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立和不断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制度,是在毛泽东思想指导下,经过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特别是经过新时期的实践和理论总结,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在政权以外的合作。合作的目的,是要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建立人民的政权。

1949 年,当国民党政权即将被彻底推翻的时刻,新中国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政权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作为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提出来。按照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⑧。也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阶级的专政,专政的对象是资产阶级。列宁从俄国革命的实际出发,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作了新的概括,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劳动者的先锋队

——无产阶级同人数众多的非无产阶级的劳动阶层(小资产阶级、小业主、农民、知识分子等等)或同他们的大多数结成的特种形式的阶级联盟。”⑨ 列宁对马克思的发展在于,无产阶级专政不只是一个阶级的专政,而是无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建立的阶级联盟。

毛泽东从中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道路这一特殊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它在阶级结构上实行两个联盟,即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工人阶级还与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组成四个阶级联合的政权。这在无产阶级专政史上是个创举。在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成为国家政权中的合作。

对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指出:“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⑩“总结经验和决定方针的工作,是我们大家一起来做的,是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集合在一起来做的。”(11) 在毛泽东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实行政治协商,民主党派成员广泛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创造了在国家政权中实行多党合作的基本经验,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56 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第二个联盟逐步成为工人阶级与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广泛的联盟。毛泽东总结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并汲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这一思想提出的重要意

义在于,它突破了苏联一党制的政党模式,在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上作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到确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和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总结继承了毛泽东关于在国家政权中与民主党派实行合作的基本思想和成功经验,并在新的实践的基础上作了重大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明确规定了民主党派在我国国家政权中的参政党地位;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总原则; 提出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作用的各项制度措施。1992 年,中共十四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载入宪法。这些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逐步走向完备。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确切地表明了我国的政权性质和政权的广泛基础。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党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两种制度相辅相成,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体现在我国政治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即决策前的协商、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之中。(1)共产党就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2)由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作出决策。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参与决策。(3)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同时举行人民政协会议,就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4)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后,由政府贯彻执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一部分人在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共同参与执行。同时,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推动社会力量协助政府机关贯彻执行,并在贯彻执行中不断反馈,实行民主监督。这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比较完整的政治运行机制。

邓小平充分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本主义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这种状况是它们的弱点而不是强点,这使它们每个国家的力量不可能完全集中起来,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 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12)从这些重要论述中,可以概括出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区别于某些国家的一党制,也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其基本特点是:

第一、共产党在我国各政党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既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是靠正确的政治主张和自身的模范行动来实现的。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二、各政党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的行动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成为共同的奋斗目标。

第三、在国家政权中,共产党就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第四、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实行政治协商、互相监督。政治协商是我国发挥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不论政党大小都有平等的发言权,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互相监督,即双向监督。而首要的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

第五、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都是合法的政党,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各政党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的职责。

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同西方多党制比较,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主要是:

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立在消灭剥削阶级、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各个政党的活动都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民主具有极大的广泛性。而西方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各个政党无论怎样标榜自己“代表民意”, 实际上都是在资产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其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谁也不代表劳动人民。

第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反映在政党制度上,各个政党能够建立起共同的奋斗目标,政党之间是通力合作的关系。而西方多党制则是不同的垄断资本集团利益矛盾的产物,各个政党相互倾轧, 争权夺利。在一定条件下某些国家的某些政党之间也可能建立起短暂的合作,但只是一时的利害结合,而没有牢固的基础。

第三、我国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能够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意志,协调劳动人民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广泛民主和集中领导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从而能够保持国家政治的长期稳定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而西方国家不同垄断资本集团之间,由于私利的冲突,只能用政党轮流执政的方式维持其利益的平衡,各个政党彼此牵制, 力量抵消,甚至互相拆台,常常出现政局不稳。

总之,这一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土壤上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生动地表明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善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决不照搬别国的政党制度,而是充分发挥我们自己的优势, 创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是具有重大深远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