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土地利用与农业

(一)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988 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为 2.22 万平方公里,其中天津市 18 个县区

面积为 1.13 万平方公里,河北 8 县面积 1.09 万平方公里,大致各占一半。从土地利用上看,本区土地利用以农业为主,其中耕地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51%,而园地和林地比例较小。由于天津城市和工业经济比较发达,本区城乡居民点、道路和工矿企业用地所占比重较大,此外,水域、苇地、盐碱滩和草荒地等土地类型在本区也较为重要,反映出本区滨海三角洲自然环境的特征。

全区共有耕地面积 1306.65 万亩。建国以来,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城乡

建设迅速发展,耕地面积逐年减少,近年来平均每年减少 14.2 万亩。耕地减少主要是由于城乡居民点、工业、交通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占地增加造成,但同时由于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耕地复种指数提高也较快,保证了农作物产量的增加。耕地的主要类型有水浇地、旱地、水田和蔬菜地等。其中水浇地是本区耕地的主体,占耕地的 55.7%,旱地比例也有 30%左右,为全区粮食和经济作物的重要耕地类型。本区为华北主要稻米产区,水田多在沿海平原的低湿洼地,系经人类长期垦殖改造而成。但受水源条件限制,水田种植面积不够稳定,约占耕地总面积 10%左右。园地和林地主要分布在本区北部的蓟县和丰润县的丘陵地区,而牧草地则在滨海和大洼地区(表 2-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