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的义务和权利
  1. 出租方的义务:

①出租方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条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交货条件, 向承租方提供租赁物品。如果是“湿祖”则应按规定提供运输工具和工作人员,负责为承租方进行人员培训和租赁物的保养和维修。

②出租方必须保证提供的租赁物质量可靠、运转正常,不过时,不陈旧。

③对于非承租方的过失而使租赁物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由出租方承担责

任。

  1. 出租方的权利:

①出租方有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租赁费的权利。

②出租方有权检验租赁物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及使用的情况。

③在承租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时交纳租赁费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承租方的义务和权利
  1. 承租方的义务:

①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出租方支付租赁费用。

②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正确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便改变租赁物的结构,并且必须保证妥善维护租赁物。

③承租方按照规定的交货条件接收租赁物后,必须承担租赁物的运输、存放和开工所需的一切费用。

④承租方必须承担租赁物的技术和资料的保密义务。

  1. 承租方的权利:

①承租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对租赁物行使使用权。

②承租方发现租赁物品损坏或不能使用,或租赁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时, 承租方有权提出中止或解除租赁合同。