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字狱

清王朝除了销毁、篡改不利于自己统治的书籍之外,还大兴文字狱,以达到消灭异端,钳制思想的目的。文字狱就是以文字作品定罪,绝大多数的文字狱都是望文生义,捕风捉影,任意罗织罪状的。文字狱是封建社会中没有政治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必然产物,也是专制皇帝用以镇慑官吏、知识分子的重要手段。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里,文字狱屡见不鲜,而清朝的文字狱,次数之频繁、株连之广泛、处罚之残酷,超过以往的朝代。

清代文字狱是从康熙朝开始的。顺治时,镇压南明的武装斗争非常激烈, 文化思想领域中的禁网尚不苛密。尽管那时候反对清朝统治、鼓吹民族思想的诗文作品极多,却很少以文字获罪。清廷通过“通海案”、“奏销案”、

① 阮元:《揅经室三集》卷五《纪文达公集序》。

② 《东华录》乾隆三十九年八月。

③ 章太炎:《訄书》,《哀焚书》第五十八。

“科场案”,也对汉族官吏、知识分子多次打击,但它在戎马倥偬之中顾不上检查诗文著作的内容。对文化思想领域进行严密控制,则是在王朝的统治比较稳定之后进行的。

清朝最早的文字狱是对清初十分流行的民族思想和反清意识的一种反应,是清廷为了阻遏反清复明思潮而采取的严酷措施。但康熙一朝,文字狱还不多,最大的案件是庄廷■的《明史》案,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这两大案件都是由于作品中有眷念明朝的民族意识而引起的。

《明史》案发生在康熙二年鳌拜当权的时候。浙江富户庄廷■购得明末人朱国桢所撰《明史》,攘为己作,并补写了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其中奉南明弘光、隆武、永历的正朔,又有指斥清朝的词句,④ 被人告发,酿成大狱。时庄廷■已死,剖棺戮尸,诛其弟廷钺。此案株连甚众,“名士伏法者二百二十一人,庄、朱(指南浔人朱佑明,牵连在此案内)皆富人,卷端罗列诸名士,盖欲借以自重。故老相传,二百余人中,多半不与编纂之役,甚矣, 盛名之为累也”①。

《南山集》案发生在康熙后期,翰林院编修戴名世著《南山集》;其中有根据方孝标所作《滇黔纪闻》来议论南明史事,用南明诸帝年号,触犯忌讳。康熙五十年,左都御史赵申乔告发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康熙处理此案,最初也追根刨底,雷厉风行,除戴名世、方孝标两族外,牵连甚众,为《南山集》作序的、刊刻的、贩卖的,与戴名世交往的很多人,均得罪被捕,其中有名士方苞、王源等。但最后结案,还算宽大,除戴名世外,其他许多人得以宽释。雍正时,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文字狱除了镇压具有反清思想的知识

分子外,又成了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工具。案件数目增多,罪名苛细,吹毛求疵,故意罗织成狱。许多案件,并不单纯由于文字内容获罪,而是雍正以文字为借口,打击政治上的异己势力。例如大将军年羹尧恃功骄纵,雍正蓄意诛杀他,给年羹尧制造了很多罪状,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年在奏折内将“朝乾夕惕”错写成“夕惕朝乾”,雍正指责“年羹尧非粗心办事之人,直不欲以朝乾夕惕归之于朕耳。⋯⋯观此,年羹尧自恃己功,显露不臣之迹,其乖谬之处,断非无心”②,这分明是罗织罪状。汪景祺写《西征随笔》,因其中有讥讪康熙的字句,被处决;钱名世是当时名士,雍正很讨厌他,给他一块“名教罪人”的匾额羞辱他,因为汪、钱二人都是年羹尧的羽党,汪是年的记室,钱则在诗文中吹捧了年,这是他们得罪的真实原因。考官查嗣庭,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被认为是将“雍正”二字 砍去了脑袋;谢济世注释

《大学》,被告发诽谤程朱;陆生柟写《通鉴论》,反对郡县制,赞扬分封制。其实,这些案件都和党争有关,查嗣庭依附隆科多,谢济世、陆生柟依附李绂、蔡珽。雍正通过这些案件,要惩戒官吏知识分子,不得依附权门, 明党勾结,非议朝政,所以处分很严厉。

雍正朝最重要的文字狱是曾静、张熙案。一七二八年(雍正六年),湖南人曾静令其徒张熙投书川陕总督岳钟琪,称他是岳飞的后裔,劝他起兵反清,并列举雍正有弑父篡立、杀兄屠弟的罪行。岳钟琪向朝廷告发,穷治主

④ 孙殿起辑:《清代禁书知见录·自序》。

① 陈康祺:《郎潜纪闻》卷十一。

② 《东华录》雍正三年三月。

使,查出曾静的反清思想是由于读了吕留良的著作而产生的,又查出他对雍正的指责是从已被镇压的雍正诸弟胤禩、胤禟手下太监那里听来的。于是雍正把打击的锋芒指向了吕留良的子孙、门徒以及胤禩、胤禟的余党。

吕留良是清初的著名学者,已死去四十余年。他的著作中有强烈的反清思想,极力申明华夷之辨,认为这比君臣之义更为重要。又抨击清朝统治,称“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这本来是清初很流行的思想。雍正为了消弭下层人民中以反清复明为号召的起义,进一步泯灭汉族的民族意识,借此案大做文章。多次发 布谕旨,并把这些谕旨刊刻公布,称《大义觉迷录》。其中极力驳斥传统的华夷之辨,认为这种区别是由于古代疆域不广的原因,其实华夷都是一家人,“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ǎ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舜为东夷之人,周文王为西夷之人,“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满汉是一体的。对人的看法、评价应以五伦为准则,而不应该以民族来区分。“惟有德者可为天下君。我朝肇基东土,德教宏敷,仰承天命,为中外生民之主,为臣民者不得以华夏而有异心”①。雍正提出的这种观念有一定道理,反映了中国国内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联系的更加紧密和各民族融合的日益加深,是不同于儒家传统的华夷之辨的。但他发布这些谕旨的目的是在于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打击反对势力,借题做文章。

雍正对吕留良一家和门生处理极严,吕留良及其长子吕葆中开棺戮尸, 吕的学生严鸿逵监毙狱中,戮尸枭示;吕的另一儿子吕毅中和另一学生沈在宽斩首,此外,吕的私淑弟子,刊刻、贩卖、私藏吕留良书籍的人有的斩首, 有的充军,有的杖责,吕、严、沈三族妇女幼丁给与功臣家为奴。奇怪的是主犯曾静、张熙却免罪释放,据雍正的解释,曾静、张熙是误信了吕留良的邪说和胤禩、胤禟余党的流言,是受迷惑的从犯,故免罪释放,予以自新之路。并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但乾隆即位后,不理睬雍正的遗言,仍将曾静、张熙处死。

雍正帝开了很恶劣的先例,他大兴文字狱,以之作为控制思想,打击政敌、提高自己权威的手段。从此以后,清政府经常以文字罪人,而且都以大逆不道论处,治罪重,株连众。乾隆朝,文字狱成了家常便饭,案件比康熙、雍正两朝合计增加四倍以上。康熙、 雍正时的文字狱,主要打击对象是具有反清思想的士大夫或政治上的反对势力,获罪的大多是官吏和上层知识分子,尽管也是随意罗织罪状,但多少还抓了点治罪的理由;乾隆时的文字狱, 更是望文生义、捕风捉影,硬加上莫须有的罪名,获罪的人有很多是下层知识分子。除了有几起追查清初人著作中的反清思想之外,乾隆朝的极大部分文字狱并没有反清抗清的政治倾向,纯属深文周纳,滥杀无辜。它的唯一作用就是在知识分子中造成浓重的恐怖气氛,显示皇帝生杀予夺的专制淫威。

在那时,吟诗作文,很容易触犯忌讳,经常是莫名其妙地祸从天降。譬如,“明”、“清”两个字是常用字,但如果诗文中使用这两个字,往往被曲解成反清复明,招来杀身灭族之灾。胡中藻《坚磨生诗抄》内有“一把心肠论浊清”;方芬《涛浣亭诗集》内“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徐述夔《一柱楼诗集》内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还有咏正德盃诗“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胡儿)搁半边”;

① 《大义觉迷录》。

戴移孝《碧落后人诗集》内有“长明宁易得”;李驎《虬峰集》内有“翘首待重明”,这类诗句都被认为是意在影射,诅咒清朝,图复明朝,构成叛逆大罪。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 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

在这种望文生义,故入人罪的风气下,缀文属辞都有被引申曲解而得罪的可能。“发短何堪簪,厌此头上帻”被说成是反对薙发;“布袍宽袖浩然巾”被说成是反对清朝服制;“天地一江河,终古自倾泻”被说成是希望天下大乱,因为天地是平坦的,怎么会倾泻;“老佛如今无病病,朝门闻说不开开”被说成是讥刺皇帝不上朝,乾隆说“朕每日听政,召见臣工,何乃有朝门不开之语”①;有人因遭 风灾,米价昂贵,表示感叹,写《吊时文》, 被斥责“生逢圣世,竟敢以吊时为题”①;还有人写了一本教育儿童的历史课本《续三字经》,被指为“心怀悖逆,胆敢品评历代帝王,任意褒贬”②。

有些字句是专制帝王的专用品,如果不慎误用了这些字句,就是僭越犯上。山西王尔扬为别人父亲作墓志铭,用“皇考”两字,这是习用语,屈原

《离骚》和欧阳修《泷冈阡表》内都称父为“皇考”,却被斥为“于考字上擅用皇字,实属僭逆”③;江苏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中有“于佃户之贫者, 赦不加息”,不料“赦”字只能由皇帝使用,韦玉振被指责“乃敢竟用赦字, 殊属狂妄”④;湖南监生黎大本为母亲做寿,祝寿文内有“女中尧舜”等字句, 被斥为“拟不于伦,谬妄干分”,黎大本充军乌鲁木齐;湖北秀才程明諲为人作祝寿文,内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创大业”被曲解为做皇帝,程明諲“语言悖逆”,斩立决;大理寺卿尹嘉铨,年过七十,自称“古稀老人”,这是根据杜甫诗“人生七十古来稀”而取用的普通名号,不料乾隆也自称“古稀老人”,触犯御名,构成“僭妄不法”的一大罪状。其他触犯庙讳、御名以及提到皇帝应该换行抬写而没有换行抬写,因此获罪的, 不可胜数。有一个河南人刘峨,编印《圣讳实录》一书出售,本来是为了告诉人们应当怎样避讳,所以把应避讳的清代诸帝的名字“各依本字正体写刻”,却被控大不敬,惨遭斩首。

乾隆时的文字狱,不仅说不上真正的反清思想,有不少案件,甚至是因为向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献书献策,不过,因马屁拍得不得法,犯了忌讳, 也会遭到杀身之祸。直隶容城一个走江湖的医生智天豹,编了一部《万年历》, 祝颂清朝国运久长,其中说“周朝止 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国运,比周朝更久”,可是这万年历中把乾隆的年数只编到五十七年为止,犯了大忌,被认为是诅咒乾隆短命,“罪大恶极,人人发指,非碎磔不足以蔽辜”,结果, 将智天豹处死。还有个冀州秀才安能敬,写了一首颂扬清朝的诗,其中有“恩荣已千日,驱驰只一时,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这四句诗被曲解为咒骂皇帝有忧有难,无人辅佐,其实,就象安能敬自己在审讯时所说,“原要竭力称颂,无奈说不上来”,顶多是颂诗写得不好,哪里是什么讥讪诽谤呢?

① 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清代文字狱档》一《胡中藻坚磨生诗钞案》。

① 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清代文字狱档》八《朱思藻吊时案》。

② 同上书,四《祝廷诤续三字经案》。

③ 同上书,三《王尔扬撰李范墓志称皇考案》。

④ 同上书,七《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案》。

乾隆朝的文字狱很多是这类莫须有的冤案。

哪里发生了重大的文字狱,地方官就有“失察”之罪。因此,一旦发生案件,官吏们十分重视,不敢稍有疏忽,整个统治机器立即全速转动起来, 捕人抄家,四出搜查,如临大敌,株连宁多勿少,处理宁严勿宽,唯恐被皇帝认为是包庇罪犯,办案不力。刘震宇献《治平新策》,“感颂圣明,尚无悖逆诽谤之语”,不过其中发了些迂腐的议论,本来没有什么治罪的口实。湖南巡抚范时绶将刘震宇革去生员,杖一百,永远禁锢,已经是故入人罪, 判得很重了,可乾隆还觉得判得太轻,将刘震宇即行处斩。并斥责范时绶, “仅将该犯轻拟褫杖,甚属不知大义,著交部严加议处”①。十年以前,刘震宇曾将《治平新策》献给江西巡抚塞楞额,塞没有看出问题,还奖励了几句。此案发生时,塞楞额早已死去,乾隆还大发雷霆,说“塞楞额为封疆大吏, 乃反批示嘉奖,丧心已极。若此时尚在,必当治其党逆之罪,即正典刑”②。江苏发生了殷宝山案,乾隆责问“该地方官平日竟置若罔闻”,大骂总督、巡抚等“所司何事,应得何罪”,并要彻查司、道、府、县各级官吏的责任, “一并参处”③。在这种情况下,文人士子惴惴自危,各级官吏也惶恐不安, 人们“往往挟持睚眦 之怨,假借影响之词,攻诘诗文,指摘字句,有司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牵连亲故,破家亡命⋯⋯”①。例如,浙江天台齐周华,因所著《名山藏》等书“语多悖逆”,被凌迟处死,首先株连子孙四人,斩监候,又牵连他的堂弟著名地理学家、原任礼部侍郎齐召南, 在原籍禁闭,家产抄没;其他曾与齐周华诗文酬答的二十多人,都被抄家, 在谢济世家中抄出《梅庄杂著》一书,“议论乖谬,语多怨怅”,在吕抚家中抄出《圣学图》、《一贯图》,“虽无狂悖语句,但语多摭拾杂书,附会穿凿”,在李绂家中抄出诗文“怨望讥讪”,这三个人早已死去,累及他们的子侄,几乎遭杀身之祸;另外在房演家中没有抄出什么,只是房演承认曾为齐周华诗文作过序,还留齐周华在家住宿过,房演被充军伊犁,给与种地兵丁为奴。齐周华一案,牵连数十家。

十八世纪,中国的知识分子处在文化专制主义的统治下,缀文命笔,动辄得咎,因此大家都提心吊胆,不敢议论当代的社会问题,也不敢编写历史, 脱离实际,逃避现实,埋头于故纸堆中,养成了烦琐的学风,窒息了思想, 摧残了人才。当时就有人说:“今人之文,一涉笔惟恐触碍于天下国家,⋯⋯ 人情望风觇景,畏避太甚。见鳝而以为蛇,遇鼠而以为虎,消刚正之气,长柔媚之风,此于世道人心,实有关系”②。直到十八世纪的八十年代,大约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以后,文字狱较为放宽。这主要是由于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各地人民纷纷起义,清朝统治动摇不稳。清廷连镇压武装起义也来不及,顾不上在文字上吹毛求疵,无中生有,同时,统治者放松文网,以此缓和矛盾,希望拉拢知识分子,去共同对付下层人民的反抗。这时,乾隆帝对文字狱的态度有较大的改变。如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广西抄获回民经卷书籍,“语多悖逆荒唐”,照往 例会严厉追查,治以重罪。但这时

① 故宫博物院文献部编:《清代文字狱档》一《刘震宇治平新策案》。

② 故宫博物院文献部编:《清代文字狱档》一《刘震宇治平新策案》。

③ 《掌故丛编》,乾隆四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廷寄。

① 《掌固零拾》卷二,第八页。

② 李祖陶:《迈堂文略》卷一《与杨蓉诸明府书》。

甘肃的回民起义刚刚镇压下去,清廷不敢因文字细故,再激起回民的反抗。所以乾隆说“书内字句,大约鄙俚者多,不得竟指为狂悖。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若此等回教书籍, 附会其词,苛求字句,甚非朕不为已甚之意。此事⋯⋯竟可毋庸办理,嗣后各省督抚,遇有似此鄙俚书籍,俱不必查办”①。显然,象这类案件,如果都要彻底查究的话,势必是案件山积,株连甚众,“将不胜其扰”。在人民已拿起武器,纷起反抗的时候,清廷不得不稍稍收敛其淫威,对文字犯罪,从宽予以发落了。

有些清朝官员仍按乾隆中期的成规,对文字苛求挑剔,乾隆帝为了要缓和社会矛盾,迅速扭转苛求的风气,对这些官员进行训斥。乾隆四十七年, 发生高治清编《沧浪乡志》一案,署湖南巡抚李世杰签出书中的所谓“悖逆不法字句”,其实都是望文生义,罗织罪名。乾隆指出:“书中如‘德洋恩溥,运际升平’等语,乃系颂扬之词,该抚亦一例签出,是颂扬盛美,亦干例禁,有是理乎?书内如此等类,不一而足。各省查办禁书,若俱如此吹毛求疵,谬加指摘,将使人何所措手足耶?此事总因李世杰文理不通,以致办理拘泥失当如此”。又说“李世杰任听庸劣幕友属员,谬加签摘,⋯⋯滋扰闾里。若办理地方事务,皆似此草率,漫不经心,何以胜封疆重任耶?”② 李世杰挨了一顿臭骂,其他官员对文字也不敢再苛求过甚了。

十八世纪末,历史进入了武装斗争时期,人民起义如火如荼,清朝统治者不得不改变高压手段,放宽文网,文字狱大大减少了,知识界不敢议论现实的风气才开始稍有改变。但即使如此,直到 十九世纪初,文字狱的阴影仍笼罩着文坛,知识分子余悸尚存,所以龚自珍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以及“万马齐瘖亦可哀”的叹息。

① 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清代文字狱档》七《回民海富润携带回字经及汉字书五种案》。

② 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清代文字狱档》七《高治清沧浪乡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