤,比 1957 年减少了 1031 亿斤,下

降 26.4%,棉花产量降到 2116 万担,比 1957 年减少了 1154 万担,下降 35.2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明显下降,非正常死亡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这种严峻的困难形势,党中央、毛主席认为必须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特别是必须解决农村工作中的一系列政策问题。

1960 年 11 月 3 日,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提出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开展整风整社。同时,毛主席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接着,毛主席于 1961

年 1 月 20 日亲自给田家英同志写信,提出要组织三个调查组,分别到浙江、湖南、广东三省农村作调查,深入了解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并决定田家英同志担任浙江组组长,胡乔木同志担任湖南组组长,广东组由陈伯达负责。毛主席在这封信中,还提出了调查组的组成要求和调查方法,并要田家英同志将这封信给三个组的组成人员看并加以讨论。我当时在国家统计局工作,参加了由胡乔木同志领导的湖南调查组的工作。就是从这次调查开始,我与家英同志相识,并在以后的交往中得到他很多的帮助和教育。这里,我着重讲几件感受特别深的事。

1961 年 5 月,田家英同志正在考虑修改《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

(简称“农业六十条”)。这个条例是根据三个调查组的调查和其他一些地方所提的意见,在当年 3 月由毛主席亲自主持的广州会议上拟定的,并以中央的名义给全党同志写了一封信,要求发给全国农村支部和农村人民公社全体社员讨论,征求意见。这个条例草案是田家英同志在浙江调查时提出建议, 经毛主席、党中央同意而制定的,田家英同志参加了起草工作,我从湖南省调查回来,田家英同志找我去了解湖南调查情况和农村干部、群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我在汇报中着重讲了刘少奇同志在湖南调查过程中讲的一些重要意见,同时反映了公社干部和社员群众讨论条例草案所提的一些意见,特别讲了对食堂问题和干部作风方面的一些意见。当我讲到一些干部严重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对立起来等情况时,田家

英同志很有感慨地与我说起了清朝后期曾当过山东潍县县令的郑板桥的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他说:“一个封建社会的县官,还注意关心群众的疾苦,我们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干部,怎么能置群众的疾苦于不顾呢?可是近几年来,在一些干部身上,毛主席一贯倡导的为人民服务、走群众路线等一套光荣传统、优良作风丢得差不多了。”又说:“‘农业六十条’中,对干部问题专门写了一章,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就是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讲了他在调查中所接触的好的和不好的两种不同干部的一些情况,这次谈话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每每想起来,都引起我对家英同志的无限思念。

1961 年 5 月下旬到 6 月上旬,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内容主要是根据各地提出的意见,讨论修改“农业六十条”,同时研究制定手工业和商业方面的若干政策规定。我作为会议的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会议制定和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手工业三十五条”)、《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两个文件起草小组的工作。田家英同志主要负责“农业六十条”的修改工作,但对上述手工业和商业两个文件的起草工作也很关心,并讲了他在浙江调查中所了解的这方面的情况和应注意解决的问题。我是第一次参加中央工作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没有经验,工作中遇到一些困难,于是我就去向田家英同志请教,请他讲讲起草这类文件应注意的问题,介绍一些经验。当我讲了文件起草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于处理的文字问题,特别是是否需要在每一条规定中讲一些道理的问题时,家英同志告诉我:“起草这类政策性规定性的文件,与起草一般的报告稿或写文章要求不同,不能讲很多道理,不能作很多论述,而是要对每一条规定都明确写清楚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准许干什么、不准许于什么,使人看了一目了然,便于执行。”为了具体说明这种要求,他以手头的“农业六十条” 中关于“干部”一章的规定作例子,说明应该怎样表述党对干部的要求,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人民公社各级的干部,都必须坚持民主作风,反对强迫命令。不许压制民主,不许打击报复。要平等地和群众讨论问题,使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人都能畅所欲言;对于持有不同意见的社员,只许采用商量的办法,不许采用强制的办法对待,不许乱扣帽子。⋯⋯”家英同志说:“这里没有讲道理,但是可以使干部清楚地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允许怎么做,并且便于群众监督。”家英同志的指点,对我启发很大,熟悉家英同志的人都称赞他“知识渊博,文字严谨”,我认为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是他的一大长处。

1961 年底,我由国家统计局调到中央办公厅财经组工作。当时田家英同志除了担任毛主席的秘书,还兼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从这时起,我与家英同志的接触就多起来了。我们经常在一起谈心,讨论工作问题,我经常向他请教,他也很热情地帮助我。家英同志才华出众,思想敏捷,待人诚恳,表里如一,胸怀坦荡,平易近人,工作认真,一丝不苟,这些优点,都是值得我学习的。我在中央办公厅工作期间,使我感受很深的一点,就是田家英同志敢于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从不随声附和。

1962 年 1 月中央在北京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结束后不久,田家英同志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又带领一个调查组深入到湖南省

农村作调查,主要是了解“农业六十条”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修改后的“农业六十条”,明确规定可以取消食堂、供给制,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反对平均主义;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可以有自己的自留地、自留山。这些,都是社员非常欢迎的,并且起到了调动社员积极性的明显作用。但是,出乎田家英同志意料的是,社员对公社的体制很不满意,强烈要求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认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的生活。据我所知,田家英同志 1961 年在浙江农村调查时, 是不赞成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而此时此刻,他听了很多社员所说的心里话,所提出的迫切要求,他的思想起了变化,认为社员列举的公社化以来所造成的破坏和带来的困难,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所申明的包产到户的好处, 是有道理的,党应当接受农民的意见。于是,他就将调查的结果和农民的要求,如实地向毛主席报告了,他还将农民的要求向刘少奇同志作了汇报。刘少奇同志赞成搞包产到户,并提出要田家英同志把这个问题在“秀才”中酝酿一下,听听反映。于是,家英同志就在中央办公厅后楼会议室召开了一个小范围的座谈会,讨论这个问题,听取到会同志的意见。我参加了这个座谈会。据我记忆,田家英同志在会上首先讲了他在湖南农村调查中所了解的情况和农民提出的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意见,同时讲了他的看法。他的意见是:破坏严重、特别困难,农民对集体经济已丧失信心的生产队,可以搞包产到户,这有利于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而对那些经济情况比较好、农民对发展集体经济还没有丧失信心的生产队,则仍按“农业六十条”的要求去办,并要尽力办好,尽快把生产搞上去。这就是说,他主张分别不同情况, 区别对待,不是一律都搞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同时,他还说明,搞了包产到户,生产发展了以后,还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再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他提出应当对公社化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的总结,看哪些做对了,哪些做得不对,做过头了的,就应当退回去,今天的退,是为了明天的进。并说, 做好这件事,不仅有利于我们今后的工作,而且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也有重要的意义。我听了家英同志的意见,觉得有道理,他提出的问题是我原来没有想、也不敢想的问题。尽管不久毛主席就针对这个问题批评了田家英同志, 但我一直钦佩家英同志这种深入体察民情、勇于反映群众意见的工作态度和思想作风。事隔 16 年,我们党在 1978 年底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改革中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证明田家英同志当时的意见是正确的。

田家英同志不畏权势、刚直不阿的优良品德,也是值得我学习的。据我所知,家英同志同混进党内窃据高位的野心家、阴谋家陈伯达,进行了长期的不妥协的斗争。陈伯达是一个道貌岸然、品质恶劣的伪君子,谁在毛主席那里做出工作成绩,谁为中央起草过好的文件,他都嫉妒,总要想方设法排斥、打击。田家英同志长期在毛主席身边工作,受到毛主席的信任、重用, 为中央起草过一些得到毛主席称赞的文件,从而也就成了陈伯达打击的对象,不时地在背后“告状”,肆意地进行攻击、诬蔑,必欲除之而后快。从1963 年初到 1966 年 3 月,我因工作的关系与陈伯达接触较多。 1962 年 8 月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期间,陈伯达得知毛主席对国家计委的工作不满意,就趁机写材料攻击国家计委,说计委工作不得力,应进行大的调整, 只搽“紫药水”、“红药水”不能解决问题。毛主席在陈伯达的“小报告” 上作了批示。此后不久,陈伯达就当上了国家计委副主任。其实,陈怕达对

计划工作并不懂,管不了任何一项计划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同志决定新成立一个研究室,由陈伯达分管,把我从中央办公厅调到国家计委研究室工作。这一期间,陈伯达多次在我面前谈到他对田家英同志的不满,攻击田家英同志不买他的帐。开始,我对陈伯达的这种无端的攻击,总是提出要他找家英同志当面交换意见,不要在我面前议论。后来我看他说得太不像话了,就替家英同志作些解释,说明家英同志不是他说的那种人。有一次,我作了一些解释后,陈伯达突然大发雷霆,拍着桌子质问我:“田家英给了你什么好处,你总是替田家英说话?”我说:“田家英同志没有给我任何好处,我认识田家英同志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我认为他是一位很正派的同志,不是你说的那种人。”我的这种申辩,陈伯达当然很不高兴。 1966 年春节过后,陈伯达到了成都,要我跟他一起在四川看“大三线”建设的情况。这是我与陈伯达一起工作的最后一次。工作结束时,陈伯达找我谈话,又攻击起家英同志,诬蔑家英同志没有一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应下放到农村人民公社去改造”。这次谈话,我感到问题严重了, 于是我 4 月份回到北京以后,就去看望家英同志,告诉他陈伯达要动手整他了,请他注意提防。当时,家英同志正在编《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听了我说的情况,他并没有在意,并且以鄙视的态度告诉我他多年来与陈伯达打交道的情况,以及他对这个伪君子的本质的认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与家英同志的这次会面,竟成了我与这位益师良友的永别。

这次谈话以后不到一个月,一场给中国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陈伯达这个野心家、阴谋家当上了“中央文革小组”的组长, 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诬陷、迫害了一大批老同志、好党员。田家英同志这位优秀的党的高级干部,就是在“文革”一开始被陈伯达迫害致死的。

我写这一段历史,不单是揭露陈伯达迫害田家英同志的罪行,主要是想说明田家英同志不畏权势、刚直不阿的优良品德。

田家英同志离开我们已经 23 年了。最近听说中央文献出版社准备出版一本纪念家英的文集,使我不禁回忆起与家英同志相处的一件件往事,想起他对我的帮助教育。同志间的深厚情谊,驱使我不能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以表达我对家英同志的深切怀念。

198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