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80 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全面实行联产承包制,长江三角洲农业经营形式出现了新的变化。
据研究①,长江三角洲农业经营形式,大致可以分为 5 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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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户经营型 是按“人分口粮田,劳分责任田、猪分饲料田”的三田制原则,平均分配土地,分户经营的形式,经营规模小,这种形式面广量大, 目前仍占主要,一般占农户 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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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户经营式 在口粮田自种的基础上,责任田适当集中,由种田能手承包,这是本区农业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较普遍的形式。
家庭农场也属大户经营型的一种,但具有较高的生产水平和农业机械装备,规模更大。昆山县陆杨镇已有家庭农场 62 个,户均经营耕地 55 亩,最
高 124 亩。
- 联户经营型 由几家农户自愿组成的农业生产单位,又称“粮农联合体”。1987 年苏州市有粮农联合体 17 个,1988 年上海有 109 个,平均每个联合体经营 55 亩。
与此类似的还有“合作农场”,只是有较高的农业机械装备,1988 年上海有 73 个,每个经营土地 144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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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型 农业与乡村企业直接挂钩的一种经营形式,把农业生产管理和农业劳动力作为乡村企业的一部分,也称“农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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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直属经营型 原生产队集体经营土地未分配到户,而交村属农业专业队或村办农场承包经营。
此外,还有统一的农业服务系统(供水、电、机械、种子和植保、农业技术)和分散的农户经营相结合。这种农业生产逐步走向社会化的方式是目前较为行之有效的形式,也是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萌芽。1986 年以来,常州的金坛、武进等地农村开始推行农田“丰产方”方式,至 1989 年常州的水稻丰
产方已发展到 282 个,面积 38 万亩,参加的农户 18700 多家,其中 9 个方的
面积均超过 5000 亩。被誉为:“江苏第一方”的金坛岸头乡,一方面积达
11463 亩,占全乡水稻总面积 82%,参加农户 3566 家,平均亩产 601.4 公斤,
较 1988 年每亩增 116.4 公斤①。丰产方改变了传统的耕作方式,以较为齐全的农业服务体系为支撑。实现了劳动者与土地、技术、装备在更大范围上的
① 曾尊国等;《三角洲国土开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
① 文汇报,1990 年 12 月 20 日。
合理组合,大面积地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
苏南地区各种适度规模经营,大大提高了农业效益。据统计,实行规模经营的农民年收入普遍比务工农民高出 50%到 1 倍②。
② 人民日报(海外版)1991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