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城镇发展
长江三角洲有着悠久的城市发展史,初建于春秋时期的苏州古城,至今已有 2500 多年的历史。东汉以后,随着全国人口南迁和经济中心南移,大运河的开通,使长江三角洲的城镇获得了更快的发展。杭州为南宋首府,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杭州等大运河沿线城市均是重要的粮运(南粮北调)口岸和商业都会。明清时代,随着蚕桑、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商品经济的活跃,以及资本主义经济的萌发,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长江三角洲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一方面原有的城市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同时又涌现了上海这样一个重要的港口城镇,为“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但当时尚未成为整个区域的核心;另方面也产生了一批新的城镇,尤其是小城镇,如苏州的震泽、盛泽、浒关、唯亭、木渎等等。这些新旧、大小城镇构成了长江三角洲城镇群体的基本框架。
鸦片战争后,1843 年上海被开辟为通商口岸,1905、1908 年沪杭、沪宁铁路相继通车,上海一跃成为我国近代工商、金融中心,成为三角洲的首位城市,而苏州、杭州、无锡、嘉兴等均成为深受上海影响和制约的次中心, 近代三角洲城市体系就这样逐步形成。
建国以来,长江三角洲城镇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80 年代后进入了新的大发展时期,截止 1990 年,已有大小城市 16 个,县城 29 个,县属建制镇
400 多个,并全部实行了市管县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