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德理想与奉献精神

中国历史上的伦理学家,多半都注重道德理想问题,儒家的“大同世界”, 墨家的“兼爱相利”,道家的“尊道”、“归朴”,都是讲的政治道德理想。同时,各家的道德理想又往往通过他们所崇拜的“道德化身”来体现。毛泽东的道德理想也不例外,在青少年时代,他曾经崇拜过儒家所谓的君子风度和圣人境界。

青年毛泽东通过听取老师杨昌济的讲课和自己的理解发挥,曾经完全接受了孟子关于“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的思想。杨昌济在讲授“大人”与“小人”、“大我”与“小我”的关系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曰为己,又曰无我,何也?”“试以毒蛇螫手,壮士断腕譬仁人”,“仁人何故以身为腕?”

对此,毛泽东在《讲堂录》中回答说:“毒蛇螫手,壮士断腕,非不爱腕,非去腕不足以全一身也。彼仁人者,以天下万世为身,而以一身一家为腕。惟其爱天下万世之诚也,是以不敢爱其身家。身家虽死,天下万世固生, 仁人之心安矣。”

“断腕”之说,语出《墨子·大取》:“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

之中取小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断指与断腕,利于天下相若,无择也。”相传“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 后来虽独创“兼爱相利”之说,但墨学与儒学在“大体”与“小体”、“大利”与“小利”、“大我”与“小我”的关系问题上,确实还有相通之处。

青年毛泽东根据杨昌济讲课的内容,进一步把“君子”分成“传教之人” 与“办事之人”两类。按照《讲堂录》的记载,所谓“传教之人”,就是“如孔、孟、朱、陆、王阳明等是也。”至于“办事之人”,就“如诸葛武侯、范希文”等是也。实际上,“传教之人”就是所谓“圣贤者”;“办事之人” 就是所谓“豪杰”者也。

青年毛泽东对“圣贤”和“豪杰”都很崇敬,但相比而言,他当然更崇拜“圣贤”。因为“圣人,既得大本者也,贤人,略得大本者也。”(25)毛泽东曾回忆自己青少年时代“很相信孔夫子”,认为孔子是“古代圣人”, “最大的思想家。”同时,毛泽东十分赞赏圣贤与豪杰的“至伟至大之力” 和“至刚至强”的品格,并认为这符合“孟子所论浩然之气及大丈夫”两章的精神。

然而,随着国际国内人民斗争的发展,青年毛泽东原先依靠希圣希贤的观念也有所改变,他逐步认识到了民众力量的强大。在 1919 年 7 月 14 日《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毛泽东明确回答说:“什么力量最强?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在紧接着发表的《民众的大联合》中,毛泽东看到了当时“俄罗斯的貔貅十万,忽然将鹫旗易了红旗,就可以晓得这中间有很深的道理了。” 这使他认识到“我们中华民族原有伟大的能力!”“中华民族的大联合,将较任何地域任何民族而先告成功。”(26)当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以后,就彻底抛弃了“君子救小人”的观念,坚信“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7)

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毛泽东,十分重视社会公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建设,强调革命者必须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在进行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中,毛泽东一贯主张要正确处理好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与当前的行动纲领、对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要求和对一般人民群众的要求的关系。关于国民公德的内容,毛泽东在亲自主持制定的《共同纲领》中明确规

定:“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这种以“五爱”为内容的公德,后来就吸收在我国的宪法之中了。

道德问题的核心,是如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对广大人民来说,毛泽东“提倡以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标准的社会主义精神。”(28)并强调在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的前提下,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做到“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29)“损人利己,在本人道德上是不对的,在民族道德上是更加不对的。”(30)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也是毛泽东一再提倡的道德情操。在他看来,“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来决定。”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我们是国际主义者, 我们又是爱国主义者,我们的口号是为保卫祖国反对侵略者而战。”(31)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所谓爱国,当然是要爱社会主义的祖国。不过,爱国主义的含义可以更为广泛,那就是一切拥护祖国统一的人们,都是爱国主义者。同

时,毛泽东还非常强调要有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强调在民众教育中应以提高“民族自尊心为中心”,“要把民族自信心提高起来。”(32)

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也是毛泽东道德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1941 年, 他为延安中国医科大学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宽待俘虏的政策,就是这种人道主义的体现。

在上述毛泽东所阐发的道德思想中,已经包含着某些共产主义道德思想的成分,但对于共产党人来说,共产主义道德还有更高的要求,这主要是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要忠诚地为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毛泽东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应该使每个同志懂得,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3)

共产党人的这个言论行动的最高标准,也可以说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准则。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和《纪念白求恩》等著作中所提倡的共产主义精神,就是以这种思想理论为基础的。他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34)他要求我们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学习白求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认为“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35)这种高尚的道德境界和道德情操,就是共产主义道德最集中的体现。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和生死观, 也是毛泽东共产主义道德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关于生死问题,青年毛泽东就有不少论述,他强调的是“精神不死”,但那是以庄周、张载的生力气之“聚”、死为气之“散”的“聚散论”和西方某些学者所谓的精神、物质皆不灭的“二元论”为理论基础的。当毛泽东成为马克思主义者以后,就把革命者的生死问题与共产主义的光辉事业联系了起来。他说:“人总是要死的, 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36)毛泽东为纪念革命烈士所书写的一些题词,诸如表彰刘胡兰“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之类,都深刻地体现了共产主义者的生死观。

当然,共产主义道德还有其他更多的内容。1937 年 11 月 23 日,毛泽东

《为陕北公学成立与开学纪念题词》中指出:“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的远见,这些人充满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和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

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地解决。”这里所说的革命的先锋分子的条件,实际上是对一个共产主义者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道德上的全面要求,这样的人,就是有共产主义高尚道德的人。

我们中华民族特别是其先进分子,历史提倡要有高尚的道德理想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 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远大的奋斗目标。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候, 就要求自己的党员心目中要悬着共产主义的理想。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理所当然地要把发扬共产主义精神作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可是,有人却曾经把“大公无私”、“毫不利己”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精神作为错误的东西来批判;还有人认为,现在发展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就是“一切向钱看”,只讲实惠,不要讲贡献了,致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泛滥起来。这种情况说明,在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学习和发扬毛泽东有关国民公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论述,有着十分迫切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