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重稳进,有步骤地进行社会改革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要真正解决民族问题,必须进行社会改革。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失。”“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 那末,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应该采取什么方针呢?

1950 年 6 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 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

在北京参加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王震、邓力群于 6 月 12 日致电中共新疆分局,电称:“中央对于新疆民族区域的社会改革事宜肯定推迟。目前工作中心是培养训练本地民族干部,举凡属于社会改革性质问题如反恶霸等均应立即停止。”中共中央认为,新疆是多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必须照顾民族特点,联系民族问题考虑,应充分估计新疆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和群众的落后性。中央承认新疆的特殊性,因此,某些中央规定的法令,在新疆可以缓行,如果条件成熟,群众自动起来要求若干社会改革(如减租减息等),可以进行调解,实行若干改革,但必须经过请示,而且要征得少数民族中经过群众选择的领袖同意。1950 年 7 月,中共中央再次指示新疆分局,在新疆进行社会改革必须采取稳重和谨慎的步骤,在今年除极少数地区进行试验性的减租外,一般不要进行减租,但应积极准备。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新疆从 1950 年 9 月至 1951 年 10 月,在全省各地

的农业区的 147 个乡试办了减租。从 1951 年 9 月开始,在全疆农业区普遍开

展减租反霸斗争。至 1952 年 5 月,在全疆 9 个专区的 58 个县,1500 多个乡,

近 400 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减租反霸任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减租反霸只是削弱了封建势力,并没有彻底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许多农民群众说: 地主阶级和封建土地制度是一座山,恶霸等反革命分子是山上的狼,减租反霸中把这批狼打倒了,可是这座山还挡着我们前进的路。这充分说明农民在减租反霸后,对于土地的要求是十分迫切的。

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批准,1952 年 9 月至 1953 年 12 月,在新疆农区分四期进行了土地改革,打倒了千百年来压在各族人民头上的地主阶级,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使 345 万农民,分得 737 万多亩土地,使各族农民不仅摆脱了汉族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而且结束了本民族内部的以地主阶级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压迫和剥削,真正在政治上、经济上得到了翻身。各族农民欢欣鼓舞,他们更加热爱毛主席,更加信赖中国共产党。1952 年 3

月 23 日,疏附县帕哈太克里乡维吾尔族农民在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的大会上,

以长诗形式给毛泽东写了一封致敬信——《献给毛泽东》,倾诉过去的苦难生活,描述土改翻身的喜悦,抒发他们对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无比热爱的深厚感情。8 月 30 日,毛泽东复信给帕哈太克里乡全体农民,鼓励他们“在爱国丰产的口号之下,更加团结,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根本政策。1953 年4 月,中共中央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计划草案,并且指出,必须贯彻“慎重稳进”的方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还可以拉长一点时间,不要着急, 以做好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团结。1954 年,新疆建立了行署级区域自治单位 1 个,专署级区域自治单位 4 个,县级区域自治单位 6 个。1955 年 10

月 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中的一个具有历史性的巨大胜利。

到 1957 年,新疆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在新疆基本上消灭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新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为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和幸福生活,开辟了广阔的前途。

总的来说,在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 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新疆各族人民由衷地感谢毛泽东给他们带来新的美好生活。和田地区维吾尔老人库尔班·吐鲁木决心要骑着毛驴到北京, 去感谢毛泽东。这件事一时传为美谈,强烈地震撼人们的心灵。它充分表达了新疆各族人民对毛泽东的无比热爱和无限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