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和平解放西藏,让西藏回到祖国怀抱

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民族分裂往往是在外部势力的支持下进行从而得逞的。帝国主义觊觑西藏,与帝国主义分割中国的历史是相一致的。

1774 年,东印度公司派秘书波格尔由不丹进藏,企图“和平通商”;1779 年,英国驻印度总督赫斯定再次派忒涅·桑德潜入西藏活动。英帝国主义霸占西藏之心早已有之。自尼泊尔、布丹、锡金等国先后沦为英殖民地后,帝国主义刺刀已指向拉萨。继而发生了西藏人民保家卫国的隆吐山、江孜等战役,西藏人民同东南沿海人民一样加入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浩浩洪流,产生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1904 年 9 月 7 日,腐败的清政府与英签订《拉萨条约》,严重地挫伤了西藏广大僧侣、爱国人士抗敌卫国的积极性,英军进入圣地西藏,13 世达赖流亡,西藏的形势日益复杂多变。1904 年至 1949 年, 中国人民经历了推翻帝制的喜悦,经历了军阀割据、战火连绵的苦难。

北伐战争、8 年抗日战争,3 年全国解放战争,都程度不同地反映在西藏社会,西藏内部的独立与反独立势力也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针对西藏民族的特殊性和西藏内、外矛盾的特殊性,党中央和毛泽东制定了有利于长远的民族团结和藏民族利益的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毛泽东说:“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

毛泽东和平解放西藏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 17 条协议。17 条协议中明文规定了中央承认西藏现行的政治、宗教制度,和达赖、班禅的固有地位,要依据西藏实际情况发展农牧工商业,发展语言、文字、教育等,而第一条之第一句便是“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这一条很重要,西藏地方政府不彻底摆脱帝国主义的影响,就很难维持西藏的和平,也就不可能彻底抛弃“独立”主张,真正回到祖国怀抱。像 1950 年欲进藏劝说达赖的格达活佛(时任西康省政府副主席)遭到帝国主义分子及“独立”分子的忌恨,受阻昌都,后中毒身亡,便是突出一例。

事隔 40 年,我们再来回顾毛泽东的这一方针,确乎英明伟大。西藏是个特殊的地区,藏、汉民族曾经有源远流长的友谊,同时也有过战争和隔阂, 不承认这一点就是不唯物主义。倘若当初以战争手段解决西藏问题,其遗患是难以估量的,用和平的政治的方式解放少数民族地区,这是毛泽东处理民族地区的解放事业中成功而成熟的思想,这一思想的实现,为进行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