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阻和议片

光绪十年四月二十八日(1884 年 5 月 22 日)

彭玉麟

再,臣正封摺间,适接督臣张树声缄致总署电音,得悉暑直隶督臣李鸿章方与酋议款,问之不胜骇异!伏维夷犯顺,率土同仇,臣昨奉光绪十 年三月二十六日(1884 年 4 月 21 日)上谕,饬臣等振刷精神,竭诚筹办防务。臣当宣示各军,莫不踊跃欢呼,激昂思奋。乃甫数日,而忽有议款之举, 得毋阻赴义之心,而褫敌忾之气?况今日法夷有断断乎不可款者。臣素愚戆, 忘其冒昧,有不容已於言者,请为皇太后、皇上——之。

夷无端生釁,⋯⋯挠败我师,迄今并未大加惩创,遽与议和,何以张国成示天下?不可许者一。

夷并未受创,幡然请款,是必中藏诡谲,或怠我师而徐乘其後,或缓我谋而误以多方,其害无穷,不可许者二。

既与议款,不索兵费,更为叵测。该夷惟利是视,忽弃日前所索巨万之费不言,但言越境通商,其中不免有诈,恐将来必有十倍取偿於後者。瘠中华以奉岛夷,饰目前以酿边患,不可许者三。

以一外强中乾之夷,⋯⋯吞噬我疆土,堂堂中华不勤远略,不问其罪, 转降心相从以就其和。使之此次得志,而效颦夷者,必狺狺然环向而起, 是款一夷而转来无数夷也。群谋日滋,隐憂方大,不可许者四。

云南物产富饶,五金之镀,翠玉之璞,艳称於世,久为西人所垂涎。若舆议款,必由蒙自以内许其通商。迨为日既久,形势险隘。彼皆周知,广传邪教,以张羽翼,一旦窃发,不仅通商,将何以支?不可许者五。

此五不可者,人人知之,倘漫不加察,贸贸焉亟与议和,以为国计万全, 臣固未敢信也。

夷自通商以来,前於天津教堂一案,即思启端以偿其所天欲,适为普人所窘,中止。旋即狡谋越南,为自强之计。我中华果以全力决战,审用兵筹饷之分量,被族万难久持。故先为恫喝以速其和,又貌为恭顺以工其术, 其实鬼蜮伎俩穷矣!此揣敌情而可战者一也。

我朝以神武开基,将帅得人,远轶前古。嗣平发之乱,亦忠勇辈出, 贾其馀勇,似足定边。忆前议防之时,奉旨著京外保荐人材,即以将才不易,存者什一为虑。再阅数年,老成凋谢尽矣。虽攘外不必定用安内之才, 而有识究须有胆,曷若及时精选宿将,俾请求以柔克刚、以散敌整之法,以尽其长。此论将才而可战者二也。

道光年间,夷衅初开,广东三元里团练,义声至今犹在。此外各省困事激愤之孝,层见叠出,亦见民间不平之气,不可遏抑。越南刘义① ,亦中华民也,窜伏荒裔,自全不暇,犹能尚义,屡歼法夷。各省山陬僻壤,不乏豪,闻与夷战,莫不听鸡起舞,共发锥心,愿劾死力。此察民情而可战者三也。

查万国公法,有可节取者,在战分义舆不义一节,如兴战不义,伤害天理,不独可以理喻,并可以力止等情,深与人伐之义暗合,亦足徵万国之公也。我朝廷一面通饬各督抚臣,大张晓谕,於通商和好各国,极力保护, 尊与夷绝好,准各义民诛其天主教士,毁其天主鬼楼,罢其驻京注使,撤其生意马头。既销萌蘖,不虞支蔓。此采公法而可战者四也。

语云:“师直为壮,曲为老。”今兵端自夷开,穷兵黩战,掠地争城, 欺侮太甚,实为万国公法所不容。宜历数注夷罪状,布告中外,使咸知理曲在彼,直在我,不得已而用兵代罪。明有日月,幽有鬼神,共鉴此衷,应蒙默佑。此卜天理可战而决必胜者五也。

有此五可,亦人人知之。倘失此机宜,恐我中华永无自强之日,其将如天下後世之非议何?

伏乞我朝廷乾刚独断,严饬沿海各疆吏及各将领,防务不可一刻稍懈; 尢须洗心易虑,卧薪尝胆,各矢天良,修矛偕作,愤切同仇,以与法夷从事。臣虽芸朽无似,断不敢惜此病躯残喘,稍存畏葸,尚当奖率将士,为各军先。惟宜和宜战,大局攸关,圣明洞鉴,自有权衡,原非臣下所敢妄议。微臣老病昏眊,在军言军,谨冒昧将所有不可款而可战缘由,披沥附片具,不胜惶悚待罪之下!仰祈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彭刚直公奏稿,卷 5,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