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泽东廉政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毛泽东的廉政思想是实践的产物,是毛泽东对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它是随着我党领导下的历届人民政权的建立、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这如同他的军事思想是随着中国革命战争的进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的一样。笔者认为,毛泽东廉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基本经历了 3 个阶段:

(一)瑞金时期——毛泽东廉政思想的萌芽阶段

1931 年 11 月 7 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宣布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担任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新型的革命政权诞生以后,以崭新的姿态和风貌出现在中华古老的土地上,它与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和国民党的腐败作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中国人民耳目一新,为之振奋。但由于几千年封建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革命政权内部也不可避免地逐渐产生了一些贪污、浪费等腐败现象。在如何遏制和惩处贪污腐败、建立廉洁政府问题上,毛泽东开始了积极地思考和探索,他的廉政思想由此萌芽,其主要标志是:

  1. 1933 年 2 月,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民主政府主席身份签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并指出:如发现苏维埃工作人员中

有贪污腐化、消极怠工及官僚主义分子,民众应立即揭发,苏维埃政府应立即惩办,决不姑息。这个训令是毛泽东试图用制度和纪律保证、监督廉政的初步尝试。

  1. 在瑞金期间,毛泽东还亲自领导了苏区的反贪污腐败斗争,查处了熊仙壁贪污腐化等案件,清除了一些腐化变质分子,表明了他在廉政问题上的坚决态度和严正立场。

  2. 1934 年 1 月,毛泽东撰写了《我们的经济政策》和《关于群众生活, 注意工作方法》两文,从理论上对廉政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和论述,提出了“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著名论断以及“人民政府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并为群众谋利益”等思想和观点。

(二)延安时期——毛泽东廉政思想的形成阶段

1937 年 9 月,根据国共两党协议,中共中央决定正式成立陕甘宁边区政

府,首府设在延安。在此后的 10 余年间,陕甘宁边区是中国革命的总后方, 边区政府成为我党领导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试验田”。由于这一时期基本处于相对稳定的环境中,所以毛泽东能在这里集中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进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他的廉政思想也在这个时期逐步得以形成,其主要标志是:

  1. 在政府的廉政制度建设上,毛泽东开始了进一步探索,从而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民主制度。在他的亲自主持下,先后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纲领性文件和法规以及“普选制”、“三三制”等民主制度,在这些文件、法规和制度中,对廉政问题都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的第十一条和《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第八条都是专门针对廉政问题而制定的。由于边区政府实行廉洁政治,所以边区民主空气浓厚, 人民革命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到处充满着奋发有为、积极进步的盎然生机,它和国民党统治区萎糜颓废的情景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这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25)正因为如此,陕甘宁边区代表着中国的前途和希望,它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有志青年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汇集到了宝塔山下。

  2. 为了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毛泽东还亲自处理过黄克功逼婚杀人等案件,发动并领导了以延安为中心的整党整风运动,克服了党内严重存在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抵制了人们从国统区带来的一些腐朽生活方式和腐化作风,从而保证了党的思想和组织的纯洁性,也保证了边区政治的清明廉洁。

  3. 毛泽东在理论上对廉政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论述,从而形成了他的廉政思想的科学体系。毛泽东在延安撰写了大量的马列主义著作,其中许多都论及廉政问题,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新民主主义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

《为人民服务》、《论联合政府》等文中,毛泽东比较系统地阐述和论证了“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厉行节约、反对贪污浪费”、“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是廉洁奉公的模范”以及“精兵简政”、“用民主制度保证廉政”等观点和思想,从而比较完整地形成了他的廉政思想的科学体系。

(三)建国前后——毛泽东廉政思想的成熟与发展阶段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在全国取得最后胜利的前夕,在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在全国执政的严峻考验面前,毛泽东对廉政问题进行了更深刻的思考,在理论上也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论述,使他的廉政思想得到了成熟与发展。其主要标志是:

  1. 在理论上毛泽东提出了反腐防变的思想。1949 年 3 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报告。在《报告》最后一部分,毛泽东高屋建领地系统阐述了关于加强执政党党风建设和反腐防变的思想,号召全党要克服骄傲情绪,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永远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他科学预测了无产阶级执政后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深刻论述了克服这些危险的方法,揭示了反腐防变的深远意义,为全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建国初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书信论述廉政问题,使他的廉政思想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2. 在廉政制度建设上,毛泽东开始了全面探索。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明确规定: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禁止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制止一切歌功颂德现象。建国之初,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了《共同纲领》,在其中的第 18 条,明确规定要“严惩贪污”,这就把廉

政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写进了新中国的临时宪法中,1952 年 4 月 18 日,中央

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批准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该《条例》对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等罪行,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规定了明确的处理办法。以上这些规定、法律条文以及条例,对反腐倡廉斗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在以后的实践中,毛泽东虽然过多地强调用群众运动的办法解决廉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制度建设,但他在建国前后所进行的这些探索,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我们党后来制定一系列关于廉政方面的政策、条例和法规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

  1. 毛泽东的廉政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地运用和发展。建国之初,毛泽东高度重视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他发动并领导了大规模的全党全军整风运动、整党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以及禁烟禁毒和取缔卖淫、赌博等全国性的群众运动,使旧中国的种种污泥浊水在短短几年间便被荡涤干净,新中国的政治面貌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

实践证明,毛泽东的廉政思想是对我们党几十年廉政建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我们党目前所进行的反腐倡廉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