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15 东营市土地利用结构(1987)(单位:万亩%)

土地总面积

耕地

林地

草地

非农用地

水域

其中: 滩涂

荒碱地

已利用土地

未利用土地

1173.74

354.79

32.5

202.0

208.55

200.3

180.3

175.6

614.5

559.24

100.00

30.2

2.8

17.2

19.5

17.0

15.4

15.0

52.35

47.65

由于黄河三角洲土壤受高矿化度潜水的控制和作用,沿海一带受海潮威胁较大,沿黄一带土地盐碱化严重;加之,浅层地下水矿化度高,蒸发量大, 春秋降水量小,造成一年两度返盐高峰。因此,三角洲的土地质量较差。全市 4 级以上的土地仅占总土地面积 35.6%,而其中一、二级土地仅 4.4%, 大部分土地均为劣级地。耕地有机质含量普遍较低,大部分在 0.6%以下, 全氮含量平均为 0.047%。土壤普遍严重缺磷。据 1984 年中国农业工程研究院对东营市宜农荒地的调查,不需治理即可开垦并获较高产量的荒地仅占荒地 0.2%。因此,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较大难度。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土地利用不合理和不充分的现象。如因乱牧、乱垦、抢割等使草地大面积退化, 又因毁草种粮或垦殖不当,造成草地大批盐渍化。据资料,包括惠民地区的无棣、沾化等在内,土地返盐面积 1949 年 55 万亩,现已发展到 155 万亩。因此,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也是东营土地资源开发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