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帝国主义所利用的教会的战争
请饬各省保护教士片① 奕诉等
同治元年三月初六日(1862 年 4 月 4 日)
再,臣等前次具奏,请旨饬下各省地方官办理法国传教士一摺,实因上海为南省税务总汇之区,浙江宁波、杭州失陷以来,上海有岌岌莫保之势。且其地为中外杂处,万一发逆暗与外国勾通,则上海必不能保;上海不保,则税项无出,军需不继,东南大局将不堪设想。况闻发逆制造战船,为纵横海上之计,更恐滋蔓之势,延及北洋三口。天津密迩京畿,万一再有变更,办理尤为棘手。该国明知中国多事,如所求不遂,难保不舍而从贼,以遂其谋。臣等再四思维,不能不借资於外国,以为保全上海之计。
惟既欲资其兵力,即须设法牢笼,故於法国籍端挟制请保护传教人一事, 略为俯就。然当其要挟之初,意望甚奢,经臣等善为婉导,许其奏明通行各省照办,该使始行允从。臣等亦知天主教系属异端,虽已开禁,仍当暗为防范。无如事势所迫,不能不因事制宜两害相形,则取其轻,此臣等万不得已之苦衷,实非局外人所能共谅也。
伏思外国协兵助剿,原非尽属可凭。现闻法国为上海保守地方,颇称得力,如果极力羁糜,则助剿枞未必成功,而保卫可期其协力。上海能保,即藉税项为进剿之资。将来丑类扫平,海守又安,控驭外国之权衡,亦可以操纵在我,彼时再为设法,则天主教之弊,亦可默化潜移,似亦酌量轻重,从权办理之法。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 5,叶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