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发展
长江三角洲具有丰裕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坚实的农业发展基础,历来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商品基地。近阶段来,虽然农业生产的地位有所变化,但依然是我国农业发达地区,并正向现代化农业方向转化。
- 农业发展的特点 长江三角洲农业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是:
①土地产出率和集约化水平高 除了土地垦殖指数已在 50—60%以上外,复种指数在 200%左右,实行普遍的 1 年两熟制,杭嘉湖部分地区复种指数可达 250%。
本区是我国农业高产地区。粮食平均单产,每亩耕地的种植业产值分别
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4—1.8 倍。①
长江三角洲由于长期的耕耘历史,加之人多地少,因而农业生产精耕细作,集约经营。再加之,在乡镇企业的支持下,农业装备水平也有提高。目前,每亩化肥施用量超过 30 公斤,耕地拥有机械总动力每百亩约 50 千瓦,
均为全国平均水平 1 倍以上。机耕面积占总耕地 70%,有效灌溉面积近 90
%,多数属稳高产农田。但是,由于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土地经营关系有所变化,机械播种、收割等使用还不够普遍。
②农业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多种经济得到明显发展。平原为主的地形条件和优越的水土资源,使种植业成为长江三角洲农业传统的主导部门,也使本地区成为我国的著名的商品粮棉基地。80 年代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改变了农村即农业、农业即种植业的狭隘观点,农业开始走向综合发展;而在乡镇企业的促进和带动下,农村经济也走上新路。至 1990 年,长江三角洲的农业产值结构中,种植业仅占 50%,上海最低,为 42%(表 3-10)。产值结构调整最多的是牧业和渔业。以上海、苏州两市为例,1949 年牧渔业的产值比重上海与苏州分别为 13.0 与 1.3 和 10.0 与 3.0,而 1990 年两者比重之和,已为 56%和 39%。这是与广阔的水体资源利用和人民生活需求的改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