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阿吾提·托乎提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虽小, 居住的地方却很大,占全国面积的 50—60%。我国各民族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从古代开始,我国各民族的祖先就共同生活、生息和繁衍在祖国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共同创造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灿烂文化和历史,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问题是影响多民族国家兴衰存亡的大问题。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我们党不但成功地领导了中国革命和建设,而且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也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重大成就。我们党不仅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制定并且贯彻执行了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找到并坚持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革命道路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善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政策,实行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正确的科学的民族理论和一整套民族政策,开创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对外消灭帝国主义压迫,对内推翻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消灭剥削制度,同时进一步在各民族中实行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 使各族人民获得真正的解放,努力实现民族间的真正平等和民族的共同繁荣。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英勇奋斗 28 年, 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开辟了各民族平等的新时代。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将其作为在我们多民族国家中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权形式,从而成功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这在我国历史上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都是一个创举,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新中国成立以来 40 多年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 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根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